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久前进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一是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二是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三是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同时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热评】@天佑中华:在现有的经济环境下,企业本身就面临很大的经营压力,又必须按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压力非常大。此举能多少减轻一些企业的负担,是好事。(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