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设计的模块化与体系化

2016-05-14 11:25张爱新
建筑技艺 2016年8期
关键词:模块化

张爱新

摘 要公寓的特点是“同质性”功能单元沿着某种规则进行复制。功能单元就是“模块”,而“某种规则”就是交通系统。“模块化”思维就是将复杂事物拆解为简单的“研发单元”,而沿着一个主题及一套思维逻辑产生一个富有“宽度”的产品系列可视为“体系化”。

关键词户型模块 研发单元 模块化 模数化 同质性

1引言

1.1模块化的意义

公寓属于居住性公建项目,其在功能性方面灵活性较大,可以偏居住但不是长期居家型,可以偏商务但容不下大中型公司的办公,可以偏酒店但不能成为综合型酒店。显然公寓的功能具有边缘性,可以派生出其布局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当我们欲把诸多的公寓作品加以整理建立检索系统“库”时,会发现积累仍然不够,需要搜集更多的案例资料。我们搜集的素材远远超出了预想,但对搜集的内容并没有那么熟悉,理解深度也有所欠缺,加上各种资料良莠不齐,分类繁多,日后查询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基于这些困扰,我们想到了用“模块化”的思路设计公寓以及作为公寓知识库的整理或研发。

研发类工作都会把项目分解成课题,课题分解成研发单元,研发单元是最小的研发单位,需要输入各种基础条件,通过逆过程集中形成结论(图1),同时任何研发单元也是从穷举起步,测算、筛查为主导开展工作(图2),系统内单一的评价指标是研发单元。

考虑到公寓的特点是“同质性”功能单元沿着某种规则进行复制,功能单元就可以理解为“模块”,而“某种规则”就是交通系统,所以“模块化”思路就是把公寓标准层分解为两部分:交通系统和户型模块。两部分可以分开执行搜集、整理、研发等行为,也易于归档、成册、检索、组合等,相较于直接搜集整个标准层平面更加体系化(图3)。

1.2 规划与单体的辩证关系

设计师在规划一个住宅小区时,常说规划与户型设计是分不开的,对于成熟的设计师来说,在做规划时已经考虑了户型设计的内容,但对于新手显然不行。公寓设计或者其他类型建筑的单体与规划同样也有此辩证关系。单体与规划在本质上是综合思考的过程,单体设计是“天生丽质”还是“先天缺陷”均是规划阶段“种”下的。抛开规划研究单体并不是轻视规划设计,而是为规划提供思考深度。

2交通系统

公寓的交通系统是建筑楼型的内因,是“骨骼”,也是“枝干”。规划上体现的是建筑楼型,我们在背后思考的是交通系统,所以后面提到的楼型可以理解为交通系统方面的内容。各项评价指标遵循“定量统计,定性分析”的原则。

2.1扩大面宽、缩小进深,增加角部户型数量

“扩大面宽,缩小进深”是公寓楼型设计的基本思路。通过设定“面宽/面积”指标,反映平均进深的水平,这是户型舒适度的必要条件。角部户型有两面采光,增加角部户型数量是选择楼型的重要因素之一。可以通过延展、拐、错动等手法实现增加面宽及角部户型,表1反映的是常用楼型的面宽及角部户型数量的原型及变异方式。

2.2缩小面宽、扩大进深,单外廊系统

对于南方地区,厨卫强烈要求通风采光的项目,扩大面宽的另一种方式为采用外廊式交通系统。这种方式在容积率及实用率方面均不太占优势,但因其可两侧采光,进深可以扩大。在个别特别强调邻里关系、邻里交流的项目上,会有次卧在外廊侧开窗的情况,进深可以进一步扩大,但不免会有“强制交流“的干扰因素存在,这在项目中属于并不多见的一种手法(图4)。

