他们三个,均是江西省新余市悦兴报废车辆回收有限公司的高管。作为当地唯一一家报废汽车回收公司,憑借垄断优势,几名高管收入已相当可观。然而,他们却没有选择诚信合法经营,反而在国家补贴面前动起了歪脑筋,用一个“萝卜章”骗取了4580万元补贴款……
国家补贴“挺好拿”
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国家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从2011年开始国家实施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按照这些政策规定,当事人需到政府指定的回收企业将汽车拆解、报废,之后到车管部门办理汽车注销,在当事人购买新车后,拿车辆报废的证明材料、车管所注销证明以及购买新车的相关材料并提供自己名字开设的银行卡号,经申请后方可获得国家财政部门所下发的补贴。
这个鼓励以旧换新的惠民补贴政策,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民众拍手称赞。然而,在新余市悦兴报废车辆回收有限公司董事长游珍敏、监事会主席兼出纳会计罗红和执行董事黄敏华三人眼中,这个惠民政策来得真是时候,恰能让他们发一笔横财。于是,他们费尽心思开始设计骗局。
一天,游珍敏找来罗红和黄敏华,意味深长地说:“我们要想办法从这个以旧换新政策中弄些东西出来。”罗红和黄敏华也都研究过政策,对视一眼后为难地说:“领取补贴要太多材料,难度很大啊!”游珍敏自信地笑了起来:“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有问题解决问题,怕什么?”
游珍敏的自信和罗黄二人的担心自有其道理。作为当地唯一的汽车回收报废企业,要出具一份《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易如反掌。不过,罗红和黄敏华所说的困难也确实存在,想要拿到那一份补贴,还需到车管部门办理旧车登记手续,由车管部门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同时还要获得购置新车的相关手续并开设银行账户。
绞尽脑汁后,三人决定通过私下购买的方式获得购置新车的相关手续,通过这些新车车主的信息用来开设银行账户,反过来伪造这些新车车主报废了车辆的信息和资料。他们通过私下与物流运输等企业合作或者用钱向个人购买的方式,购得并复印新车车主购车的全套手续,包括新车购车发票复印件、机动车登记复印件、车主身份信息复印件等资料,以这些购买的信息,伪造这些新车车主在他们汽车回收企业报废旧车的假象。
一切就绪后,他们离骗取国家补贴只有一步之遥——只要从车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后,便可以直接申请补贴。为了走成这一步,他们使用了最狂妄、最直接的办法——私刻公章。他们费了一番工夫,终于找到师傅私刻了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业务专用章,续而用这个“萝卜章”伪造车管所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由此,申请补贴的三个程序,他们通过购买车主信息资料、伪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私刻公章伪造注销证明分别完成,国家补贴的“马其诺防线”也就此被他们轻易绕过。
马虎的审核 骗子的“搭档”
倘若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要求车主本人来进行办理或要求代办者提供相关购车的原件进行审核,或者相关的银行在办卡时,务必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原件,那这场骗局势必很难得手。
然而,审核部门也好、银行的业务窗口也罢,或怕麻烦或拿人手短,都没有严格审核流程,在悦兴公司经办人代办且车主不愿提供身份证、购车发票等原件的谎言下,这些负有审核义务的经办人也就没有再进一步认真审核。唯一可以肯定的是,马虎心态的背后他们定然没意识到这竟是一场涉及数千万元的大骗局!
