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集中整治民生领域腐败

2016-05-12 10:05黔清风
当代贵州 2016年15期
关键词:监察民生纪检监察

黔清风

确保民生领域资金、政策真正惠及于民,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在监督执纪问责上发挥更大作用。

2015年以来,贵州省纪委探索转变执纪方式,深化民生监督工作,以专项监察为抓手,对扶贫等民生资金项目分类、分批、分领域集中“整治铸廉”,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实纪律保障。

2015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民生领域案件10238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640人,移送司法机关667人,涉案金额7.86亿元。在党纪国法强大震慑下,1800余名涉嫌违纪违法人员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

分类分批精准整治

织牢民生安全网

2014年,贵州整合县级纪委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力量,在全省各个乡镇成立民生监督组,锻造“拍蝇”利剑,查处了一大批民生领域案件。

一头连着老百姓,一头连着基层干部,民生监督工作成为贵州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制度安排和有效工作载体。贵州省委书记陈敏尔要求在“加强分类指导,不断提升精准性和实效性”上再下功夫。

2015年2月,贵州省委、省政府发文,要求围绕脱贫攻坚大局,选择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局部发现问题较多,对扶贫工作有“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的民生资金项目,在主管部门自查自纠基础上,分类分批用专项监察的“筛子”逐一全方位、全链条“过滤”一遍。

“哪个领域问题突出就集中查处整治哪个领域,什么问题群众意见大,就下决心解决什么问题。”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宋璇涛表示,民生领域整治铸廉,就是以问题为导向,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打“歼灭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惠水县斗底乡党古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浩华以修建通组公路资金不足为由,违规挪用该村低保户的农村低保资金支付工程款,并套取、贪污23名低保户的农村低保资金4万余元。陈浩华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司法机关。”3月31日,贵州省黔南州通报了一起农村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违纪案件。

农村低保是保障农村贫困居民最低生活的最后一张“安全网”,是脱贫攻坚的“兜底”之举。据贵州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省纪委对有关问题线索梳理研判后发现,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在管理和发放农村低保资金过程中,或雁过拔毛、克扣侵占,或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或串通作假、虚报冒领,导致扶贫政策、惠民资金在“最后一公里”走偏、受阻,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2015年以来,在贵州省纪委统一部署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分期、分批对农村低保资金的申报、拨付、发放、管理使用等环节存在的违纪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行动的第一步,就是要抓牢主体责任“牛鼻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县、乡党委和职能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各级民政、财政等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居)对照有关文件和标准,通过全面排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村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精准核对,并将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转交纪检监察机关。

在专项监察下,一系列涉及农村低保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问题暴露了出来。

有的地方由于地方财政比较薄弱,县、乡、村三级(村级尤为严重)在公共事业资金捉襟见肘时,便在农村低保资金上“打主意”,违背了国家农村低保政策救济兜底功能初衷;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在农村低保资金评定中优亲厚友;有的村干部利用手中权力搞权钱交易,肆意侵占群众利益……

针对发现的违纪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以严明的纪律为脱贫攻坚提供保障。截至目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232起,党纪政纪处分844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涉案金额共计2526.33万元;157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给予党政纪处分。同时通过下发监察建议书、约谈相关负责人、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传导责任压力,实现查处一批案件、警醒一批干部、堵塞一批漏洞、铸廉一个领域的执纪效果。

全方位监督查处

让问题无所遁形

2月15日,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党委给予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郎岱分局原局长柏俊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柏俊在审核拨付扶持微型企业补助资金过程中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人民币2.6万元;伙同他人提供虚假材料,套取国家扶持资金5万元;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5万元扶持资金被套取。

2015年下半年,六盘水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统一部署下,以全面、彻底查清问题为原则,采取主管部门自查、县区纪委复查、市纪委领导包保督查的方式,坚持见人、见项目、见资金,对扶持微型企业补助资金开展专项监察。发现和查处了一大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行为。今年2月以来,该市对专项监察后的情况开展“回头看”,再次立案59件63人。

这只是全省开展的扶持微型企业补助资金专项监察的一个缩影。

为了集中查处整治这一领域的违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去年下半年,省纪委部署市、县、乡、村四级纪检监察力量,对扶持微型企业补助资金开展专项监察。

在职能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紧盯项目审批、资金分配、发放等关键环节,集中力量实行“大兵团”作战,通过现场核查、暗访调查、自上而下追踪资金流向等手段,对扶持微型企业补助资金进行“拉网式”、“地毯式”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监察,全省共对47724户微型企业开展核查,涉及资金24.7亿元,发现问题6517个。

全方位、全链条的精准监察,使存在的问题无所遁形——职能部门监管缺位、申报环节弄虚作假、代办环节狼狈为奸、审批环节吃拿卡要等问题被查纠出来。

针对专项监察发现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严从快查处。截至目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61件,党政纪处分374人,移送司法机关74人,移交司法机关非纪检监察对象105人,追回被套取资金6118.96万元。44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追究责任。

把压力传导到县乡

责任压实到基层

“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实到基层。”贵州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黄文胜要求,要强化以案治本功能,促使县乡党委发挥关键作用,县乡纪委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管理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维护好人民根本利益。

为此,2015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发现的问题,共向有关部门下达1049份监察建议书,开展专题约谈1117次,督促整改了一大批突出问题。相关责任主体建立了民生资金电子查询和监管平台等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基层权力清单,强化对民生资金的监管和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

分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也使问责更精准。

2015年以来,全省共对因履行责任不到位,导致发生区域性、系统性案件的300余名地区和部门负责人精准问责,层层传导压力。

主体责任要压实,监督责任同样要压紧。贵州省纪委定期排序通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纪律审查工作,印发各级党政主要领导。通报5个市(州)49个“0”案件民生监督组,约谈、调整“0”案件民生监督组组长,限期完成清“0”目标。

据统计,2015年以来,贵州各乡镇纪委平均查办7个以上案件,所有乡镇都突破了“零办案”,实现省内执纪监督全覆盖。

此外,还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违纪人员现身说法、党员干部旁听庭审等方式,分领域、分系统对涉及民生领域的乡(镇)站所、村(居)“两委”负责人等开展了220余场警示教育活动,并在省内主流媒体对400余起民生领域典型案件通报曝光,释放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强烈信号和坚定决心。(贵州省纪委监察厅供稿责任编辑/杨彦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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