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的照片被无数人看到,这听起来好像很有吸引力,但你也可能因此损失潜在的收入。从涉及猴子自拍的版权诉讼、北京年轻人的爱情故事,到社交网站关于在纽约约会的场景,让我们一起来听听有几位经历迥异的摄影师们聊聊他们对自己的照片一夜爆红的看法。
你们最初为什么选择在社交媒体和在线平台来展示你的作品?
扬炸炸:《爱在北京》这个系列拍摄的是一些生活在北京的情侣,我最初把这些作品发布在豆瓣和微博上,是因为我觉得现在这个时代,年轻的摄影师想快速地让人看到自己的作品,除了网络以外,我想不出来还有哪些平台。
基拉·切尔:我拍摄的Tinderella系列是一个有关人们如何在网络世界里相互建立社交联系的研究。所以我觉得在一个网络空间里展示,它的意义才更大。而且我觉得我拍摄的这种交流方式一旦发布出去,并且能迅速走红,那将会十分有趣。
大卫J·斯莱特:在我的个人网站建立之前,我展示摄影作品的唯一的途径是图片库。这既是过去,也是目前达成交易的最佳途径。我创建的网站原本就是用来展示作品的,因为现在你要推广自己,必须在线展示你的作品。至于说社交媒体,我非常鄙视它们。它们纵容侵权行为,简直就是寄生虫。现在大家都认为,互联网上的照片是免费的。我很讨厌这种看法!有朋友会问我,“那你为什么还把照片放到网上呢?”那是因为个人网站是我的橱窗。但是在网络上分享图片的做法导致了照片的贬值。一个大的广告客户,如果他想获得一个作品的独家版权,就有可能对一些已经红透了的照片置之不理。
艾德·汤普森:我是在报道2011年夏天的伦敦骚乱事件时,因为利用Twitter来搜索资料而进入社交媒体的。你想观看一个公开事件的实况转播,社交媒体会是一个非常好的途径。当一个摄影师在我面前遭遇抢劫时,我可以把街道的名字分享到Twitter上的照片组里,警示其他摄影师在那个地区拍摄时要多加小心。而我之所以会在Twitter上继续待着,是因为我喜欢分享思想,分享链接等等。我不会用它来过多地分享照片——最多只会放上一幅照片作为文章的配图。
你会刻意挑选一些有可能广泛传播的照片发到社交媒体上吗?
扬炸炸:不会,我的所有拍摄项目全是源自于我的个人生活体验,而不是因为哪些照片容易火就去拍什么。其实,我刚开始拍摄《爱在北京》的时候,也被很多人泼冷水。但是我拍我的,你说你的,这都是你们的自由。至于照片在网络上红了,被很多人知道了,那完全是个意外。
基拉·切尔:虽然我并不是因为Tinderella这个主题有可能走红而特地去拍摄的,但当时我已经意识到,这是一场大量观众可以参与其中的现代对话。我知道很多出版社都在featureshoot.com这个网站发掘热门图片,它拥有大量的读者,而这些读者就是我的目标观众。我在拍摄前就计划要把作品发布在featureshoot.com这个网站上,希望它能引起出版社的注意——这是我的目的所在。
大卫J·斯菜特:我尽自己的最大所能拍出最好的野生动物照片,并且希望这些照片能卖出去,因为从野生动物保护的意义上讲,也是大有裨益的。在互联网出现之前,如果你拍了一张广受欢迎的照片,说明你很有才。你的照片会被出版,你会得到很高的回报。而现在,如果你想让自己的作品得到广泛的传播,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因为越来越多的人在拍摄,越来越多的照片在展出。与此同时,人们的品味也变了,所以我觉得你没办法挑选出一张可能走红的照片……我觉得还是顺其自然吧。刚开始的时候我觉得《猴子自拍》系列照片会刊登在英国的—些小报上,没想到它们竟然出现在全世界几乎每一份纸质报纸或电子报纸上。要知道,在我的《猴子自拍》系列照片首次爆红的时候,“自拍”甚至还不是2011年的一个热词呢!
艾德·汤普森:的确不是。我认为有些照片比一个照片系列中的其他照片更受欢迎。我并不觉得我的作品多么“爆红”。我拍系列照片而不拍单幅照片,这真不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我的作品通常都有某种政治根源或社会根源支撑着,因此这会影响到我或编辑们选取什么样的照片。
你们对已经走红的照片,有哪些最好的体验?
