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美国作家托尼·莫里森凭借《宠儿》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自此成为世界上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黑人女性作家。《宠儿》的成功与莫里森独特的创作技巧是分不开的,在视角选用上,莫里森采用多元叙事视角。该文就以莫里森的多元叙事视角为切入点分析小说中的人物丹芙是如何一步步被成功塑造的,让读者从全新角度感受作品的独到魅力。《宠儿》中的多元叙事视角包含第三人称内视角和全知视角相结合,该文将在第一章简要介绍《宠儿》的故事梗概;第二章介绍小说中多元叙事视角的使用;第三章从多元叙事角度对丹芙形象进行解读;最后一章总结作者塑造丹芙不平凡形象的原因。
关键词:“宠儿”;多元叙事视角;丹芙形象
作者简介:李沛(1989.9-),女,汉族,陕西师范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英美文学方向。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5)-29-0-03
在创作《宠儿》之前,莫里森做过种种设想,她认为“故事里最核心的人物应该是她,被杀害的人,而不是那杀人的人,是失去了一切而且完全没有发言权的人。”[1]莫里森所指的她是那个两岁大时即被母亲塞丝割断喉咙的宠儿,是象征罪恶的黑奴贸易里所有身心备受创伤的黑人群体的宠儿。宠儿的妹妹丹芙虽不是故事的中心人物,但作者对丹芙的角色安排也用意颇深,在莫里森的笔下丹芙被塑造成了一个独特的形象,丹芙的生活与宠儿完全不同,她身上几乎不带有奴隶制的烙印,属于解放的黑人的新生一代,丹芙一方面感受着父母辈奴隶生涯的创伤,另一方面又有着高于父母辈黑人的见解和个性,她象征着被解放的黑人民族的未来。
一、故事梗概
小说《宠儿》中故事发生的地点是塞丝逃亡后的住处蓝石路124号。家里原来住着塞丝及四个儿女,和婆婆贝比·萨格斯。塞丝曾是南方种植园“甜蜜之家”的奴隶,因不堪忍受白人奴隶主的虐待从甜蜜之家逃亡到蓝石路124号和婆婆一起生活,后被白人奴隶主发现,母爱的冲动迫使她亲手杀死了自己怀中的宠儿,自此124号终日“充斥着一个婴儿的怨毒”,[2]宠儿的鬼魂把塞丝一家弄得四分五裂,最后只剩下塞丝和小女儿丹芙,后来塞丝的老朋友保罗·D出现并赶跑了鬼魂,但不久宠儿又以一个少女的形象出现赶走了保罗·D,一步步瓜分占有着塞丝的爱,直到塞丝完全成了宠儿的“俘虏”。塞丝一家的遭遇揭露了蓄奴制下黑人受尽白人奴役所造成的普遍的身体、心灵的伤痛。
小说中,塞丝的小女儿丹芙柔弱、孤独、自闭,但又是唯一一个无论发生什么都坚定的守在塞丝身边,并最终挽救塞丝的人。这不得不让人感觉陌生,想要对这个小女孩的事情一探究竟,看一看不同视角下丹芙的形象。
二、多元叙事视角
