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莉鲜 陈龙英 唐仙丽 戴媛君
【摘 要】中国资本市场逐渐趋于规范化、市场化和机构化,买方市场的主导地位日益凸显,如何改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促进上市公司的发展已成为维持资本市场良性发展的关键。文章选择广西特色的区域经济来研究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通过实地考察区内上市公司的结构特点和运营情况,尤其是在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目前的维护情况,分析现行的投资者关系维护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经济区在升为国家战略后广西上市公司发展战略选择,为区域内上市公司在新起点上继续推进改革建言献策,推动广西区域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投资者關系管理;机构设置;信息披露;法制
一、前言
(一)研究背景
2015年9月9日深交所发布了《董秘信息披露实用手册》,从信息披露入手,内容包括信息披露实务概述、临时报告、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深交所服务等12章400多个问题。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投资者关系管理才逐渐走进上市公司经营者眼中,地位越来越重要。与西方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相比,IRM在中国还只是刚刚起步,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国内相对于国外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我国在投资者关系相关方面的研究较少,而在我们广西区内对于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方面的调查研究更是少之又少,对于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视程度不高,不仅缺少相关的学术研究,而且并未设立专门的机构来处理上市公司与投资者间的问题。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IRM作为公司的一项战略管理活动,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管理职能和财务职能。有效的IRM可以有效降低公司信息披露成本,包括信息收集、财务分析等成本。与西方发达国家来比,我国企业IRM投入成本不高,研究成果不显著,所以有必要对于投资者关系改善问题加以研究。广西属于西部省份,相对于东部沿海和中部地区的省份来说,经济实力相对较弱,本土公司竞争力相对较差,却也不乏经济后继增长能力较强的上市公司,基于此,本文选择贵糖股份(000833)、南宁糖业(000911)、皇氏集团(002329)、黑芝麻(000716)、桂林旅游(000978)、北部湾旅(603869)等20所具有广西北部湾特色的上市公司作为调研的主要对象进行调研,分析其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的现状、存在的问题等,以提出相关建议。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发展历程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概念
投资关系管理(Investor Relations Management,英文缩写为IRM,有时也称投资者关系,Investor Relations,英文缩写为IR)。投资者关系(I R)是指上市公司(包括拟上市公司)与公司的股权、债权投资人或潜在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所谓的投资关系管理,就是对上述各种可能存在的关系进行管理的一种企业活动。从其发展历程来看,投资者关系管理(IRM)定义为:运用财经传播和营销的原理,通过管理公司同财经界和其他各界进行信息沟通的内容和渠道,以实现相关利益者价值最大化并如期获得投资者的广泛认同,规范资本市场运作、实现外部对公司经营约束的激励机制、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等。
(二)发展历程
投资者关系研究,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后期,上市公司处理与股东、债权人、潜在投资者及资本市场各类中介机构之间的各项活动都是其内容1;1953年,美国通用公司为管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词IR;1969年美国就领先于其它国家,成立了全国投资者关系协会。第一次正式在我国媒体上出现投资者关系这个词,是在2006年6月28日一篇名为“我们所理解的投资者关系”的文章中。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无论是上市公司的不管国际化,还是越来越多公司在海外发行股票,这些形势让我国上市公司,我区特色上市公司意识到,投资关系管理对于上市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
三、目前广西特色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现状
(一)广西特色上市公司专门机构设置情况
以皇氏集团(002329)的机构设置为例,如图1所示。皇氏集团作为广西特色的上市公司,其公司规模、同行业市场份额在广西都不容小觑,也是广西近年来发展势头较好的区内特色上市公司。与中国大多数企业一样,其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部门是董秘办。基于公司管理有效的考虑,有行政级别较高的董秘办来管理。
(二)广西特色上市公司关于投资者关系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上的信息公布的情况,截止到2015年4月30日,广西上市公司共有34所。选定以贵糖股份(000833)、皇氏集团(002329)、黑芝麻(000716)等20所具有广西北部湾特色的上市公司作为调研的主要对象。通过对各个上市公司官网以及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的信息统计发现,45%的上市公司在自己的官网上都设有投资者关系栏目,55%的上市公司在自己的官网上并没有设有投资者关系栏目;而在这45%的设有投资者关系栏目的上市公司中89%的公司是有投资者关系信息公布的。这看似很可观的数据,却无法说明广西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得相当完善,因为在这89%的上市公司信息公布的情况并不容可观,公布的信息量相当少,投资者真正想要得到的、了解的信息却寥寥无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研显示,有大概70%的上市公司认为自身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超过70%;而另一方面。对投资者的调查表明,只有8.18%的个人投资者和36%的机构投资者认为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时效性超过70%。
(三)上市公司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问题的回复、解决情况
广西位于我国西南地区,广西资本市场也是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广西上市公司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正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很多方面还存在着局限性。
1.桂林叠彩山巨石坠落事件
2015年3月19日,广西桂林叠彩山景区发生一起山石坠落事件,导致4名游客当场身亡,3人送院全力救治无效遇难,25人不同程度受伤。不少群众及桂林旅游投资者质疑该事件与桂林旅游有限公司脱不了干系,属于桂林旅游公司(000978)管理失当。桂林旅游公司董秘及时回应叠彩山不属于公司,与本公司无关,公司不予负责。这样的回应让不少群众怀疑桂林旅游公司有故意撇开责任之嫌,降低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度。
2.南方食品集团实物分红事件
南方食品集团在南方食品上市16周年之际采取“实物分红”方式,这一举措起到了宣传新产品的作用,对其他企业有一定的示范效应。但在改善与投资者关系方面没有明显成效,同时对股东权益造成了负面影响。不少投资者评价南方集团这一举措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利益,是“铁公鸡”行为。对此,南方集团以“回馈股东”为借口作为回复,引发部分投资者不满。
四、广西特色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中間环节冗杂,信息不对称
由于投资者关系管理是通过行政级别较高的董秘办来管理,中间环节过多,不能很好地实现投资者与上市公司的信息对称。从董秘办到第一线的投资者,要经过副总经理、总监、营销等多个环节,投资者的问题不能及时反映,就算及时反映董秘办也由于事物繁多而不能及时处理,对于投资者了解公司不利,也不利于公司稳定吸引长期优质的投资者。
