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芸锋
乡村道路上出现的迎亲嫁娶队伍,谁是媒人还是很好辨识的。按照马蹬坝的习俗,媒人要 “带路”。所以,走在迎亲队伍第一个的,就是媒人。媒人后面,依次是男方长辈中的提亲者、手拿两把雨伞的新郎官、吹吹打打的唢呐锣鼓乐队、抬着挑着各种迎亲彩礼的人员等。
虽然过去的婚姻大事基本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其实媒人要撮合成功一桩婚事,并非想象中那么容易。碰上双方门当户对的,媒人的辛苦或会少上几分;如果男女家庭经济条件悬殊、地理环境迥异,即便年轻人相互颇有好感,同样不能少了媒人在双方父母之间穿梭协调。其中,个别收取了一方好处的媒人,还不得不使出很多“非常之招”。
小学的语文老师,曾给我们讲了一个关于媒人的故事。一女子相中了某大户人家,便请媒人过去说亲。媒人将女子说得很好,为了消除男方疑虑,还写下字据:“乌黑头发全无麻子脚不大周正”。然而,当新郎把新娘迎娶过门,掀开盖头后发现,新娘不仅秃头、满脸麻子,腿脚还不利索。大户人家拿着字据找媒人算账,媒人却辩称字据早就说明该女子“乌黑,头发全无,麻子,脚不大周正”。
老师给我们讲这则故事,重点不在“媒人”,而是让我们体会标点符号在正确表达中的重要性。然而,就是这个故事,让我从小就观察到一个现象——在农村的婚嫁场合上,媒人都会被高看一等,倍受重视。
就拿婚宴来说,媒人一般不会和普通客人一样坐在屋外地坝上,他们一定会被主人家恭恭敬敬地请进正房堂屋,那里摆设有与众不同的三两桌“正席”。“正席”与外面普通客席不仅在于位置、菜品等的差异,主人家往往还会让厨房多炒上两道荤菜和添一份汤。
然而,新人对媒人的谢恩并不就此结束。谈成了一门婚事,媒人也就相应地成为了这对新人的亲戚。逢年过节,新人自然是少不了去媒人家登门拜谢的。在我小时候,猪肉还是紧缺之物,普通农家辛辛苦苦把猪喂养一年,过年的时候才能杀一头解馋。即便如此,婚嫁成功的农家夫妇,还是会挑上一大块肉质最好的“坐墩肉”,给媒人送去。年年如此,家家如此。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并不是所有的媒人都能安心吃上“坐墩肉”。如果哪家发觉上当,受了媒人的骗,出现类似“乌黑头发全无麻子脚不大周正”的情况,不要说送“坐墩肉”,三五日不上门吵骂一顿就算好的了。
如果两个新人相互爱慕或者是谁家父母看上对方,但是碍于必须得有“媒人”这个角色在场合上出现的传统习俗,就得安排一个人临时客串“媒人”。这种安排的“临时媒人”,并没有真正履行介绍、沟通的媒人职能,他们也就不会计较能否像正儿八经的媒人那样,年年都吃上“坐墩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