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杨苏 王文彪 周志业
摘要 介绍了宾川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问题;对策;云南宾川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07-0294-03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济繁荣稳定,对农产品贸易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对宾川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总结如下。
1 宾川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近年来,宾川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通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八大体系,有效保障了宾川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1.1 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体系
为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作领导组,领导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同时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指导意见和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出台了明确的扶持政策,加大了经费投入,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1.2 建立了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一是成立了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保证了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机构、有人员。二是根据宾川县实际,成功开发了宾川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现代化管理平台,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2015年,结合示范县项目对平台Ⅱ期进行了完善,签订合同2个,增加了一些实用性功能。2015年9月29日起开始进行Ⅰ期与Ⅱ期的数据库合并;10月22日对各乡镇、县级各站所、备案企业的平台管理员进行了平台Ⅱ期运行培训工作;从10月23日起进入试运行,经过试运行提出修改完善意见97条;截至12月,修改完善的97条内容全部安装完毕,完成了对19个类型用户的分期培训工作。开展了8万余户葡萄、2 000余户柑橘及部分蚕豆种植户共121万条生产信息的记录、采集、录入,完成了生产档案任务。目前,宾川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踪溯源实现了二维扫描、电脑、终端机查询3种追溯方式。三是建立“政、检、企”三方合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共同促进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开展。四是宾川县示范区建设领导组办公室与大理检验检疫局建立有效合作机制,定期互通信息,宾川县申请备案和年审的基地和包装厂,由示范区办公室初审合格后,方可上报大理检验检疫局。
1.3 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2010年成立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加挂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和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牌子),10个乡镇设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检测室,5户农产品生产企业配有检测室,检测范围覆盖产地环境、投入品、农产品及其生产全过程,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检测仪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检测车,有运行经费和规范的工作机制,有效开展监测工作和对生产的指导服务。2015年1—12月全县抽样10 618个农产品进行了快速检测,合格率达99.17%。2015年1月,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通过了省农业厅和省质监局组织的实验室计量认证、食品检测机构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认证“三认证”。
1.4 建立了农业化学投入品管控体系
制定了《宾川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基地农药使用制度》《宾川县农药管理规定》《宾川县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专营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宾川县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专营企业要求》《宾川县农药仓库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健全了示范区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对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企业的准入资格进行评审,加强种子、化肥、农药等市场准入管理。按照停产、禁用、限用品种目录和范围,合理确定推荐用药名单,县人民政府于2009年下发了《关于在出口农产品种植基地质量安全示范区禁止生产经营使用高毒剧毒高残留农药的通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宾州县生产、经营、使用43种高毒、剧毒和高残留农药(含混配剂)。印发了《宾川县出口农产品生产中禁止使用及替代农药品种简介》《宾川县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鲜食葡萄、柑橘病虫害防治推荐用药》《常用农药安全间隔期》,指导农民群众科学用药、安全用药[1-4]。
1.5 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体系
成立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加强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县农业部门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一是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制度。由县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农业、工商、质监、安监、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全县范围内的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进行检查与整顿,查处无证经营、假冒伪劣等违法经营行为,杜绝使用禁用农药的行为。2015年依法检查农药门店807户,共检查农药产品1 956个,查出违规农药产品4个,农药标签合格率99.8%。全县未发生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识等违规违法行为。二是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农业、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农业化学投入品经营企业进行考核评审并备案登记;对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渠道进行清理,实行专营专供。三是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允许使用、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农业化学投入品目录。四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制定了《宾川县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舆情监测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快速反应处置和信息发布机制,规范信息发布和报送行为。五是加强应急值守和联防联控。规范节假日值班制度和值班人员管理,做到主动防范,及早介入,切实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能力。六是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将任务分解到单位,责任分解到人。将各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年度农业重点工作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对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或完成得不好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先推优资格。通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自2013年以来宾川县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5-8]。