(二)信息披露的被动性
投资者关系管理与强制信息披露制度都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进行交流的方式,是促进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化的有效手段。但是强制信息披露更强调监管者通过法律要求地披露上市公司的信息,而投资者关系则强调上市公司主动地去披露信息,并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以上的数据表明,广西特色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大都处于被动的地位,并没有主动地适当地向投资者公布相关信息情况。他们把信息披露看作是一种负担,没有正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实质,抱着能少披露就少披露,能不披露就不披露的心理。
(三)信息披露的不真实性
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出于经营管理上的特殊目的,往往不愿意披露详细、真实的数据信息。有些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文件中常使用“忽大忽小”、“信息披露避重就轻”的方式,夸大自己的资产规模或者是盈利能力,减小自己的负债和亏损,甚至有的上市公司披露的部分信息前后出现矛盾,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四)信息披露的不及时性
由于股票市场监管机构往往难以确定一些重大事件发生的时间,使监管难以控制,公司往往根据自身利益需要而决定何时披露重大事件,甚至与相关公司或者机构联手,配合其操纵市场行为而择机披露,从而降低了重要信息及其他信息的及时性,直接影响到众多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从而给投资者造成了很大损失。广西部分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预测到的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价格有比较大影响的,或是对外界回复内容的会影响到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有较大影响的,上市公司面对投资者提问,存在故意拖延时间不及时公开回复,对于问题的解决也不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北部湾旅游游有限公司(603869),对于投资者的提问长期不予以回复,公司对于投资者服务这块管理不够完善。
五、导致广西特色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问题的原因
(一)上市公司自身原因
1. “中央集权”的固化思维。中国有着几千年的中央集权历史,在思想上人们根深蒂固自己的东西都要掌握绝对的支配权。在广西的上市公司管理中,大部分上市公司将投资者关系管理由董秘办执行,中间冗杂的程序被自动忽略,从而导致很多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很多回应不能及时收到,投资者关系自然不能良好改善。
2.上市公司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缺失。广西特色的上市公司管理层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没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没有形成完整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概念。大多数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是被动的,往往迫于法律法规的压力而进行,还没有主动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在动力。有许多上市公司比较重视的是大型活动,忽略了日常沟通的倾向,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础工作十分薄弱。
(二)外部原因
1.法制不健全。现有的规范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制度体系的法律主要有:《证券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虽然我国规范上市公司的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但由于我国的证券市场起步较晚,体系还存在许多不足,一些法规出台具有严重滞后性,立法似乎更多地是被动、消极地补漏洞,往往是出了问题才去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缺乏预见性和实用性。
2.监管不到位。由于信息披露案件隐蔽性较强,调查起来很困难,而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和执法手段均有限。投资者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当而被误导受到的损失巨大,大多情况下,违规披露信息的上市公司受到的处罚并不重。如此,上市公司违法成本低,铤而走险,造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连连。
六、关于对改善广西特色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建议
(一)主要领导要重视与支持,正确认识、全面理解IRM工作
在前面的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现状分析中,不少上市公司管理层还没有真正认识到IRM工作的重要意义,没有真正予以落实、积极主动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由于IRM工作是一项涉及到公司各个重要部门的系统工作,因此要做好投资者关系,就必须在全面协调的基础上进行分层试试和集中控制。
(二)完善与IRM相关的法律法规
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法规是规范IRM工作的重要举措。《证券法》、《公司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责任、处罚措施等方面的提法要更具体、更明确,增强预见性和操作性。建立行之有效的民事赔偿制度,明确不同违规行为所适用的司法程序,形成一个畅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律责任的追究和惩戒机制,真正从法律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形成有力的约束。
(三)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
目前,我国负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主要监管机构是证监会,但从近几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问题屡禁不止,政府应通过相关立法,进一步明确证监会的监管责任和权力,加大相应的财政投入,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信息披露违规的上市公司,处罚的力度要加强,除了责令其向投资者支付经济赔偿外,应课以行政处罚,体现法律的威慑力。
(四)发挥媒体作用,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外部环境
广西可以采用激励处罚机制,通过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守信公司予以一定的汇报,失信者予以一定的处罚,这样可以提供诚信力度。但是,广西特色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关系的建立只靠法律法规的手段是不行的,我们应该同时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加强人的思想诚信教育才能从内在解决问题,让广西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相互信任,共同受益。
【参考文献】
[1]李宁.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学报.2006.6
[2]李心丹、张兵.投资者关系研究能提高上市公司的价值吗——基于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研究调查的实证分析,《管理世界》[J].2007年第九期
[3]马连福.大股东制衡、投资者关系管理与盈余管理[D]. 西南财经大学学报.2011.9
[4]樊青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与企业价值——基于公司可见度视角的分析[D].西南财经大学学报.2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