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褒禅山记》:王安石的命运谶言

2016-05-14 17:02张晓勋
语文教学与研究(教研天地) 2016年7期
关键词:宋神宗新法变法

王安石《游褒禅山记》文辞朴实,浅出深入,以一次偶然的日常的非名山游览,阐发道理:“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要到达“险远”,一览“非常之观”,“志”、“力”和“物”,三大条件,缺一不可。这番道理,在王安石“务为有补于世”的写作纲领下,不蹈空凌虚,及物而切身——王安石此时已有变法之“志”,虽然清楚此事之“险远”,但这是“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值得追求。

事实上,《游褒禅山记》不仅仅是王安石的自勉书,更是王安石的命运谶言。

《游褒禅山记》写于至和元年(1054年),王安石34岁。嘉佑三年(1058年),王安石给宋仁宗上万言书,主张变法。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王安石进言:“变风俗,立法,最方今之所急之。”(《宋史·王安石传》)同年,王安石变法在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地展开。熙宁九年(1076年),王安石第二次被罢免宰相,隐居江宁,法令陆续被废止。王安石变法,以失败告终——王安石在政坛的“游褒禅山”,竟然也只能半途而废,“不得极夫游之乐”。问题出在“志”、“力”和“物”哪个方面?

第一,“力”,无可置疑。正如《游褒禅山记》所述,“力足以入也”。王安石博闻强识,文采风流,不逊色于任何鸿儒巨擘,更难能可贵的是,不尚儒生迂腐阔远之风,有经世济用、理财兴利之才,政绩不凡。王安石任鄞县知县时,督修水利,将官谷贷给农民,百姓得以度过饥荒,称王安石为“青天”。后来的王安石变法,其实是鄞县吏治的升级版,“气魄很大,格局空前,是一次涉及政府机构、产业、财政、物价及流通的整体配套体制改革”(吴晓波《历代经济变革得失》)。王安石变法,效果显著,使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有所改善。

第二,“志”,过犹不及。“志”既指志向,也指意志。游褒禅山时,王安石在“志”上吃了亏,“力尚足以入,火尚足以明”,但同行“怠而欲出者”说:“不出,火且尽。”于是王安石和他一起出洞,不久为此后悔。在变革政治上,王安石很早就“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而且意志坚定,“性强忮,遇事无可否,自信所见,执意不回。至议变法,而在廷交执不可,安石傅经义,出己意,辩论辄数百言,众不能诎。”(《宋史·王安石传》)甚至提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三不足”主张,这在“法先王”、向后看、陈陈相因的儒家国度,可谓离经叛道,惊世骇俗。然而,意志坚定到了极端,就成了刚愎自用、顽固执拗,“拗相公”的谑称,即由此而来。

第三,“物”,致命缺陷。在游华山洞的后洞时,王安石需要的“物”是用来照明的火把。在实施新法时,王安石需要的“物”则是有利于新法的人。王安石在鄞县牛刀小试,奏得奇效,但一旦把新法推广至全国,涉及到的地域之广、百姓之众、既得利益之多、人际关系之复杂,绝非弹丸之地可比,绝非王安石凭一己之智勇能处理妥当。

王安石的失败之处在于,上无鼎力支持的帝王,中无同气连枝的盟友,下无令行禁止的下属。

首先,在君权至上的古老中国,最高统治者对变法的态度变化,决定着变法的走向。“汉唐宋明清五个朝代里,宋是最贫最弱的一环。专从政治制度上看来,也是最没有建树的一环。”(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军事无能、官员冗赘、国库不足、财政亏空,令宋神宗触目惊心,痛下决心,变革图强。在宋神宗的支持下,王安石才能大刀阔斧地推行变法。正如如果没有秦孝公,商鞅不可能取得变法的最终胜利。可惜宋神宗终究不是秦孝公。随着变法激发的民怨渐多,太皇太后、皇太后和司马光等大臣的反对力量渐强,加上期间出现天灾,如受天谴,宋神宗的改革意向有所动摇。当王安石第二次担任宰相后,宋神宗对他“意颇厌之,事多不从”(吕本中《杂说》)。宋神宗因病去世后,九岁的儿子赵煦继位为宋哲宗,高太后反对新法,起用司马光为宰相,新法几乎被连根拔起。

其次,在变法派和保守派此消彼长的政治恶斗中,王安石“果于自用”,为渊驱鱼,为丛驱雀,把本可争取的一些有识之士驱赶到敌方阵营。“青苗法”刚出台时,苏辙提醒,要警惕“吏缘为奸,虽有法不能禁”(汤江浩《王安石——勇进人生》)。“青苗法”实施过程中,韩琦指出:“是官自放钱取息,与初诏相违”(《宋史·食货》)。但王安石一意孤行,闭目塞听,排斥异己,甚至将反对变法的人士逐出朝廷。

