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烟上海:立法迈向室内全面禁烟

2016-05-14 21:12胡洁人
检察风云 2016年9期
关键词:烟民公共场所戒烟

胡洁人

3月1日,上海发布了2015年度《上海市公共场所控烟状况》白皮书。根据这份白皮书,《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下简称《条例》)实施六年来,上海法定禁烟场所吸烟发生率实现“五连降”,由2010年的37.6%下降至去年的14.6%,吸烟劝阻率则由2010年的19%上升至去年的43.2%,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与支持率均超出75%。虽然餐饮场所的吸烟发生略有回升(上升2.1个百分点),但三大公认的控烟“重灾区”中,娱乐场所和网吧实现了违规吸烟发生率的下降。整个城市的控烟监管执法进入平稳的常态化管理阶段,市民对《条例》的遵守情况仍在持续好转,城市控烟状况也在持续改善。

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同时透露,《条例》的修订工作已成为2016年上海市人大立法计划正式项目,这意味着年内上海有望实施室内全面禁烟。

城市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到底是否合理?尤其对烟民来说能否达到戒烟和减少吸烟的效果?更为重要的,禁烟多大程度可以持续并令上海这个特大城市变得更美好?

严格的全面禁烟令

上海自2010年3月1日实施《条例》起,就规定了13类场所全面禁烟,五类场所除吸烟区外的其他区域禁止吸烟。特别地,在托幼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学校、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室外区域、高等学校的室外教学区域,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室外场所全面禁止吸烟。

2014年,国务院法制办又公布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规定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烟;未设立吸烟点的公共场所室外区域也全面禁烟。其中,如果室外设置吸烟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主管部门责令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限期改正,并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此外,禁烟不仅局限在实地吸烟的行为上,还对烟草推广做了进一步的限制:全面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如果违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对提供赞助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赞助额度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对于受赞助单位,责令改正,没收其赞助额,撤销冠名,消除影响;对于主管人员,由受赞助或者赞助单位的主管部门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全面禁烟的范围更触及电影、电视剧及其他影视节目。要求影视作品中不得出现烟草的品牌标志和相关内容,以及变相烟草广告;不得出现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的镜头;不得出现由未成年人买烟、吸烟等将烟草与未成年人相联系的情节;不得出现有未成年人在场的吸烟镜头等。如果违反,也将限期改正甚至可能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于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其停业整顿。

利弊权衡的选择

如此强力的禁烟规定和惩罚措施难免令不少烟民叫苦,但禁烟的举措,毫无疑问是上海及其他城市提升文明、迈向美好的必经之路。

对于烟民来说,禁烟令十分不受欢迎。全面禁烟大幅限制了烟民吸烟的自由和空间的随意性,特别对于有烟瘾的吸烟者,在公共场所吸烟受限,及其可能面临的处罚大大增加了他们吸烟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但另一方面,上海一份有关“无烟环境立法”的舆情调查显示,有4万余人响应此方案,94%投票者支持本市工作场所室内全面禁烟。究其原因,除了吸烟对身体健康的危害众所周知,更是因为人们已经意识到“二手烟”祸害无穷。在公共区域吸烟极大危害公众健康,导致各类疾病的产生和恶化。从这点意义上,城市禁烟就有其极大的合理性。

对于禁烟令实施以来的效果,人们的感受也不尽相同。律师王爱民就指出,在公共场所禁烟已经经历许多年的实践,成效并不明显。特别在餐饮、娱乐场所,依旧还是烟雾缭绕、乌烟瘴气,难免让不吸烟的人,特别是女士儿童受到二手烟的伤害。在我国还有不同于其他地方的一种吸烟交际文化,朋友、同事和亲戚见面吸烟是作为一种人情方式和关系友善的体现,因此对禁烟又增加了一层文化上的阻力。

因此,要真正落实禁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难度。最大的问题就是如果有人违反禁烟规定,在公共场所和禁止吸烟的地方抽烟,该怎么办?处罚的力度是硬性的一方面,但强制和惩罚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市民内心的自我约束和文明程度的提升才是建立长效机制的关键。上海的烟民们能否在想抽烟之际考虑一下自己的行为是否会影响周围的人?是否会给他人带来健康的不利和负面的感觉?认识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才能有效制止随意吸烟,从自身做起,才能真正实现美好城市的建设。

法律+理念,才是全面禁烟之道

中国大陆禁烟的起步其实不算早,香港和台湾地区早在2009年已经开始实行全面禁烟。不少人会感慨在港台的公共场合找个吸烟的地方真的很难,“禁烟”的理念已经成为港台居民的绝对共识和生活中必须遵守的一种习惯性行为准则。那么香港和台湾是如何实现全面禁烟的呢?最重要的还是得益于严苛的法律和市民素质的提升。

