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川
湖南省衡阳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彭应龙任职期间,违规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一百一十四万余元,收受贿赂一百八十万余元,贪污公款一百三十万余元。“大到家具、电器,小到孙女的奶粉、纸尿裤,甚至一双袜子,‘衣食住行样样都在公家报销。”据调查组人员介绍,彭应龙的贪婪耸人听闻,毫无下限。
彭应龙违规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一百一十四万余元,金额之高,似不多见。与其他官员小打小闹,蚂蚁搬家式的报销相比,彭应龙胃口极大,从新房的装修材料、家具、电器,到个人生活用品,甚至连个人的党费等等,都要报销,确实太无底线了。但这样的做法,对于热衷公款报销的官员来说,并不另类。广东省汕尾市原副市长马红妹就曾大言不惭地说:“我是人民的公仆,吃的、用的都应该是公家的!”
这句话算是说出了彭应龙这类官员的“心声”,笔者以为,最该追问的就是,彭应龙为何能够得逞?要报销,总得有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吧?彭应龙不可能直接拿购买纸尿裤的发票去报销吧?
两年前媒体记者采访发现,一些基层干部表示,其实他们很多时候是将餐费报销成了办公用品,只不过这层窗户纸大家都不愿意捅破。事实确实如此,无论买什么东西,开成办公用品发票是最容易浑水摸鱼的。毕竟,每个单位、部门究竟消耗多少办公用品,并不容易核查。问题是,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的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购买生活用品等物品时,以“办公用品”的名目开具虚假发票用公款报销。试问,如果是窃用办公用品的名义,彭应龙又是如何做到的?再说,按照预算制度,一个单位、部门要采购物品,必须得有申请吧;应纳入政府采购的,得按政府采购的规定办吧;报销之后,相关机构总要核查发票吧。彭应龙随便买什么东西都能报销,只能反证所有的程序都失守了。
需要厘清的是,家用用公款报销,不是揩公家的油那么简单,而是严重的腐败行为。比如,海南儋州市原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权晓辉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报销作为敛财手段,其在儋州市任职四年多,公款消费报销共计四百零四万九千四百元,仅2012年10月26日至29日的四天时间里,就报销了六万七千元的住宿费和八万六千元的餐费。如此敛财,难道能认为这只是占国家便宜?应该以贪污公款论处!
显然,如果只盯着彭应龙报销款项多,而不追问他为何能够顺利报销,如果只看到漏洞很大,却想不到如何堵住漏洞,那么逮住一个彭应龙,还有“张应龙”“马应龙”在潜伏。说到底,规章制度不能成为空架子,也不能不长牙,对权力缺乏有效监督,权力必然腐败。
【原载2016年4月5日《宁波日报·时评》】
插图 / 正中下怀 / 蒋跃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