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安
李维汉(1896-1984,中共早期主要领导人之一,曾担任中央统战部部长、全国政协副主席)晚年把大部分精力投入到撰写回忆录上。他经常对人说:“为什么说老干部是宝贵财富?我想有两条:第一条是保持革命晚节,做一个像样的、合格的共产党员;第二条就是应该多收集一点党的、革命的历史资料,交给党,为将来写好中共党史做点贡献。”他对自己的回忆录要求极严,立下三条规矩:一是以集体为主,适当联系自己;二是史料力求真实,反映历史的本来面目;三是对个人活动持分析态度,重新学习和认识过去,进行必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李维汉在1983年5月给邓小平的信中说:我写了一些回忆录,是以集体为主的。他常对协助他整理回忆录的同志说:我的回忆录,是写我经过的事,但我并不把自己的活动作为主线来写,而是着重写集体的活动,适当联系自己。他多次说:对史料要深入调查、反复核实,做到人真、言真、形象真,忠于历史的真实面貌,不夸大,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要经得起时间、后人和史料的检验。对于第一手资料,他也不轻信,认为也需要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工作。
李维汉对自己一生的历史,采取“再认识”的态度:对于自己做得对的,他认真加以总结,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对历史材料中不符合事实的记载,他实事求是地加以说明。尤其可贵的是,他对于自己的错误,从不掩饰,不诿过,并从错误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例如,他在《对瞿秋白“左”倾盲动主义的回忆与研究》一文中,针对他在1927年11月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写道:“现在看来,秋白和我的这些意见,特别是我自己的意见,都是错误的,其中也有国际代表的影响。”“我写这篇回忆录把上述情况全部摆出来,目的在于解剖秋白为首的党中央的盲动主义错误,同时也是解剖和批评我自己,因为我是中央政治局主要成员之一。”
李维汉为了写好回忆录,不顾年高多病,自1980年到1981年间,先后3次去长沙、武汉、南京、上海和西安等地收集、查阅资料。他每天早上6点前就起床,上午、下午都伏案学习工作,翻阅大量历史资料,修改稿子。他风趣地说:“要先做小人,后做君子。做小人反复无常(指反复修改),做君子一言为定(指拍板定稿)。”由于他严于律己,刻苦治史,对史料极端负责任,故他写出的回忆录,都有较高的价值,为党史界所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