《宠儿》全书共三部分,第一部分十八章,第二部分七章,第三部分两章。作者开篇就用他无所不知的视角讲述一百二十四号这座凶宅及鬼魂带给它的烦恼,塞丝的两个儿子出走,婆婆变得“对生或死都提不起兴致”,[3]连一个车夫经过房前都“把马抽打得飞跑起来”[4]。除此之外全知全能的叙述者还能洞察每个人的内心,这种叙事视角属于热奈特叙事理论中的全知视角。[5]此外小说中,一旦视角聚焦在某个人物身上并展现该人物的内心时,叙述者就暂时隐退,让位给该人物,如第一部分的第一章作者交代完蓝石路这座凶宅后,就把视点聚焦在了贝比·萨格斯身上,独自展现她对孙子出走的淡漠心境,接着当视点聚焦在塞丝身上,镜头中便只有塞丝回忆自己出卖肉体给宠儿墓碑上刻字的场景,当保罗·D端详塞丝时,镜头中便只有他对过去的回忆,这种“对故事中的人与事不断地做着全景式的描写,一旦聚焦镜对准某个人物并且这个人物出现内心活动时,叙述者就悄无声息地消失了”的叙事视角,[6]根据徐岱的分类,属于全知视角中的混合型视角,即客观与主观相结合的全知叙事视角。
小说第一部,第二部的大部分章节和第三部均采用混合型全知视角,每一章节既有全知叙述者的讲述,也包含个别人物的聚焦,如第一部第一章的主要聚焦人物是塞丝与保罗,讲述两位老朋友的相逢和由此产生的对过去的感慨;第三章聚焦人物是丹芙,复述从母亲那里听来的自己出生的故事;第十五章聚焦人物是贝比·萨格斯,回忆她过去的生活;第十六章主要是白人奴隶主“学校老师”见证塞丝杀婴的场面。使用这种叙事视角,作者既能总览全局,又可收放自如。如第十六章叙述者交代清楚大背景后,镜头聚焦“学校老师”,限制了信息量,有“曲径通幽”的之感,也调动读者思考;虽然叙述者仍在操控全局,但表面好像让位给了故事中的人物,给人一种仿佛该人物在讲述的真实感,全知全能叙述者可随时出现,作出评论—塞丝走向警车时“她的头是否昂的有点太高了?她的背是否挺得有点太直了?”[7]在十七章又由斯坦普·沛德再次描述杀婴场面,在这个旁观者的眼中塞丝“像翱翔的老鹰一样掠走她自己的孩子……她怎样将他们一个个抓牢……进了满是阳光、由于没有木头而只剩下木屑的木棚屋。”[8]沛德眼中,塞丝的举动是出于保护。而第十八章作者又让当事人赛丝亲述自己的杀婴举动“她就飞了起来。收拾起她创造出的每一个生命,她所有宝贵、优秀和美丽的部分……到没人能伤害他们的地方去。”[9],在赛丝眼中她不是在伤害而是在爱,她的行动投射出母爱的光芒,让读者充分的理解塞丝的举动。“借助焦点的自由移动,使人物互相观察”[10]呈现众人对赛丝杀婴事件的态度,使读者能客观的判断事情真相,具有客观性。
与小说其他章节不同,小说第二部的二、三、四、五章采用第一人称表现塞丝、丹芙、宠儿三者的意识流,前三章分述、第五章总述三者意识流的纠缠。如第三章采用第一人称,仅从故事中人物丹芙的视角出发,展现她的内心,读者了解且仅能了解丹芙的视角所展现的,作者不会随时出现并造成干预,读者只能顺着丹芙意识的洪流向前,感受这种杂乱无章,这种叙事视角是内视角。[11]虽然丹芙平时看上去孤僻,羞涩,但她清楚所有的事情,她混乱的思绪中有自己就着姐姐的血吃奶的场景,有两个哥哥的出走的情形,有她心中的恐惧“我一直害怕逼着妈妈杀死我姐姐的那个正当理由会再次产生”,[12]有她想要保护宠儿的心声,有对贝比奶奶的苦楚的理解。把视角限制在故事中的人物身上,展现他的内心,能够让读者深入了解该人物;用意识流的手法展现塞丝母女三人的内心世界,也让读者暂从全能叙述者的全面指挥下获得解放,充分感受塞丝母女意识洪流的爱与纠缠。
采用全知视角和内视角相结合的多元叙事视角,既可保证在篇幅宏大人物错综复杂的故事中的发挥作者统揽全局的作用,展现故事清晰的脉络,展现众人的性格特征,同时通过暂时把舞台让位给故事中的主要人物塞丝母女,让她们展现自己的内心,又可避免传统小说一个叙述者统冠全篇的现象,也让读者直接感受故事人物心中的爱与伤痛。