2009年1月起,台湾《烟害防制法》修正案实施,规定公共场所全面禁烟,高中以下学校、医院、大众运输工具的室内外以及三人以上工作场所、旅馆、餐饮店及商场除了吸烟室,甚至在公园、风景特定区、森林游览区及自然教育园区内,除了特定的吸烟区外,实行全面禁烟。民众若在禁烟场所抽烟,最高可被罚1万元新台币,场所负责人会被罚5万元新台币。如此高的处罚且严格执行的力度,谁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此外,台湾还针对香烟征收烟捐和烟税,每包烟目前收20元新台币烟捐及11.8元新台币烟税。这些烟税被用来帮助“瘾君子”戒烟,戒烟者可获得补助,进行为期八周的戒烟疗程。台湾还设置了“戒烟专线”及“烟害申诉热线”等辅助配套措施协助社会戒烟。

香港也是一个成功实现全城禁烟的典型案例。其成功归结于最重要的一点,依然是执法的严厉和苛刻,即一根烟可能将你送进监狱。香港的禁烟历史要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香港法例第371章(一般称作吸烟条例或禁烟条例)。这是香港首部禁烟法例,当时禁烟范围还仅限于剧院、音乐厅及公共交通工具。1998年及2006年两度修订法例,扩大禁烟范围。2007年是香港最猛烈的“禁烟年”,全面实行室内禁烟,所有的工作地点、公众地点、饭店、街道以及公众游乐场所内的大部分范围严禁吸烟,违规者最高将面临5000港币的罚款,甚至会被判入狱,或者被判几百小时的社会服务令。到2009年,酒吧、会所、夜总会等六种娱乐场所实施室内禁烟,使香港取代新加坡成为亚洲法定禁烟范围最广的地区。而根据2012年修订的《吸烟(公众卫生)条例》,凡是全港有天花板或上盖的区域,或围封程度达到各边总面积50%的地方都被认为属于“室内”,也就是即使在户外临时搭建的有顶盖区域吸烟都属于违法。

特别地,香港还对入境时携带的香烟有较严格的要求。根据香港海关2010年实施的法例,一切入港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可免税携带19支香烟或一支雪茄(重量不超过25克),若违反有关规定可被检控。为了控制人们吸烟,香港政府先后五次大幅增加烟税,如今,一包进价不足5元的进口香烟售价已经涨到50元。

香港禁烟法律严苛的同时,至关重要的就是执法的极强力度。但更为重要的还是禁烟教育和宣传。在地铁、公交、居民区,通过大量海报、图像和各种宣传单展示吸烟的严重后果,特别是二手烟对人体的危害。那些黑色的肿胀的肺、烂手烂脚的恐怖画面对公众产生相当大的视觉和思维冲击。另外,香港也非常注重青少年的禁烟和禁毒教育及宣传,并提供针对烟民的免费戒烟服务。通过戒烟热线、网上戒烟中心、社区戒烟服务点等方式,只要有烟民愿意戒烟,随时随地都可以找到提供协助的单位。

未来的方向

回顾上海的控烟进程,目前上海公共场所控烟采取的是以“限定场所、分类管理、单位负责、公众参与”为原则的多部门联合监管体制,但其合力所产生的全面宣传、教育效果还不甚明显。比如不同的监管部门沿用各自独立的监管电话,就给市民拨打和投诉带来不便。

要有效落实全城禁烟,让上海成为一个无烟的健康文明城市,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参考其他地区的成功做法,首先应当严格落实禁烟规定和法律,真正做到铁法严行。特别是对公共场所的禁烟执法,要明确职责,通过单位自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实现全城禁烟,人人有责。其次,可以增设禁烟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奖励举报公众场合吸烟的案例,并对吸烟者一律给予严处。同时可以将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纳入个人诚信系统,令外出不吸烟成为一种常态化的习惯和应有的素质。最后,可以通过对禁烟难点,特别是餐饮娱乐场所实行推广“无烟模式”,奖励和表彰带头实施无烟的酒店、餐厅和娱乐单位,提升禁烟的意识和模范作用。

总之,全城禁烟肯定不是一蹴而就可以达到的目标,需要长期的社会努力,以及市民公共场合公德的提升来实现。禁烟是一个城市文明提升的开始,虽然个人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牺牲自己的“自由”,但每个人都做出一点点约束和自制,才有可能创建出美好舒适的整体城市环境,这就是所谓的“软素质”。

编辑:郑宾 3937581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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