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心理实验的变量关系对心理测试技术的重要性

2016-05-14 19:11陈琛
法制博览 2016年8期

摘要:本文先对实验心理学进行概述,再对实验心理学中的重要变量进行阐述,之后重点结合实验心理学对心理测试技术可能存在的变量做出分析,并且将心理实验在心理测试技术的方面进行实践与应用,然后通过心理实验的变量关系对我们国家的这种技术的发展现状进行总结。

关键词:心理测试技术;心理实验;变量关系

中图分类号:B841.7;D91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23-0067-02

作者简介:陈琛(1987-),女,汉族,河南郑州人,甘肃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犯罪心理测试技术。

一、实验心理学概述

心理学属于一种特殊的“科学”,全球的所有的国家在心理学界普遍公认是以冯特(Wandt)的第一个心理实验室(1879年)的建立作为标杆。其实也就说明了,心理学之所以会变成一种特殊的科学,其原因和实验心理学的建立是密不可分的。因为它的建立,让其能够运用自然科学的办法去分析心理学方面的一些问题。这也就导致了它得到收集材料的新办法,从而促进它的快速发展与进步。

实验心理学其实就一种在满足了实验所需条件后对心理与行为等方面展开的分析工作的心理学。实验心理学是能够实现可验证性与可重复性标准的一种科学的物质,并且它还能够应用这种办法去验证别的心理的分析。心理学的研究一般是将实验作为基本条件的,心理现象是需要利用实验的办法去分析的,所以,这种心理学是所有和心理学有关的学科的基础。

二、实验心理学中的主要变量

(一)自变量

在实验中实施实验的人控制的、可以对测试的人产生一定的影响的量叫做自变量(或自变项)(independentvariable,简称..I.V.)。

它的类型有许多种,一般能够分成以下三种:

1.作业变量(task variable)

它是说当测试的人在进行实验的时候,对实验所需的条件可以给出相应的一些刺激,比如,心理测试技术中的编题。

2.环境变量(environmental independent variable)

如果实验正在进行某项工作的时候,使所需的实验环境(environment)发生变化的所有的特点,然而发生变化的环境特点就算是环境变量(environmental independent variable)。例如:温度、湿度、光线、噪音等。

3.本性变量(attribute variable)

试验的人所独有的特征原因,例如年龄、性别、健康情况、智商、教育程度、性格特点、态度和内驱力等一些因素均能够使某些刺激的反应受到影响,以上原因可以被称作是被试者变量(subject variable)。在这些被试者变量中,有的是实验者可以主动操纵加以改变的,而有的则是不能主动操纵的,只能进行测量。试验的人自身存在的、别人不可以对其进行操作让它发生改变的特征被叫做本性变量(或属性变项)(attribute variable)。

(二)因变量

由于自变量的改变而引起的改变,或者导致的结果被叫做因变量,同时也被称为反应变量(response variable)、或着反应测量(response measurement)。对于被试者的反应可以从下列几方面来测量:1.反应速度,比如,被试在被提问以后对问题所作出反应的时间。2.反应的正确性,例如,被试对于主试提出的问题是否能够做出正确反应。3.反应的难度,有些作业可以定出一个难易等级,看被试者能达到什么水平,例如,被试对于主试提出的问题是否明白其含义。所以这里要求主试对提出问题的语言尽可能浅显易懂。4.反应的次数,说的是在某一时间里被试者可以作出的某一类反应的次数。

(三)额外变量

通常不用来分析的所有的有关变量均叫做额外相关变量(extraneous relevant variable),或者直接叫做额外变量(extraneous variable)。在实验中,额外变量是必须加以控制的。假如没有对额外变量进行调节的话,便可能弄不懂变量的改变是因为自变量的变化,还是因为别的变量的改变。因而就无法得出明确的结论。因为在实验过程中额外变量一定要实施控制,因此它也就被叫做控制变量(controlled variable)。判断一个实验设计是否好其中的一个比较关键因素便是看研究的人能不能成功地控制所有的额外变量。

三、心理测试技术概述

这种测试方法一般被称为“测谎”,它是按照人的心理和生理活动之间存在的原理,然后编出大量有关的测试题,然后在心里上产生一定的刺激,促使试验者产生相应的心理生物反应,利用特殊的心理测试系统,跟踪收集、记录并及时的显示被测者针对测试者话语问题的多种心理生物反应的改变,然后去确定心理痕迹相对的比较度,来区别被测者与案件之间存在的某种关系或者相关情况的一种心理检测技术。

心理测试技术是一个由多阶段技术组成的系统技术,是由人-机结合,高度协同工作的技术系统。在此测试过程,存在着很多变量的影响。

(一)存在着测试编题水平(刺激变量)的影响和制约

在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过程中,要了解到综合测试的设计题的技术被称作是变量系统中的自变量,并且所设计出来的题目应该是目标问题和关键问题,目标问题的重要性在于区分其在关键问题对于被测相应的心理生理反应,即引起相应因变量发生改变。关键问题的目的在于保证提出问题对被试的强刺激性。在内心的试验里,不一样的刺激原因可能会给被试者带来不一样的反应。