三、多元叙事视角下的丹芙形象
多元叙事视角下,丹芙即是叙述者也是被叙述者,只有综合分析全知视角下其他人眼中的丹芙及以丹芙为叙述者的内视角下的丹芙形象才可以对丹芙的形象有一个完整清晰的概念。
众人眼中大难不死的丹芙—当塞丝忍着背上被鞭笞的伤口,怀着丹芙逃亡,几乎曝尸荒野,一个叫丹芙的白人姑娘及时出现挽救了自己,还帮忙接生了丹芙,后来塞丝对保罗说起丹芙“她就是不会出事。你看哪。我认识的所有人都死了,去了,死去了。她就没事……就是在我怀着她的时候,我明显地不行了—就是说她也不行了—可她从山里拉来一个白人姑娘。”[13]可见塞丝眼中丹芙仿佛天生有某种神秘的召唤能力且福大命大。丹芙第二次面临死亡威胁是塞丝杀婴时。斯坦普·沛德的回忆中,丹芙当年“再差几英寸她的脑壳就要给摔裂了”。[14]刚刚杀了宠儿的塞丝抱着丹芙去了监狱时丹芙再次面临死亡威胁,贝比担心塞丝再对她怀中的婴儿下毒手,结果丹芙不仅安全,而且监狱里“那儿的耗子什么都咬,就是不咬她。”[15]鬼魂萦绕着124号时,哥哥们被吓跑,祖母郁郁而终,只有她留在母亲身边,就连后来保罗被宠儿赶跑她也始终留在塞丝身边。看到被宠儿霸占的母亲日渐衰弱,丹芙走出家门,向黑人社区求助,斯坦普说起这件事,就为自己曾经救的这个小女孩感到骄傲:当朋友们来帮忙驱逐宠儿,塞丝听到祷告声变得癫狂,丹芙“她是头一个扑倒她妈妈的人。那时候大家都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16]
在众人的眼中丹芙能几次死里逃生,而且变得越来越强大,能够照顾并保护自己的妈妈。就如贝比所说丹芙是“受魔力保护的”。[17]
只有自己才能体味的成长的苦痛—当全知叙述者把聚焦镜对准丹芙或以丹芙的内视角叙事时,她的成长之路却布满了荆棘。
起初,丹芙是自我封闭的,如同贝比·萨格斯。就在她懵懂无知的童年时期,曾跟琼斯女士上过一年学,此时哥哥们还没出走,奶奶还没去世,直到被同学内尔森·洛德问起了关于她妈妈的问题,她再也没有走出过家门,甚至失了聪“整整两年时间,她一直在一种坚实得无法穿透的寂静之中的度过。”[18]她虽未直接从塞丝口中得知真相,但是已无需多问,幼小的心灵从此蒙上了一层灰尘。她的失聪如同祖母贝比整天待在床上不问世事一样是种自我封闭,她们都在塞丝杀婴这件事上耿耿于怀,所以丹芙能够理解贝比奶奶心灰意冷的原因。封闭起内心的丹芙不再外出,也没了朋友,哥哥们出走后贝比奶奶也去世了,她跟塞丝有了距离感,从此与孤独和恐惧为伴,她在与宠儿的鬼魂斗争的同时,开始和鬼魂作伴,她还有自己的一个秘密基地,一片黄杨树丛,“在那间凉亭里,与受伤的世界的伤害彻底隔绝,丹芙的想象造出了它自己的饥饿和它自己的食物,她迫切地需要它们,因为她被孤独苦苦纠缠。”[19]
后来,丹芙爱的浓烈,如同塞丝。宠儿以人的形态出现时,丹芙内心潜伏已久的爱爆发了。当听到眼前这个女孩跟死去的姐姐有着相同的名字,丹芙的爱就开始膨胀,宠儿刚来的前四天,丹芙一直照料着她,并且“像隐瞒个人缺陷一样掩饰宠儿的失禁”,[20]甚至“忘了吃饭,忘了去那间祖母绿密室”。[21]不仅如此,对于这个新来的玩伴,丹芙有着强烈的占有欲,只要塞丝“企图帮点忙,她就立即变得暴躁起来”,[22]甚至当保罗质疑宠儿奇怪时,丹芙立即否认自己亲眼看到宠儿能单手拎起椅子。丹芙还想尽一切办法吸引宠儿,宠儿喜欢听故事,她就绘声绘色的讲述自己的出生。在林中空地上,丹芙明明看到宠儿掐住了塞丝的脖子,却没有声张,只是跟宠儿争吵了几句,之后又感觉自己不应该怀疑宠儿,祈求原谅。丹芙甚至知道宠儿去冷藏室勾引保罗,但也对塞丝只字不提。丹芙最担心的是宠儿消失,在冷藏室一会儿找不到宠儿就足以让她哽咽,而她却从不奢望得到同等回报,对丹芙来说“能够得到她哪怕短暂的注视,即使在其余时间里只当个注视者,也让丹芙感激涕零。”[23]
