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我国第一个针对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综合性文件,《意见》共分9个部分、30条。
在改革人才管理体制方面,《意见》把理顺政府、市场、社会、用人主体关系,明确各自功能定位,作为改革重点,着力加以推进。一是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二是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三是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四是加强人才管理法制建设。
在改革人才评价、流动、激励等机制方面,《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6项改革任务。一是在人才培养方面,重点聚焦专业人才,尤其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急需的战略科学家、科技创新人才、企业家和技能人才等,改进培养支持方式,注重创新能力培养。二是在人才评价方面,根据人才不同类别,分别实行学术评价、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三是在人才流动方面,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促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和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四是在人才激励方面,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实施股权期权激励,让人才合理合法享有创新收益。五是在人才引进方面,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政策,不唯地域、不求所有、不拘一格,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六是在投入保障方面,综合运用经济、产业政策和财政、税收杠杆,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力度,促进人才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