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宇堂+刁新耀+赵靓
近日,从全国绿化委员会传来喜讯,《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颁发全国绿化奖章的决定》下发,授予河南省南阳市检察院“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绿化工作,搬迁新办公区后,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逐年投入,分步实施”的思路,将绿化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划。院内先后栽种了大叶香樟,桂花树、棕榈,白玉兰等32种780余棵乔木,以及月季、日本樱花、含笑、杜鹃、红枫、石榴等26种2120余棵灌木,并以马尼拉草铺成草坪,实现了绿化面积32600平方米,绿化率达48.95%,绿化覆盖率达55%。市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院内花园还建造了假山、瀑布、喷泉、池塘、回廊、亭阁等,使整个区域芳草如茵、绿树掩映,着实是一个充满绿色气息的花园式单位。
在造林绿化中,该院不仅注重栽植,更加注重后期的抚育管护,制订了如《南阳市检察院园林绿化总体规划》、《南阳市检察院机关绿化维护制度》等规章制度,使养护工作有章可循。同时,院内邀请园林专家对管护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定期检查院内树木、花卉的成活率及养护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对养护不好、植树方法不正确、质量不合格的及时纠正。遇到棘手的绿化问题,机关绿化办及时邀请园林局专家现场指导,解决问题,提高栽植、养护水平,保证树木花草的成活率。
通过几年的绿化建设, 该院院内乔、灌、花、草等植物配置合理,无裸露土地、无绿化死角,形成了自然和谐、四季有绿的景观,真正使大院成为“绿的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