(二)存在着心理生理多重因素(主体变量)的影响和制约

被试有许多原因特点,像年龄、性别、健康情况、智商、教育程度、性格特点和态度等均有可能对某些刺激以后的反应造成一定的影响,上述原因全被叫做被试者变量。

(三)存在着测试环境条件(额外变量)的影响和制约

在测试过程中,假如出现测试氛围的任意原因变化的情况,此时不管怎样的测试结果均可能会出现变化的情况。犯罪心理测试一般不会在固定场所进行测试,不像实验室中相对稳定的测试环境,所以其对环境条件就有一定要求。

(四)存在着测试实施过程与评判水平的影响和制约

在心理测试过程中涉及到主试与被试,其二者存在着相互影响与制约的关系。主试对被试的干涉和后者对前者的测试态度均可能对测试的结果造成严重的影响。另外,在测试之前,前者会对后者宣读指导词。宣读的方法与态度不同,对被试之后的测试结果都会有所改变。主试有可能会用某种方式在宣读的同时对被试做出影响,使其附和主试的期望,这被称之为实验者效应。因为可能存在的操控情况,则因变量也可能相应发生改变。

四、结合心理实验在心理测试中的实践运用

心理测试技术的测试过程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

(一)编制测试题目

这里就关系到此前说的作业变量。用科学的方法去设计题可以得到很好的测试成果的根本条件。然而如果想要完成科学、高效的设计题,需要更加认真的去了解和掌握案件的状况。如果能够很好的了解和掌握案件的犯案原因和动机,还有造成动机的原因、时间,另外还有作案的基本状况,犯案的人员、性别和年龄,作案的方法和工具,作案者具体位置、行动线路,还有那时的环境情况与现场的状况,作案人那时的心理情况,还有作案所使用的工具的处理情况,赃款、赃物的用处,犯案之后的一些情况,反侦查方式或者作案人那时的心态等,均有了一定的整体的研究分析,这种才能够产生一种清楚、明确的设计编题想法,才能够有一个科学、显著的编题。

(二)测前谈话

这种方式的目的其实就是让被测的人接受测试,然后使其回想其案情,另外,还有经常观测被测的人,然后使他的紧张感情的到缓解,清楚它的健康状况与智商程度,然后去判断它是不是符合测试的条件。需要和被测者之间产生一定的互相信任度,然后形成一种友好的心理接触,去减少一些没有必要的担心。但是在谈话的过程中,要避免人为对被试的暗示,减少有暗示性的话语,尽量以平稳的方式进行谈话,降低可能存在对被试的心理暗示,即降低测试时因变量发生人为操控改变的可能性。

(三)实测操作

这里涉及到了主试对环境变量的控制问题。进行操作的时候,试验的房间中一定要足够封闭和安静。当进行问问题时,语调需要稳定、平易近人,不可以给被测者造成精神压力,降低额外变量给因变量造成的影响;另外,还需要进行观察,记录它的主要的动作和表情等一些不一样的反应,用于以后的评分,以后对比分析。

(四)图谱评判

在实验的时候,能够一起去评图,也能够在测试之后评图。根据不一样的测试办法的需求和准则,给每一次的图谱都进行评分。在评论过程中,应该以数据评分为最终依据,减少人为主观评判的可能性,降低对测试效度的影响。

(五)测后谈话或讯问

测试完以后,不管对消除或者否认嫌疑人,均需要在测试以后进行交谈,及时的给予他们一定的心理辅导。针对消除嫌疑的人,通常的任务就是帮助他们减少心理的压力,谢谢合作,并安慰他们,同时稳定他们的情绪。

五、从心理实验变量研究看心理测试技术

这种技术其实就是一种以心理科学作为基本原理的心理鉴定技术。但它同其他刑事技术如:指纹、血痕、笔迹和足迹鉴定等是存在差异的。以上这种鉴定通常是利用科学技术的方法对每个人遗留下的所有的物质进行认定,可是这种技术又是以科学技术方式对因变量实施鉴定。前一项为一类物质方式作用在物质上的鉴定;可是后一项为一类物质方式作用在精神层面上的鉴定。因此,第一种测试技术还存在着一定的限制性与所需条件。从测试者方面来看,并非所有的人都适合进行心理测试。从心理测试的可信性和效度上看,心理测试技术受许多心理实验中的主、客观因素的制约。所以,我们既要充分认识这项技术的先进性,纠正以往怀疑或否定这项技术的观念,又要用科学审慎的态度结合中国国情进行技术理论、方法的开发和应用技巧的研究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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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范刚.论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科学编题[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9(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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