杨炸炸:最好的经历?那我真不知道,但是有这么一两件事情现在说起来也挺好玩的,还记得2013年这组照片刊登在《城市画报》的时候,被台湾导演林育贤看到,他在微博给我发私信,说原来大陆的年轻人的恋爱状态是这样的。
基拉·切尔:能在公众面前露脸是我职业生涯的一件大事。我曾在BBC做过讲座,上过《纽约时报》的版面(这是我的一个职业目标),在The BlowUp中担任嘉宾解说,还被提名为摄影界的“年度创意澳大利亚青年”。我很高兴能与许多才华横溢的媒体人建立联系,看看他们是如何理解我的作品的。我期待在我今年发布下一个摄影项目时,能够与他们携手合作。
大卫J·斯菜特:我已经有四五张照片在网络上爆红了。但我觉得是2008年的第一组最火爆。在最好看的那张照片中,我抓拍到了一只雌性松鼠被一只雄性松鼠从半空中打翻在地的画面。这张照片红遍了全世界的报刊和博客。我从中赚到了足够往返纳米比亚的差旅费。这张照片激励我不断拍出更好的作品。该系列作品在2009年被NPPA(美国全国新闻摄影师协会)评为“最佳新闻摄影作品”(自然环境类),并获得一张奖状,此外还被NBC(美国全国广播公司)选为过去十年最佳影像之一。能得到媒体的认可对我来说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
艾德·汤普森:我的最佳体验发生在2011年我的《占领伦敦》多媒体作品走红的时候。那时候主流报刊上刊出了很多报道。在占领事件发生的前两周,我每天晚上都呆在营地里,我制作了多媒体影像,还配上一位占领者的诗歌。或许时来运转,我成功地把多媒体影像发表在《每日电讯报》旗下的Telephoto图片网站上,从此一炮而红,引来了各大运动组织的分享。能让自己的作品被大量的观众围观欣赏,我已经很满足了!但是,更令我惊讶的是,几个月之后,通过众筹,我出版了一本作品集,这也许是因为人们都还记得我的作品。
最差的体验又是什么?
扬炸炸:首先那肯定是被人胡乱篡改标题发到网络,还被大量转发。当被摄对象看到这样的文章也会打电话质问我,最多的时候,一天甚至能有四五个拍摄对象找到我,希望我处理这样的问题。
去年《南都周刊》用了我一张照片作了杂志封面,封面标题写的是“90后的性与爱”,现在提到这个事情也让人恨得牙痒痒,我不知道他们从哪里看出来我拍的是90后了。我无法理解为什么一名杂志编辑会在看到稍微裸露的照片,就联想到了性。更过分的是,我尝试联系该杂志社,他们总是有各种借口推辞。但是根本没办法,这些大牌媒体怎么会在意你一个小小的摄影师。
基拉·切尔:我的作品也经常被错误地引用,还经常被歪曲。但作为独立摄影师,我没有任何手段对抗那些大出版社,它们更多关心的是点击噱头,更少关心的是新闻工作者的诚信。我甚至看过—些我从未接受过的某些出版物的虚假访谈。由于我网站的访问量不断增加,我还招募了—个黑客。因为有人登录到我网站的终端操纵核心文件,从而导致网站崩溃。我几乎花了—年的时间来解决这个问题。我觉得这是Tinderella系列作品遇到的一个很有趣的插曲。
大卫J·斯菜特:我的《猴子自拍》系列在巡展时就遇到了麻烦。2011年这组作品参加首轮巡回展览,获得了许多支持。后来一家小有名气的网站竟然说谁按下快门,谁就拥有版权,别人想都别想。而在我的照片中,正是一只猴子按下了快门12012年,连维基百科也支持免费获取和传播该影像的观点,因为猴子无法取得版权。这张照片又火了一次!但这一次却是以一个危险的看法来伤害我,伤害所有的摄影师。最近有一个动物权益小组还试图主张版权保护,以“侵害我自己的影像权益”为理由把我告上法庭。说真的,这一次是以法律为代价、浪费大把时间而让我再次出名的。但尽管如此,我的《猴子自拍》系列让这种濒临灭绝的短尾猴成为了明星,这会给它们带来更多的保护。
艾德·汤普森:我倒不在乎这些事情,除非有人对我的作品断章取义。就《占领伦敦》这个作品来说,那种版权纠纷的事情绝对不会发生,因为我已经制作了多媒体影像来加以管控。我觉得我并没有采用什么不正当的手段让作品走红。我允许人们在线分享我的作品,甚至挪作它用或歪曲误解,毕竟人们看到了他们想看的东西。
尽管这样,我的新作《见所未见》中的一些照片也在2015年爆红了。令人失望的是,我很尊重的一家大的报业集团也随大流,竟然想把我这个作品的多媒体影像挂在他们的网站上。由于这个多媒体影像已经在其他网站上热播了,所以当我指出这种做法不妥时,我建议他们到这组作品正在展出的美术馆对我做一个专访。但他们拒绝了,而且只想让我寄去影像和解说字幕。我也拒绝了,这是我第一次拒绝别人。但是,当编辑们表现出对该作品很感兴趣却又想空手套白狼的时候,令我非常厌恶。现在,我年纪越大,越敢说“不”。
在你们的经历中,一张照片或者一组作品走红所带来的好处有哪些?
