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路遥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经济转型的出现,腐败问题也逐渐凸显。腐败的本质是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建国以来,我国的反腐败模式逐渐由群众性反腐向制度性反腐过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反腐倡廉建设面临严峻的考验。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上做的政治报告表明了党和国家反腐倡廉的决心。一系列反腐倡廉的思路和举措都不断完善了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也推动了现代化建设。
【关键词】反腐倡廉;模式;转变;策略
一、腐败的概念与反腐的重要性
(一)腐败的概念及其发生领域
腐败广义上是指社会主体为了谋求自身的特殊利益而滥用职权的非正常现象,狭义上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自身权力谋取私人利益,促使国家政治生活恶性发展的现象。其本质其实就是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大旗下,不论中央还是地方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腐败问题,而且腐败正在逐渐演变为一种范围广、程度深的社会问题。其中发生腐败最为常见的领域是公共管理领域,这一领域涉及的行业和公管项目较多,滋生腐败现象的客观条件易得,从而容易造成腐败现象的发生。其次是在商业交易领域的腐败,这一领域涉及的利益主体和利益客体不论从数量还是涵盖范围上都是最多的,因此也极易造成腐败问题的发生。还有一种在当今国际社会发生较多的腐败现象就是国际腐败问题。随着国与国之间关系的不断发展和依存程度的提高,腐败行为已经不仅在一国之内泛滥,它往往跨过国界,向更深更广的范围蔓延。
(二)我国反腐建设的重要性
近些年来,在我国腐败问题呈现愈演愈烈的势头,不但破坏法律的权威和有效实施,而且对我国的政治经济都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最近还呈现出腐败群体化、高官化、巨额化、期权化等特征,对国家的发展甚是不利。十八大以来,在反腐倡廉的新模式下,我国不断查处腐败高官,反腐建设取得可喜成就。反腐模式也发生了很大的转变,“由人治和权治反腐向法治反腐转变;由治标向标本兼治转变;由单一治理向联合治理转变。”
二、建国以来反腐模式的转变
(一)群众性的反腐模式
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面临着巩固地位,抵御国内外反对势力的考验。计划体制在这一时期不仅体现在经济领域,在政治领域也不例外。强调阶级斗争的思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也有所体现。有学者将其命名为“运动反腐”。他们认为。“运动反腐模式主要是通过执政党特别是主要领导人的组织发动,充分尊重群众的反腐主体地位,依靠群众举报、组织等深度参与的一种反腐模式。”
我们看到,这种反腐模式有助于预防和治理腐败,同时在当时的国内国际环境下,也有利于阶级斗争的开展,进而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单就反腐败的效果而言,群众运动是非常有效的,对于腐败分子有很大的威慑力。但是,这种群众集体式的反腐也具有暴力性过强、易引发社会动乱等问题,对随后的国家建设不利。
(二)制度化的反腐模式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腐败的滋生问题也愈发严重。过去“三反”、“五反”中对于腐败问题的治理并不能运用于这个时候。因此,反腐败的模式发生了转型。领导者依靠权力对腐败现象进行了强制的治理。这就为制度化反腐模式的建立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
从制度化反腐模式中我们可以看到,腐败问题需要社会不同阶层和组织的共同努力。从国际的视角来看,腐败问题更需要国际社会的制度化、体系化的建设。“医治腐败的根本途径是构建国家廉政体系,这是最有效的反腐败改革计划,也是人类反腐败智慧的结晶。”
三、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建设
在党的十八大会议上,胡锦涛同志强调,要坚定不移的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严明党的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更是提出了“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以及“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论断,表示中共领导层准备以实际行动来有效预防和严厉打击腐败分子的决心和勇气。那么反腐倡廉究竟应当从哪些方面着手呢?
(一)以加强领导人自身素质为核心
在推进反腐工作进入决策程序的过程中,首先应从领导干部自身做起。作为人民的公仆,各级领导干部应当戒除贪腐观念,不能贪财、贪权、贪色。这就是从思想根源上对腐败现象的清除和治理。此外,领导干部还应节制欲望。认识到自己的工作使命是为了党和国家的利益而奋斗,不能切忌利用公共权力来谋取私利。这不但是一种违法行径,更是一种对自身和广大人民的精神亵渎。最后,领导干部们还必须加强自律。只有通过这种对决策行为者自身素质的加强才能够使得反腐政策能够易于推行,从而有利于将这一问题纳入行政主体自身的工作程序当中去。
(二)以依法治国为指导思想
我国政府若想在打击惩处腐败分子方面取得成效的话,首先必须改变观念,加强国内法制建设,加大反腐层面的执法力度。同时,在主权范围内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并成立专门机构,让国际法在执行过程中变硬、变强,并在法律及相关制度上完善国内反腐机制,阻断腐败犯罪嫌疑人外逃的出路。比如:目前由于相关的法规和管理体制不完善,防止资本外逃的软硬件尚不具备,金融外汇管制系统尚未建立起对大额资金外流进行有效监控的预警机制,从而给资本外逃预留下较大的空间。
(三)以综合完善各种反腐制度为基本保障
在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人民的监督作用,通过民主沟通和民主监督的多种方式,利用好网络等多种渠道对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监督,从而使得预防和反对腐败成为势在必行的决策程序。除此之外,还要推进司法改革,发挥司法在反腐中的作用。加强司法权力的独立地位,使其能够克服来自政治和行政的不正当干预。
(四)以健全决策机制为具体行为导向
从政策科学的角度分析,如果把反对和预防腐败这一社会焦点问题视作公共政策,它同样可以划分为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监控、政策评估和政策终结几个环节。与西方很多国家集体决策制度不同,我国政府行政决策的基本制度是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是决策部门的决策权和行政首长的权力的关系,中心是通过加强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来减少决策腐败的机会。客观上讲这种个人决策的腐败风险较高。虽然为了行政效率不能过度牵制行政首长个人决策,但是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决策方式也必须受制于行政程序中听取专家意见、社会公众参与等一般程序机制。此外,公开和参与机制决策程序中的公开和参与,同样具有显著的预防腐败功能。通过公开和参与机制,社会对行政决策予以监督的效果大大提升。决策方案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除决策结果方案公开外,决策过程公开同样不可缺失。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的转型和发展、时代的变迁,我国的反腐倡廉模式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着。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总书记的领导下,我国的反腐倡廉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尚未被发现的腐败现象依然存在,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的反腐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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