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各级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总体要求,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区党的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推动创建,夯实基层。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基层党组织建设迎来了一个创新的高峰期。在农村牧区,以深化“五个一”千村帮联行动为契机,全力推进后进嘎查村党组织转化升级;在街道社区,自治区财政每年为每个社区安排了10万元的为民服务专项经费,大力推进北疆和谐社区建设;在机关,以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四型”机关创建。涌现出了包头市土默特右旗的“四五六”工作法、通辽市的“五二三”工作法、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的“党员中心户”模式等基层党建创新典型。
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自治区党委紧扣思想建党这个根本,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提出并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大规模的干部培训工作。
抓好党校建设,坚持党校姓党,党管党校。内蒙古党校在办学中把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党校教育的主业和主课,认真处理好学术研究和理论宣传、言论自由和政治纪律两个关系,在全区干部培训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了“三个阵地、一个熔炉”的作用。
举办领导干部双休日大讲堂。自治区党委建立了领导干部双休日讲座制度,聘请国家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知名专家、学者来我区授课,在全区上下形成好学乐学、学以致用的良好风气。以形势任务教育、政策理论培训和研究热点问题为重点,提升我区各级领导干部政策水平,开阔理论视野,丰富工作思路,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党要管党,正风肃纪。自治区党委研究制定了完整统一的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即《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八项要求的意见》和3个配套文件《关于建立健全“五个一”工作机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见》《关于深入开展五级示范抓引领推进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工作的意见》《关于实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考责问责的暂行规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加快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自治区党委以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为核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严明政治纪律,确保党的集中、团结和统一,确保政令畅通;深入推进从严治吏,认真落实从严管理干部的各项制度,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各项纪律。
全区集中开展了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通过治理整顿,密切干群关系,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干部形象,凝聚发展合力,为坚持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区提供坚强保障。自治区党委、政府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态度坚决,不设缓冲带;措施扎实,不留空白点,发出了密切联系群众的动员令,立下了廉洁从政的军令状。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牢牢把握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贯彻群众路线,注重统筹协调,促进互动并进,使全区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扎实成效。全面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大力弘扬从严从实的思想和作风,造就“三严三实”的干部队伍。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