基拉·切尔:至少在财务上不会立竿见影。从长远来看,能在公众面前曝光,对我作为艺术家的角色定位是有帮助的,同时也给了我很多机会与专业人士建立良好的关系。
大卫J·斯莱特:我从中几乎得不到任何好处,曝光露脸这种事又不能当饭吃。大多数的新闻网站根本不在乎摄影师。他们这边给你做费时费力的专访,那边却又声称不给你的照片付稿酬。他们用你的照片活络自己的网站,从而吸引观众来博点击量而获利。所以说,一张走红的照片给原创者带来的好处并不多,倒是媒体和侵权者受益颇丰。
艾德·汤普森:我个人并不想抛头露脸,并且很反对社交。我拍摄的作品是要给每一个人看的。正是这些在我的作品中有所涉及的问题,才是我想要的曝光。我们要做耳聪目明的摄影师,就必须懂得一个道理,你看问题的方式别人未必也采用。如果你想做一件有争议的事情,那你就得控制住做事的后果。
万一作品走红了,你们会采取什么措施加以保护?
扬炸炸:我现在可能会把照片交给专业的图片代理机构,因为如果作品被侵权或者盗图,代理机构可以帮你维权。但是现在这样的网络环境,即便是知名的网站、杂志,或是报纸都会盗图,而摄影师个人和机构的力量实在太有限,所以维权的效果其实也是微乎其微。
基拉·切尔:我不会采取措施。Tinderella这个项目已经费尽周折了,而互联网立法之事依然前路漫漫。我一直在接受与媒体打交道的训练,不久将通过不同的渠道发布下一个拍摄项目。虽然我一点都不排斥利用互联网推销自己的作品,但是我不相信互联网是一个尊重艺术家或艺术家作品价值的一个空间,因此必须谨慎对待。
大卫J·斯菜特:我会采取措施,但现在在美国或英国给一张照片注册版权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当你发现被侵权时,你会愤怒异常。于是就去找律师,结果却被告知,你得到的赔偿还不够付诉讼费,这种事情是很伤身体的!我的做法是,把版权声明横加在图片上,而且要显著地印在难以复制或裁剪的地方,并限制图片大小。这样就可阻止人们通过盈利网站对图片进行商业化利用。禁用网站的右键复制功能也一样。尽管屏幕截图无法被阻止,但多数人不会想到要这么做,或者不会修改照片,尤其是那些习惯于使用免费照片的人。
艾德·汤普森:我不见得会采取什么措施,虽然我的作品集是在五月份之前出版的,但是我打算到美国版权部门给我所有的作品注册版权,因此,如果有人对我做了什么傻事的话……对不起,法庭见!我已经让Buzzfeed(—个美国的新闻聚合网站)撤下了一张未经允许就发表的母鸡的照片。另外还有很多起侵权行为发生在中国、俄罗斯,但我无能为力。我是一个有思想的人,我挂在个人网站上的作品都是一些我时常有一种强烈的个人原因想拍摄并想挂在上面的作品。我赚钱的方式是销售作品集和签约作品;摄影记者赖以生存的期刊市场已经逐步消失,所以,如果我要搞个人摄影项目,一定要多多出版。
你们从影像作品走红事件中吸取到的最大教训是什么?
杨炸炸:无论是自媒体还是知名媒体,为了阅读量和杂志销量,他们真的会肆意地去扭曲作者意图,只是为了那点可怜的转发和销量。
大卫J·斯菜特:一个人的曝光度并不是一种待估价的货币。现在的侵权行为肆意横行,以至于你都失去了对最好的、也许是最赚钱的作品的控制权。人们需要接受有关版权和合同方面的教育!很多新闻网站根本不在乎你的版权,而是乐于把你的作品放大后粘贴,有时候甚至都不提作品的出处。这是一件可耻的事情,必须改变!
艾德·汤普森:这事儿没什么大不了的。在图像方面,我们有一种一次性消费的文化,所以我们集中精力多出好作品就是了。因为在一个很长的时间线上,所有的摄影师都是没有名气的。所以多出好作品就是我们做好自己的唯一理由。如果你做这一行只是为了挣钱,那我劝你还是趁早改行吧。
你们能否评价一下作品走红对自己所产生的影响?