最后,丹芙变得坚定勇敢,象征新生的黑人。丹芙的蜕变来自于对母亲的爱。当看到塞丝一天天被宠儿索取,最后皮包骨头,虚弱不堪,丹芙发现她一直以来的担忧是过虑了。一直守护着宠儿,害怕塞丝杀婴的悲剧再次上演,而如今看来事实正好相反,塞丝完全被宠儿掌控,奄奄一息。丹芙听了塞丝和宠儿的争执,看到塞丝的样子,开始明白塞丝和宠儿之间的关系“塞丝企图为那把手锯补过;宠儿在逼她偿还。”[24]她理解母亲所做的一切都是出于爱,曾经杀婴是出于爱,如今给予是为了补偿爱。为了支撑家用丹芙出去寻求帮助,并找了工作,丹芙变得独立、坚定,懂得感恩,知道了责任。
丹芙成长中塞丝杀婴起着决定性作用,当丹芙第一次听到同学议论母亲杀死姐姐后,一夜之间变得沉默寡言,从此变得孤僻、胆小,但是宠儿到来后她开始打开内心,懂得了爱和给予,在母亲塞丝和宠儿的纠葛愈演愈烈,丹芙果断的迈出了门槛,也标志着她的成熟。丹芙的形象象征着作者眼中理想的新一代黑人,他们虽然有着过去的伤痛,但是他们敢于从过去的黑暗中走出来,他们用果断、坚定、勇敢、独立、责任感和爱创造新的生活。
四、结语
托尼·莫里森采用混合型全知视角和内视角相结合,突破了传统的全知叙事视角统冠全篇的局面,也通过多元叙事视角展现了丹芙这个不平凡的形象。从众人眼中的不平凡的小姑娘,成长成一个真正不平凡的人绝非偶然,从莫里森对丹芙的人物塑造中我们可以窥见她的良苦用心,笔者认为莫里森从选择丹芙作为塞丝小女儿的名字起就注定了丹芙的责任与使命。丹芙的名字取自一个白人姑娘,莫里森让黑人丹芙跟白人共用一个名字,说明在她眼中白人黑人是平等的;其次,丹芙的出生作为丹芙最喜爱的故事被讲了又讲,因为故事中的白人一改往日给黑人带来苦难和伤痛的形象而以一个救世主的形象出现,救塞丝于荒野之中,这也体现了莫里森的愿望,她渴望白人黑人能互相帮助,这无疑给在现实中挣扎在种族歧视和沉湎于过去的伤痛中的黑人们带来了希望;同时通过讲述丹芙的成长过程,莫里森给黑人同胞树立了一面理想的旗子,只要黑人同胞们像丹芙一样从过去的阴影中走出来,坚定信念,勇敢独立的面对困难,用爱和责任感战胜挫折,终有一日会摆脱困境成为美国真正的一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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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李桂荣.创伤叙事[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 2010:187.
[6]徐岱.小说叙事学[M].北京: 商务印书馆出版社, 2010:211.
[10]胡亚敏.叙事学[M].武汉: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