再次,王安石任用了很多打着变法旗帜为非作歹的官员,使新法在实施过程中严重扭曲。他任用的主要官吏,如吕惠卿、蔡京、蔡卞、吕嘉问、章惇、曾布、李定、邓绾之流,大多品行有亏。吕惠卿在王安石的提拔下平步青云,成为变法第一干将。王安石认为:“惠卿之贤,岂特今人,虽前世儒者未易比也。学先王之道而能用者,独惠卿而已。”(《宋史·列传第二百三十》)熙宁七年(1074年),王安石第一次罢相,仍强力推荐吕惠卿为参知政事,以期赓续自己的变法措施。但吕惠卿其实是奸佞之人,私心过重,中伤同僚,中饱私囊,盘剥百姓,使“新法”变成“恶法”,激起民愤。当王安石失势时,吕惠卿竟然落井下石,反噬恩师王安石,破坏新法。

王安石通过游褒禅山,领悟到“志”“力”“物”对于成功的重要性。结果,在后来的变法中,因为“志”之过犹不及和“物”之致命弱点,最终功亏一篑。王安石在《游褒禅山记》里说:“然力足以至焉,于人为可讥,而在己为有悔;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其孰能讥之乎?”王安石变法失败,即属于“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只是真的“可以无悔”吗?王安石晚年赋闲江宁府,曾连连书写“福建子”,“福建子”即福建人吕惠卿。当听到免役法也被朝廷废除,王安石不禁自言自语:“亦罢至此乎?”不久便郁郁而终。从中我们不难窥探到王安石对错用吕惠卿的悔恨、王安石对尽志尽力而不能成功变法的悲愤。

王安石在《游褒禅山记》里还写到:“余于仆碑,又以悲夫古书之不存,后世之谬其传而莫能名者,何可胜道也哉!此所以学者不可以不深思而慎取之也。”因为时代久远,石碑倒地,碑文漫灭,如果不深入思考并且谨慎选取,就会以讹传讹,把“花”山读成“华”山。一语成谶,王安石在倒台后,墙倒众人推,他的形象逐渐被妖魔化,在代代流传的过程中,变成了面影斑驳的历史人物。梁启超说过:“以非凡的才能,而蒙受天下人的诟骂,换了朝代也不能洗冤的,在西方有克伦威尔,在我国则有王安石。”(梁启超《王安石传》)

明代冯梦龙编撰的短篇小说集《警世通言》,有一卷名曰《拗相公饮恨中山堂》,淋漓尽致地展现了民间百姓对王安石的怨恨之深。王安石告病辞相,回金陵途中发现,处处有诗讥诮新法,在一处农家,刚好听到一名老叟在痛骂自己:“这等奸邪,不行诛戮,还要用他,公道何在!朝廷为何不相了韩琦、富弼、司马光、吕海、苏轼诸君子,而偏用此小人乎!”王安石寄宿另一农家,见到一个老太婆一边取水,一边呼叫:“啰,啰,啰,拗相公来。”二头猪听到呼声,过来就食。婢女又呼鸡:“王安石来。”群鸡俱至。原来民间怨恨新法,入于骨髓,畜养猪鸡,都叫做“拗相公”“王安石”,把王安石当做畜生,希望让他后世变为异类,烹而食之,以快胸中之恨。王安石心如刀绞,两目皆肿,须发俱白,“一夜愁添雪鬓毛”。

这类文章虽经文人润色,但毕竟来自民间,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老百姓的态度。王安石变法,本该是彪炳千古的大业,但在变法过程中出现了很多危害百姓的现象,渐至怨声载道。蔡京登上政治舞台,媚上欺下,无所不为,打的正是王安石“新法”的旗号。其后靖康之变,宋徽宗、宋钦宗被辽国俘虏,更为汉族人视为奇耻大辱。在数百年间内,王安石都背负了始作俑者的罪名,国人把王安石和秦桧、蔡京相提并论,视为文才出众但祸国殃民的大奸臣。只有到了20世纪初,在内忧外患、改革图存的大背景下,梁启超“深思而慎取”,通过大量的史料搜集和考证,写成《王安石传》,才翻了这中国历史第一冤案,为世人还原了王安石的本来面目。

王安石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会不会回想起自己34岁时写的《游褒禅山记》?一篇短小的游记,竟然蕴含了王安石毕生追求的变法事业的失败基因,竟然预言了王安石死后毁誉参半乃至面目全非的历史命运,相信这是王安石所始料不及。人生的吊诡之处就在于,你以为在写过去,其实你在写未来;你以为在写别人,其实你在写自己;你以为在写命运,其实,你始终在被命运书写。

张晓勋,教师,现居广东佛山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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