基拉·切尔:我的曝光度帮助我把职业生涯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报刊能让我的想法变得可信,并且帮助我建立一个平台,用以发布下一个项目。
大卫J·斯菜特:作为一个野生动物保护摄影师,我希望人们多关注我照片中的动物,并对我们的野生动物给予更多的好奇感和重视。我的《猴子自拍》系列就是这样做的。通过出售作品集,我得以捐出一大笔钱给研究苏拉威西岛短尾猴的野生动物保护慈善组织。我要从侵权者手中夺回失去的销量,这样就可以捐出更多的钱给野生动物保护组织,甚至在将来建立起自己的野生动物慈善机构。
杨炸炸:更多的人知道了你和你的作品,就拿《爱在北京》这组作品来说,我不仅顺利出版了同名画册,并且销售得很好,还在画册出版的第二年成功举办了个人展览,这些肯定都是所谓的“走红”带来的。
艾德·汤普森:我的作品往往是通过第三方网站、新闻网站、热门网站等才能走红……如果他们不链接到你的网站,你就得不到任何直接的推荐流量。你可以利用一些公司来监控你的作品流向,或者你可以逆向搜索谷歌图像,把你的照片拽入图像搜索栏,看看它们出现在哪些网站。我做了16年的自由职业者,我很高兴人们大都只知道我的作品,但不知道我是谁。
你们对青年摄影师发布可能走红的图片有什么建议?
扬炸炸:如果一个摄影师拍照片只是为了它在网络走红,那么我建议你去做—个段子手,而不是摄影师。
基拉·切尔:首先要考虑一下你的动机是什么。如果是为了吸引观众,而且你给自己的定位是艺术家,那么,你一定要确保自我推广和网站能准确表达“你是谁,你去往何方”。除非你有一个在线平台来对增加的网站流量加以利用,你不会得到资金回报,你不会吸引到一个观众。我也知道,我说的话无关紧要,那些报刊只是把我当作一枚棋子来利用,从而推出他们的信息,而他们的信息又会吸引更多的读者。不要害怕主导别人对你的采访。坦率一点,问问记者他们看问题的观点是什么。我也经常在谈话开始的时候向记者提出我将对采访进行录音的要求。这样做可以改变谈话的格调,能让他们知道你不是一个菜鸟,不会被人当枪使。
大卫J·斯菜特:把图片缩小,并增添水印,附带你的版权声明。反对版权的人正在争取通过无主作品法案,这意味着无法追溯到你的任何影像,别人都可以免费获取。你要确保报刊只能采用合理尺寸的图片,要让购买者和你签订合同,保证他们信任你,同时还要采取合理措施防止作品通过其网站被盗用。任何人一旦使用你的作品都必须立即给付稿酬,永远都不要答应无正当理由的免费使用。对博客作者,可收取5英镑来抵扣你发送一个简单合同条件的时间,这样他们得到诉讼保护,你也可以放心他们不会滥用你的作品了。
艾德·汤普森:不管你是干什么的,都不要一味想着让你的作品“人尽皆知”——如果这么做,只能说你脑袋进水了。你要想清楚自己需要什么。作为一名摄影师,如果你的目标只是让作品登上热门图片网站,那么,祝你好运!不过,你是不是可以把目标定得再高一点点呢!
你们认为,通过社交媒体频道和网络使用影像,未来前景怎样?
杨炸炸:现在身边的朋友在朋友圈或者微博发布别的摄影师的作品都会署名,有的私人公众号转发我的照片文章也会发邮件通知,对于版权问题,以后大家会越来越重视吧。
基拉·切尔:在数字世界里,影像的力量越来越强大。视觉艺术家必须了解自己的权利,敢于追求自身的价值。不幸的是,在我们所处的市场中,总有一些专业人士准备把作品以其价值的十分之一的价格进行出售。这种做法,负面影响着整个行业的发展。没有品质控制,那些大型出版物有恃无恐,继续占个体摄影师的便宜。我希望这种趋势在不久的将来能得到改变。
大卫J·斯莱特:我不像摄影师那样担心影像作品的问题。网络将成为原创者和分享者之间的战场。我看到网上的照片成了业余摄影爱好者——包括猴子的唯一出口。社交媒体继续把玩自我,继续把玩用户的不安全感;他们不怀好意地鼓励艺术家秉持“人气就是金钱”的虚妄之念劳而不获。网络上的图片库也同样在不断地挑战图片价格的底线。按照现在的情况,社交媒体与互联网正逼得专业摄影师们开始担心如何赚取生活费。现在网络媒体是靠影像作品支持的,因此,原创者需要得到保护,这一点很重要。版权可以激励人的创造性,激励人们赚取生活工资,而不是鼓励分享作品。
艾德·汤普森:我在谷歌上搜索了“风光摄影”,结果显示的都是好得一塌糊涂的风光摄影师。互联网成就了我的事业——正是《国家地理》看了我网站上的作品之后才找到我。要是在过去,我必须要入行才行,而现在只要你拍出了好作品,自然有人找上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