单外廊的建筑楼型很多与内廊相似,只是端部宜扩大处理,同时由于单外廊厚度纤细,形态有条件更加曲折,端头与拐弯的位置都可运用一些手法,扩大有效面宽(图5)。

前述正方形、矩形、三角形等几种比较集中式的楼型层面积受核心筒大小的影响,除采用内中庭方式外,还可以采用内外廊结合的方式(图6)。

单外廊方式还可以形成封闭式庭院,但需注意消防问题。该方式在消防方面的定性取决于庭院的尺度。当庭院很小,建筑高度很高时,该庭院基本属于天井,火灾时就是烟囱。所以对于非超高层建筑,该类项目庭院尺度短边控制尺寸至少在防火间距以上(图7)。

2.3交通系统的实用率

影响标准层交通系统实用率的两个直接组成部分是核心筒和走道。优化核心筒面积、提高走道效率、扩大户型进深、提高标准层面积等措施是提高实用率的主要手段。考虑到各项指标都是相关的,其核心技术问题是:相同的走道长度,可以实现的有效面宽越大,越容易提高实用率。(根据走道设置的效率可以分为三种走道形式,其效率从高到低为:双侧布房走道>单侧布房走道>通过性走道。)所以综合上述因素,采用“有效面宽/走道长度”指标可以测算出各楼型的实用率特性,详见图8及表2。

3户型模块

3.1户型模块的影响要素维度众多,需要抓住关键要素开展序列

如果按照户型穷举的思路应该是表3中所有维度相乘的结果,显然是数以千计的模块,而且影响户型的维度如果再认真梳理还远远不止上述几项。当然很多维度组合后不合理或不成立可以直接排除,如:单厅(房)、一房一厅设于角部浪费面宽资源;三房两厅设于中部也不常有;大进深的两房或三房夹层公寓,基本难于设计出相对合理的户型;在外廊采光通风的厨卫与暗厨暗卫的内廊户型可以走一致的思路等。

由于影响户型模块宏观布局的程度是不同的,抓住重要维度开展是关键,其余维度可能是对于布局细节的影响更多一些。上述维度如果按照性质分类,可以分为:

(1)模块尺度:开间、层高、套型、厨卫采光;

(2)模块位置:位置、走道形式;

(3)细节处理:功能。

各种因素相互之间都是有关系的,如度假型公寓可能会选择大面宽、小进深的户型;外廊形式可能会导致面宽缩小;内廊方式为解决厨卫采光需要设置深槽;转角户型面宽为两个方向,先天条件比较好,易于设置多房户型等。这些可以认为是因果关系,其最终结果都是反映到模块尺度方面。所以我们应该以模块尺度为主导展开设计,其余维度作为辅助条件出现。

即使单模块尺度维度也会有很多情况不会出现,如:对于低夹层来说,一般不适合超过两房以上的户型;对于高夹层一房一厅与低夹层其处理手法会接近;少于两开间面宽的模块一般难于设计两房户型;中部模块不建议出现三房户型等。

3.2户型模块系统性并不是大而全,而是要保证整理出来的户型模块体系化

即使采用上述方式,收窄了大量产品线,我们发现模块数量仍以数百计,搜集、整理、设计工作仍然巨大。事实上我们常常会陷入一个误区,“系统性”总会与“大而全”产生联系,还是那句话“市面上有的布局,都有其存在的价值”,但是思维逻辑不尽相同,“体系化”思路就是沿着一套逻辑思维、一个主题发展出来的产品系列。

