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名人家暴、恶性家暴案件频现报端和网络,家庭暴力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2011年10月21日公布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报告显示,在整个婚姻生活中曾遭受配偶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强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其中明确表示遭受过配偶殴打的为5.5%,农村和城镇分别为7.8%和3.1%。另据统计,全国2.7亿个家庭中,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已高达30%,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每年有近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
家庭是连接个体与社会的中介体,是个体成长,得以社会化,并最终成为社会一员的最佳场所。一旦家庭内部发生暴力事件,伤害的不仅是个体的健康和生命,也伤害了整个社会的伦理和道德体系,甚至触犯了法律的底线。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并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顺应世界立法潮流,对家暴行为进行专门立法规制的重要一步。当然,反家暴任重道远,不能仅仅寄希望于一部法律就能解决一切问题,还需要全社会为和谐家庭共同努力。
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