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越
中图分类号:G843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6)07-040-01
摘 要 本文运用文献综述法和案例分析法站在体育法学的视角下对恒大俱乐部屡次借用足球联赛平台进行快销品营销的原因分析。恒大作为足球俱乐部领头羊,丝毫不遵守“契约精神”,造成不良后果将会影响到其他俱乐部,从而破坏中国足球市场的稳定。本文建议完善体育法中有关足球俱乐部的管理体制和法律制度,增强中国足球俱乐部的诚信意识,从而促进中国足球职业化发展。
关键词 体育法 足球俱乐部 契约精神
一、恒大俱乐部借足球平台进行产品营销案例
2013年11月9日 亚冠决赛第二回合广州恒大VS FC首尔 将胸前的“恒大”改为“恒大冰泉”。第二天,在广州高调宣布,恒大公司正式进军高端矿泉水行业,推出自营矿泉水品牌“恒大冰泉”。恒大俱乐部在亚冠决赛上将胸前广告换为“恒大冰泉”是宣布自己高调进军水业的重要一步。
2014年8月27日,亚冠八分之一决赛主场比赛,恒大胸前的广告突然换成了“恒大粮油”及“放心粮、放心油”字样;第二天,恒大集团在广州恒大中心宣布旗下产品恒大粮油正式上市;据报道,在双方协商下,恒大赔付东风日产800万元人民币而被平息。2014年2月17日,东风日产将与广州恒大足球俱乐部签订一份价值一亿元左右的胸前广告合同,新赛季恒大球衣的胸前广告将会是东风日产自主品牌启辰[3]。
2014年10月26日,在中场联赛最后一个主场对阵北京国安赛前,恒大又突然向东风日产提出要回购一场比赛的胸前广告,在东风日产没有同意的情况下,他们强行换成旗下的奶粉广告;而且在天河体育场内,恒大在主席台对面的看台布置了一幅长达55米的违规广告,甚至遮盖了联赛主冠名商品牌;中超公司只对恒大罚款800万元。
2015年11月21日晚,“广州恒大”在亚冠联赛中再次夺冠,与夺冠同样热闹的是换球衣胸前广告事件,恒大球员在夺冠赛中衣服胸前广告不是赞助商“东风日产”的指定广告,而是“恒大人寿”,这一做法,当晚就引来东风日产官方声明,声明直指恒大违约。
二、中国足球俱乐部缺乏诚信意识原因分析
(一)足球俱乐部管理体制不完善
中国足球俱乐部缺乏足球诚信的主要原因是中国足球俱乐部的管理体制不完善和体育法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并且中国足球俱乐部自身“造血”能力不强,只能依靠国家和企业来“输血”生存,导致足球俱乐部过于依赖企业,而在利益面前,企业管理者对诚信规则,甚至法律的无视和背叛,是造成足球俱乐部缺乏足球诚信的主要原因。如果管理者自身不能摒弃无视契约精神甚至以违约为荣的思维,不重视足球诚信,那么再高的企业市值也只会是空中阁楼,终究会因其过度的透支信用而走向崩塌。
(二)体育法中关于足球俱乐部的法律措施不够健全
体育法对市场各方契约的规范和约束力不强,市场各方的契约意识和合同语言不够规范、合同条款不够完备、合同中履行义务的考察机制不健全,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纠纷,也将会阻碍足球俱乐部的发展。并且体育法对应受刑事处罚的竞技体育违法行为的规定内容较少,造成足球俱乐部爱打“擦边球”的现象发生,使足球诚信处于不利于发展的环境中。
从谋取利益的角度分析,足球俱乐部开展经营活动的主要方式就是组织专业足球队参加联赛,俱乐部通过参加联赛,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商业运作,不断提高俱乐部的经营收入,俱乐部的其它经营活动都紧紧围绕联赛展开[1]。
三、完善足球俱乐部诚信意识措施建议
(一)足球俱乐部管理法治化
以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为背景,制定可实施、可持续的足球俱乐部管理体制。针对足球俱乐部的行政管理、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等方面,制定细致并可实施可持续的相关条例。从法律的角度加大对足球俱乐部管理的约束,从而促进足球俱乐部诚信意识的培养与发展。
(二)完善体育法的法律制度
增加法律的责任条款,制定关于足球俱乐部违背足球诚信的相关政策,并加大处罚力度,增加其违背足球诚信的成本,从根本上杜绝违背足球诚信的意识,进而促进足球诚信的发展。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让足球俱乐部加深对足球诚信的重要认识,全面建设法治社会,共同打造阳光足球。
足球俱乐部与赞助商之间应制定违约责任条款,建立违约获益赔偿责任。就目前形式分析,违约赔偿通常是补偿性而非惩罚性,并且被赞助方的违约成本较低。违约方通过违约行为获取的利益远大于违约赔偿,为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应建立违约获益赔偿责任。首先保障守约方获取其应得的利益,其次加大违约方的违约成本,让违约方的违约成本远高于其通过违约而获得的利益。
四、结语
足球俱乐部缺乏诚信意识,其主要原因还是利益使然。在利益面前,很容易就能动摇诚信的地位。要想让足球俱乐部崇尚契约精神、诚信意识,首先必须要加大法律的严惩力度,完善体育法中的相关法律制度,对缺乏诚信意识,没有契约精神的足球俱乐部付出惨痛的代价。其次还需要足球俱乐部自身认识到诚信对其今后的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1] 郭成岗.法学视角下的体育“假赛”[J].军事体育进修学院学报.2009.28(3):15-17.
[2] 杨东博.法律视角下我国足球职业化进程中的纠纷研究[D].沈阳:沈阳体育学院.2012.
[3] 胡斌.论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可持续发展[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05,25(1):3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