2009年,游珍敏自己另外经营的一家煤灰公司由于拖欠司机运费,他就串通罗红、黄敏华冒用煤灰公司王某某、黄某某等司机和车主的名义,伪造申报材料,先后共骗取国家补贴资金136万元用于支付所拖欠的运费;
尝到甜头后,游珍敏与罗红、黄敏华商议,再以每份1000元至1400元不等的价格向黄某某、张某等人收购新车资料,并要求资料提供者开立与车主同名的银行账户,之后游珍敏等人用这些资料骗取国家补贴资金人民币1450.8万元。
下半年,贪心不足的三人决定“寻求合作”、“扩大规模”,找新余市一些物流、运输公司进行合作,由愿意合作的企业提供申请补贴所用的新车资料及银行账户,事成之后双方按约定比例分成,然后罗红、黄敏华先后联系了新余市多家物流公司和运输公司参与进来,伪造申报材料,共骗取国家补贴资金2994.1万元,相关公司分得450余万元。
就这样,三人通过一个伪造的萝卜章,利用该市唯一的汽车回收公司的便利条件,通过购买他人的车辆信息,伪造相关的注销证明、补贴申请以及开设虚假的银行账户,伪造了一套又一套的申请材料,在马虎的审核者眼皮底下共骗取了4580多万元人民币。
贪婪的人不会放过任何一次可以敛财的机会,即便骗取了巨额的国家补贴,他们也不放过谋取小钱的机会。面对悦兴公司的内部资产,三人以贡献大、工资低为由,未经股东大会讨论,未得到其他股东同意,联手利用职务便利,共同侵占悦兴公司资金16万元,其中游珍敏分得5.4万元,罗红、黄敏华各分得5.3万元。
尽管三人在诈骗过程中,互相分工、相互合作,但并不意味着三人就是铁板一块。罗红、黄敏华两人有一次谈起,说公司主要股份都是游珍敏的,他们两占的股份少,做事又辛苦,而且这种骗补的风险也大,还没有加班工资,两人心理极度不平衡,于是决定瞒着游珍敏另起炉灶私下“开工”,他们在2010年伪造了175份补贴申请,骗得补贴资金人民币315万元,其中罗红分得140.4万元,黄敏华分得174.6万元;2011年,两人伪造了11份补贴申请,共骗取补贴资金人民币198万元,两人各分得99万元。
即便在悦兴公司与其他公司“合作”期间,罗红和黄敏华也没有忘记从中截留一部分,多私分一些,不仅联系合作公司将骗取的部分补贴资金汇入到二人指定的账户,罗红还利用自己管理财务的便利,将收到的补贴私下转到自己或黄敏华的账户上,二人从中中饱私囊,共侵占悦兴公司资金人民币1286万余元。
当然,整个事件并非没有审核人员发现问题。当时第一道审核流程的经贸委经办人杨某某提出过疑义,并向科室负责人龚某某提出资料并非原件而不符合要求,龚某某随后也质问了罗红等人。罗红骗称个人车主不放心把身份证原件拿过来申请,单位的购车发票已经做账、个人的购车发票则怕丢失等,并拍胸脯保证说会把好初审关,于是第一道审核关卡就顺利通过。后续的审核则大都流于形式,即便在申请人一栏签名为空白的情况下,照样一一通过审核。可以说,马虎的审核是骗子得逞的重要“搭档”。
艰难的查证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在获得相关举报之后,从涉嫌渎职角度对相关审核部门人员进行了调查,骗局也在办案人员的视野中渐渐露出端倪。2013年9月,该院以事立案,决定对新余市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涉嫌渎职犯罪致使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被骗一案进行侦查。
在得知审核部门的工作人员被找去调查之后,游珍敏等三人为了毀灭罪证,更好地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将大量的申请资料、银行卡、存折等予以销毁,这给后来的侦查、查证和梳理带来了极大的阻碍。
从确定犯罪嫌疑人,到了解作案手段,再到知悉可能诈骗得手的金额,一切都让办案人员觉得触目惊心,然而艰巨的任务还在后头:一来需要确定所诈骗的具体金额;二来要找涉案数百人进行调查取证;三来还要尽快追回赃款,挽回国家的巨额损失。为了侦破这个大案,渝水区检察院可谓动用了全院警力,分成审讯组、外围调查组、取证组、后勤调度组全方位开展工作。
一方面,他们找来与三人一起合作提供相关车辆信息的配合物流、运输公司人员进行调查;另一方面、他们寻找被复印信息的新车车主进行核实,是否存在过真实的报废情况。此外,他们还从悦兴公司库存资料中反查真实报废的车辆信息,从而进行佐证。最后,他们前往各个银行调取相应的银行卡、存折,打印相关流水和明细,了解并佐证诈骗的具体行为。后续相应的追赃工作也让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付出了大量的心血。
在历时近一年的艰苦侦查之后,这个卷宗厚达4000余页、涉案金额近4600万元的大案宣告侦破。2015年2月11日,由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之后三名被告人提起上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一审认定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予以确认,并于2015年10月15日以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14年至16年有期徒刑。案件判决后,罗红等人所说发人深省,“倘若我们少拿点,金额没那么大,一年干个几票,那肯定没那么容易查出来”。
案子虽然判了,但问题还没结束。负责审核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部分涉嫌受贿,部分涉嫌渎职犯罪,陆续被侦查起诉并接受法律的严惩,相关合作的物流公司企业主也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部门。对于补贴中出现的各项漏洞,检察机关也陆续对国家机关部门、银行金融机构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各单位进行整改,在国家相关补贴发放过程中,严格依照相关程序进行核查,防止类似犯罪情形再次发生。
编辑:成韵 chengyunpip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