3.2.1 体系化的产品需要一个主题或理念

下面用一个Loft公寓产品系列实例来说明。目前市面上4.5m层高夹层公寓设计越来越多,4.5m是一层半的高度,夹层层高分配是设计的核心问题。很多设计采用2.3m+2.2m或2.4m+2.1m来分配,注重空间的设计会考虑客厅通高。还有部分开发商把产品设计成投资产品,投资人买房后像“胶囊”公寓一样把每个房间出租给不同的人群,连客厅也不是通高,甚至户内楼梯按公共楼梯设置,上下两层相当于两户。当然不能说这些做法不对,因为这些方式也是适应市场的产品。但是不是还应该有其他方式,可以令空间更加丰富、更加宜居。如:50m2的Loft公寓做三房,是否可以保证主要房间有着常规的空间(如主卧),甚至高于常规空间(如客餐厅)的空间,然后令次要房间略低于常规空间(如次卧、卫生间、厨房等),令可有可无的房间能用即可(如第三房)。空间进行级别分配,确保销售面积范围的空间无瑕疵,就是这个产品系列产生的一个理念或主题。沿着这个思路进行设计定可产生一个不俗的作品。例如图9所示的是一个大面宽、小进深的实际项目,标准模块为8.4×5.3m,错层布局处理,可以确保客、餐厅、玄关均为4.5m层高,主卧2.8m层高、次卧2.4m层高,第三卧室按榻榻米(或为阁楼,以坐、躺行为为主)设置层高1.7m(图10)。

3.2.2 体系化的产品范围需要有“宽度”

设计结束后可以思考如下几个问题:有了这个户型模块的设计成果,可以代表一种新的理念或主题,但其只是一个模块,如何扩展形成一个标准层平面?当然我们可以很快补充角部户型,完成一个简单的板式楼型,但又如何去适应其他交通系统?我们需要对不同开间、进深、建筑组合模数进行研究,使其适应面更广,但是这种主题与理念好像只有三房产品类型,如果有人想买两房或一房的户型怎么办,或者说如何让产品线再宽一些?同样需要继续研发。如图11为不超40m2的两房户型;图12是25m2的单房3.9m夹层户型,均是充分利用所有可利用的高度空间。

完成上述问题后,可以理解为完成了一个产品体系。而系统性公寓模块,可以理解为:

系统性模块=模块体系01+模块体系02+模块体系03+……

每个体系都有主题,如:适老公寓、夹层公寓、soho公寓等。我们做知识管理不一定要保证所有体系都要有,但具体单一体系需要运用专业水准令其全面,富有“宽度”。

3.3模块化思路下设计户型,“等进深、开间模数化”是必要条件

模块化思路下设计户型,“等进深、开间模数化”是必要条件,如图13为一套体系化下的部分户型模块实例,在任何交通系统下都可以任意组合。显然还可以继续扩展模块,但并不是所有的尺度都可以灵活扩展产品“宽度”。再如图14为70m2一房一厅2.5个开间豪华度假型户型,典型的大面宽、小进深。当进深小到一定程度,其模块套型可变性也会变弱,因其空间基本是沿着面宽一字排开的。显然三房不易实现。当然这种度假型产品不合适大面积的三房户型或者出现在角部户型,这会导致这套模块体系类型数量较少。

通过以上分析,最佳的进深尺度约在5.5~7m,再小的进深就是图13案例,属于小众户型,不足5m。进深再大一些也会有,对于诸如酒店客房一样的单厅(房)户型,暗卫、暗厨,卧室、起居、餐厅合室进深可达9m以上,同样的进深条件,两房以上户型一般只会考虑在角部,产品的宽度比较“窄”。图15为45~50m2单开间户型实例,在超高层中与办公进深比较接近,可以垂直复合设置。

4编制检索

户型模块检索也需要两部分:交通系统与户型模块;交通系统是“形式+变量”方式,不能固化到具体尺度。而户型模块可以固化到具体尺寸,只是在使用时可以允许在不改变格局的条件下调整尺寸。毕竟我们做的工作是知识管理,而不是“标准化”或“产业化”。

交通系统与户型模块在设定检索时除有编号以外,需要有必要的信息参数,如户型模块需要有开间、进深、套型、功能等;交通系统需要有形态名称、适宜的建筑高度等,这些都是前述影响维度指标。

“模块化”可以便于“拆”与“装”,增加灵活性、多变性、适应性等。交通系统是“树干”,而户型模块就是“枝叶”;“体系化”是不要“大而全而乱”,要“小而精而通”。两者相加就是所谓的“系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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