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侯景华,出生于1952年,在职期间曾任过山东海事局副局长、烟台海事局局长、北海救助局局长、辽宁海事局局长,于2012年8月退休,于2015年1月3日被烟台市检察院羁押至今。
今天,我站在这庄严的法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首先我表示深刻反省,认罪、悔罪、服法。我记得一位智者说过,人的一生只有三天,昨天、今天和明天。那么什么是我的三天呢?
昨天,我人鬼参半,做过人事,为国家和集体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也曾立过功受过奖,被提拔到了领导岗位。而自己没有珍惜这荣誉和信任,认真履行职责不辱使命,而是利用组织赋予自己的权力和职务谋取了私利,接受了数十人的巨额贿款,仅张某、吴某二人的贿款就达300余万元。
在此我不一一列举,公诉人所述都是事实,我认罪。这充分说明了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扭曲,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立场,丧失了一名领导干部应坚持的原则和立场责任。为了一己私利,以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权力,置党纪和法律于无颜,为行贿者提供庇护和帮助,谋取利益,损害了国家和集体利益,最终达到自己受益的目的。这一过程就是自己由一名党员干部蜕变成一名罪人的过程,也是自己背叛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和自己入党誓言的过程。
在此过程中,自己还心存侥幸利用他人银行卡转移赃款,以求达到掩盖自己所犯罪行的目的。也充分说明了自己利令智昏、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掘坟墓的丑陋。
回顾昨天全是悔恨和眼泪。一恨自己辜负党的多年培养和教育,二恨自己辜负了组织的信任和委托,三恨自己辜负了人民群众的希望,四恨自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原因和成因也很清楚,就是自己走上领导岗位后,放松了学习,放松了思想改造,没有樹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没有树立公仆意识,而在错误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指导下,走上了犯罪之路。成因众说纷纭,有“朋友说”“社会风气说”等等,但我清醒地认识到这是自己内因发生了病变而导致自己的价值取向发生了变化,使自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回想自己退休后,得知有人举报和纪检部门在调查后,也是惶惶不可终日,吃不好睡不好,郁郁寡欢,罪行也无法与他人交流排解,只好求助于抗忧郁药品度日。有时我只好和我养的狗说几句。记得一次我悲伤地和它说:“可乐,可乐,今天我遛你,明天不知是何人了。”可见,一旦犯罪除了法律的惩罚外,还要付出身心煎熬的代价。同样,也证明罪恶和错误一旦铸成是见不得阳光的,多少次睡梦中惊醒,多少次因恐惧而心悸,多少的悔恨和后悔一直盘踞在心头,伴随着我的日日夜夜。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终于落入了法网,再一次证明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一真理。到案后,在检察机关的教育启发下,我很快走上了坦白之路,老实主动地交代自己的罪行以求得到宽大处理。
今天在这庄严的法庭之上我接受法律的审判,我认罪悔罪服罪。此时此刻,我的心情难以用语言表达,千言万语六个字来表述:认罪悔罪后悔。
昨天我受贿,今天我因受贿罪而获刑是罪有应得的下场。同时,我反复问过自己无数次:“侯景华你活在世上还有什么价值?”得到的答案,可能有二。一是做一名反面教员教材,警示他人。人生在世,一定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一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人,做一名有益于社会的人,凡事是公字当头,决不可因利废公,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一真理。二大概就是我对家庭而言,还是一个成员活着而已。
展望明天全是愁肠,我的明天在哪里?无疑是在监狱服刑,想到这些,酸楚和忧愁又塞满心头,而感到不寒而栗。
当今中国及全国人民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振奋昂扬实践强国之梦,“一路一带”开拓强国之路,万众创新创建振兴中华之路。我也斗胆有一个梦想,愿法庭能充分考虑我到案后的态度和表现,给我一条宽大之路,使我能够早日回归社会,聊度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