1.6 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示范区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强媒体宣传,并制作了1部示范区建设纪实专题片,编印了300本《出口水果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与管理要求》,500份示范区《宣传手册》,3.5万册《宾川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手册》,并发放给农户、企业、农资经销商。接待省内外39个地方政府考察团到宾川县考察学习。2009年以来,共办黑板报1 330期,广播电视宣传3 12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23万份,制作户外展板19块。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通过现场会、以会代训、办班培训等形式,加强人员培训,每年培训10万人次以上。三是加强监督,营造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氛围。与农户、企业签订《宾川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结合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与生产企业签订《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添加剂使用承诺书》。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公布举报电话、官方网站开通邮件举报等,强化社会监督。四是积极开展宣传推介,不断扩大宾川县农产品的知名度。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重要食品农产品博览会、展销会。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在相关网站上及时发布农产品生产知识、供求和价格信息、质量安全信息等。
1.7 建立了优质农产品认证体系
创建品牌,认真开展“三品一标”等认证申报工作。全县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34个;已取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4.66万hm2,占宾川县农产品产地5.13万hm2的90.84%;完成了15个无公害农产品内部检查员培训;完成有机食品认证5户企业11个产品,认定面积1 666.67 hm2,产品涉及核桃、咖啡、牛肝菌、松茸、鸡枞、橘子、苹果、葡萄、李子;指导2户企业通过了HACCP和ISO认证并取得证书;4户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验收合格;完成SGS认定133.33 hm2;完成了7个大理州高原特色农业品牌产品的推荐工作;开展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宾川红提葡萄”“宾川柑橘”“宾川附子”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正在申报当中;“宾川柑橘”“宾川朱苦拉咖啡”已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开展了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已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专家咨询,等待进一步的现场复查考核。
1.8 建立了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
科学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优质水果、特色蔬菜、经济林果、中草药、烟叶、生猪养殖六大产业,布局上坝区以葡萄、柑桔和生猪为主,山区以烟叶、中药材和林果为主,加快以咖啡、滇橄榄、辣木为主的新兴产业培植;围绕特色产业,将农产品质量监控关口前移,制定了农产品生产全过程标准操作规程。在大力宣传贯彻宾川县特色农产品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的基础上,重点宣传贯彻被省、州质监部门批准为云南省地方农业规范的《宾川鲜食葡萄综合生产规程》。此外,由县农业局组织起草的《水肥一体自压滴灌技术规程》已于2015年4月通过省质监局组织的技术评审,有望批准为云南省地方标准;2015年向州质监局申报了《宾川柑橘无公害生产技术综合规程》等大理州地方农业规范制定项目,相关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同时,按照《宾川县出口农产品种植基地质量安全示范区培训方案》要求,加强人员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做到“村村有技术能手、户户有明白人”。
2 存在的问题
2.1 认识不到位
从生产主体来看,一是初级农产品生产方式分散,缺乏农产品生产安全理念,质量安全存在隐患;二是农业生产环节多,农产品种类丰富,生产组织化程度低,影响了农产品质量的提升;三是个别农产品生产者、农资经营者不按规定经营使用农资产品,给宾川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从行政职能来看,少数部门和乡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视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无法落实到位。
2.2 农产品检测体系不健全
一是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初步建设完成,生产企业、批发市场、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自检体系尚未建成。二是乡镇还没有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目前,少数乡镇由于检测用房缺乏,尚未开展检测业务。加上管理体制不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人员大多为兼职人员,且经常被抽调从事中心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处于无工作人员、无工作经费、工作无法开展的状态。三是专业检测人员少,检测手段落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现有人数11人,扣除领导、办公室和财务人员,直接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不足,且这些人员都不是专业人员,接触检测工作时间不长,检测技术还不高,虽经省、州、县组织培训,但还不能适应全面开展定量检测业务的需要。四是检测范围小,水平低。由于检测力量不足,全县主要开展水果、蔬菜的农残快速检测和土壤养分化验,尚未开展重金属、激素等检测,水产品中的药残、添加剂等无法进行快速定性检测,水果蔬菜也难以开展定量检测。
2.3 农业标准化水平不高
一是部分领导和技术人员对农业标准化的认识不清。二是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对农业标准化技术规程的推广和落实力度不够。农业生产者标准化意识不强,仍然为传统的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方式,标准化生产水平参差不齐,技术标准推广难度大。
2.4 监管体制不完善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基础薄弱,人员、经费严重缺乏。在机构设置上,县农业局机关无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监管职能由局科教法规股负责履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尚未形成统一领导与协调的组织管理体制,行政监管职能不强。由于监管执法缺乏相应配套法律法规,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执行难度大。对未按照要求建立生产档案及记录的农产品生产者,以及使用含有违禁药物的农户,尚无有效的管理制度,因而无法体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控性与追溯性,加大了监管工作的难度。
2.5 工作经费缺乏制度性保障
虽然宾川县从2012年起发文规定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每年都安排一定的检测经费,但都是根据工作情况临时性安排,而对执法检查、宣传培训、标准推广、农业投入品监管等工作的经费投入基本没有,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也未得到真正落实。
3 对策
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宣传,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协调机制,采取激励措施,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纳入县、乡(镇)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二是在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测等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加强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进一步强化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逐步推行电子信息追溯。四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预警防范工作。五是进一步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强品牌创建,建立农产品产地闪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六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现代化平台创新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新技术,构建宾川智慧农业,打造国内领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形成极具宾川特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为宾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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