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旭垠
菁菁象牙塔,即使不是神性的摇篮,至少也要闪耀些人性的光华。然而,近些年来,发生在高校特别是高校领导层的职务犯罪、学术腐败现象却让人深感群魔乱舞、妖风肆虐。而高校所存在的一些体制性痼疾,以及少数中国知识分子的另类心理,也让高校腐败这艘鬼船渐行渐远。
是贪欲作祟还是信仰缺失
一些教科书式的文章,一提腐败就说是贪欲横行,对此笔者并不认同。高校与其他行业不同,除了经济腐败、行业腐败,还有学术腐败。一些人抄袭剽窃、弄虚作假,审稿时拉关系、托人情,出版时买卖或盗用书号;在职称申报、科研立项以及科研成果鉴定评奖中,材料“注水”、骗取课题、虛假炒作;在职称评审、导师遴选、科研基金发放、各种奖项的评比等过程中,徇私照顾、内幕交易、程序草率。应该说,知识分子的操守在一部分人身上呈现整体性塌方,并不是“贪欲”二字就能囊括的,更确切地说,它是源自信仰的缺失。
信仰的英语为faith,其包含有believe和belief的含义,诗意化的中文意思则是——仰望。无论是政治信仰、宗教信仰还是纯道德信仰,有信仰的人有所畏惧,反社会行为便会少很多。当然,前提是不能信邪教,或是走火入魔,歪曲教义。知识分子的信仰又是什么呢?除了具有普遍性的政治信仰外,高校这个社会精英云集的地方,更应当漫溢着对精神自由和民主法治的信仰。
回到“贪欲”二字。对高校而言,其主要使命理应是教学、研究等社会职能,清汤寡水安之若素,较之民营企业家、私人业主或是高端金融、法律、管理人士,高校领导和教师的收入确实不高,由此产生的不平衡亦属情有可原。毕竟“造原子弹不如卖茶叶蛋的”,落到谁身上也难免有些愤愤不平。实际上,对物质的追求本身就是人类的本性。人们对于物质的追求,如果运用得当,是对人性的尊重,也是社会发展的动力。然而信仰沦丧后的物质追求,就一定会嬗变为贪欲。所以知识分子犯罪,贪欲并不是根本原因,根本原因是失去精神信仰。
从组织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少数高校知识分子的信仰缺失,往往源自对较高层公务员腐败现象的失望和模仿,以及对干部任用、职称评定、课题申请等方面不公现象的不满。有的高校领导和专家学者一路走来,对党在历史上的一些决策失误和重大挫折也并未做到科学、历史地看待,由此失去对真理发自内心的信仰,沦为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的现实范例,这才是导致高校腐败现象的根本心理动因。
高校信仰缺失后的腐败情形和一般腐败没什么区别,但落在知识分子阶层上则更显突兀,笔者称之为“返祖现象”。具体表现为:像动物一样攫取食物(表现为金钱,如贪污索贿);像动物一样无限制占有雌性(接受色贿、嫖娼、通奸、包养二奶等);像动物一样争夺领地(钩心斗角、任用亲信、重金买官等),真可谓斯文扫地、衣冠禽兽。人类是一种高级动物,但依然是动物。有句俗话说:猴子变成人,需要千万年;人变成猴子,只需要一瓶酒。人能在历史长河中将自己从动物的群体中分化出来,靠的就是智力劳动和语言表达,而对此发展到极致的正是知识分子。较之一般人,知识分子理应更守礼,更文明,更具有道德信仰。缺少信仰,就会在心理上形成一种信仰空洞,动物性的一面必然占据上风,贪欲肆起也就不足为怪了。
从代偿机制到失衡心理
心理学上有个代偿机制,精神分析大师弗洛伊德对此有过专门论述,认为成年后的异常行为往往是其童年期缺失的一种代偿,笔者暂且将其称为历史性代偿。
陈昭方教授出任武汉大学常务副校长,消息传到湖北省京山县宋河镇,家乡人民奔走相告,为这位山区农民出身、通过多年奋斗成为中国名牌大学常务副校长的老乡,感到由衷的自豪。然而在2009年,这个曾经荣获过湖北省“新长征突击手”、“高等学校优秀政工干部”等殊荣的经济学博士后却因受贿205万元应声落马。陈昭方姐妹兄弟共七个,他排行老二,父母是普通农民,当时家大口阔,生活异常困难。为求学,他吃苦耐劳,成绩优秀,但时运所致,仅读了半年,文化大革命全面爆发,陈昭方只能回家务农。东窗事发后,他自己也坦言,在武汉大学总会计师的位置上之所以中饱私囊,一定程度上也有其早年对贫困生活和机遇缺失的刻骨记忆,这就叫历史性代偿。
还有一种则是现实性代偿。南方医科大学副校长陈志中受贿500余万元,但办案人员了解到,陈志中个人生活很节俭,甚至连矿泉水瓶都要攒下来拿去卖。但其儿子在2007年还是一名学生时,名下却有一辆价值约50万元的进口汉兰达轿车。这种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把戏,实际就是对现实生活刻意低调的一种现实代偿。当然,这与某些犹太富豪坐拥千亿,却连一张打印纸也要正反使用的性质明显是不同的。
说到心理代偿机制,检察系统还真做过些研究。由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与鼓楼区纪委、检察院联合组成的课题组,根据实证研究所揭示的职务犯罪心理特征、演变规律以及公职人员的堕落历程,研制推出《职务犯罪风险自评手册》。这份手册里包括了34道“测腐题”,从动力因素、调节因素、特征因素、心态因素、潜意识等五个方面自测腐败心理倾向和风险评估。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其围绕的核心就是被测人是否具有强烈的代偿意识和代偿能力。
必须声明,代偿机制本身是一种正常的心理现象,关键看用在什么方面,用之不妥就会变成心理失衡。高校党政领导、专家教授,都属于社会高位人群,大多数是能人和精英。其中有些人更是自视甚高,认为自己有素质、有学问、有能力,无论干什么行当都会是成功者。因而,当他们看到社会上有许多人获得了金钱、地位和荣誉的时候,觉得自己的“无所作为”是一种被剥夺、被损害,由此产生了严重的心理失衡。于是便试图在经济上找代偿,来抚慰自己“受伤”的心灵,平衡自己失衡的心态。
比如,当有的高校领导或行政管理人员仕途受阻,升迁无望时,便会感到“失意”,而将原来争取晋升的努力转化为“捞一把”的动力,逐步将心思放到以权谋私上;当有的高校人员攀比失当,物质欲望增强时,便会产生强烈的相对剥夺感,并产生不满情绪,形成权钱交易的动机;当有的高校人员人际关系紧张,特别是家庭不和时,首先在生活上“越轨”,随之而来便是入不敷出或欲罢不能;有的专家学者各种荣誉加身,自感功成名就,唯缺利益,或者产生应该乐享生活的心态,便逐步走上歧途,最终失去了一个知识分子最重要的财富——人格。
法律人格和心理人格的逐步趋同
心理学上有一门二级学科叫人格心理学,主要是研究不同人之间的不同性格取向,譬如A型人格、B型人格。知识分子人格更接近于民法上的人格权概念,指的是一个人或一个群体的尊严。这两个概念本不是一回事,但这里必须要揉在一起说,因为对高校贪腐分子这个群体而言,其法律人格和心理人格已慢慢趋同,而趋同的桥梁便是——行政化。
近二十年来,以权力为中心的大学行政等级制度愈演愈烈。从科级机构、处级部门、厅级学校、省部级大学,到科长、处长、厅级校长、副部级院士、省部级校长等等,一个部门,就是一个权力;一个带“长”字的行政干部,就是一级权威。层层级级,大权小权交错,形成一个以行政权力为中心的资源支配系统。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腐败现象的发生不是偶然的、更不是孤立的,与负面环境紧密相关。所谓上有所好,下必趋之,如果“一把手”首先不能把持住,那么下面的管理层、教授层乃至普通的行政人员、教师员工,则一定处处唯领导马首是瞻。学校招生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招收关系生、人情生;有的利用学生求学心切,以帮助学生入学、选系、改专业等为名索贿受贿;在教学考试中,有的教师收受学生钱物私自修改学生考试分数,帮助学生蒙混过关;在学生管理中,有的教师利用各种评比、奖励、资金发放等工作便利谋财,或收受学生钱物,或直接贪污挪用保管的经费。凡此种种,虽非普遍现象,但有哪一样是和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职业人格相称的!
在这样一个行政化强烈而又缺乏有效监管的环境中,一些知识分子的法律人格慢慢从独立民主演变为阿谀奉承。老话说:“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现在坐几分钟冷板凳就屁股发痒的所谓学者,只剩下对权力和金钱的膜拜。黄梵所著《第十一诫》的主人公齐教授是个声名显赫的学术权威,可他利欲熏心,投机钻营,生活腐化,不仅榨取学生的科研成果,而且为了捞到科研经费,获取当权者的认可,甚至不惜修改数据,拿人命关天的炮弹轨道数据当儿戏。在齐教授身上,我们看到少数走向堕落的知识分子“象征性的背影”,权力正在通过金钱和地位来诱惑知识分子放弃道义与良知,这就是高校腐败的法律人格。
随着法律人格的坍塌,心理人格也正慢慢嬗变。一般而言,无论是多血质、粘液质、抑郁质还是胆汁质的知识分子,都会在其教学中呈现出不同的风采和特点,然而,在行政异化和外界诱惑下,这种缤纷多彩的心理人格在一部分知识分子身上逐渐褪色,演变为新的颇有讽刺意味的心理变体。有人把知識分子分为三类:一是被包养的“二奶”,如战国时食有鱼、出有车的士;二是被抛弃或嫁不出去的“怨妇”;三是持独身主义的“尼姑”,但出家前大多受过刺激。有人更是重口:知识分子算什么东西呢?他们不过是些沙石泥料,既能用来筑造辉煌的圣殿,自然也能用来砌做污秽的粪池。
《大学》开篇即言: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大学的真谛,在于彰显光明、完美的德性,在于使民众自我布新,在于使人们达到较高的精神境界。而一个缺了“德”的教育,哪有能担负“育人定国”之责的道理呢?
“一个人不可能既时髦又出类拔萃”,这是俄国人的观点,我们可以不同意。但对知识分子而言,既要做社会良心,又要锦衣玉食,恐怕是有难度的。总不能如鲁迅在《阿Q正传》中所描述的那样,剪掉了辫子,就以为很革命了,不仅要玩革命党的威风,还要和吴妈困觉,这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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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本刊2016年第3期第11页中的“观察标签”一栏作者署名应为“郝春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