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惠
方志是资料性著述,这是近年来关于方志本质的一种通行说法。在这一概念引导下,不少人认为方志的本质特征就是资料性。方志是否是资料,或者是否是资料性著述,资料性是否是方志的本质特征,目前似乎还有讨论的必要。因为:第一,方志是资料还是著述,关系到方志体裁、内容及学术规范等一系列问题的确定;第二,这关系到方志在社会科学中的定位;第三,这种定位是否准确又关系到方志及方志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发展方向。本文不赞成方志是资料或资料性著述,而认为志书是建立在丰富资料基础上的著述。
一、方志的资料性与著述性是一对矛盾
资料一般是指反映某些情况的语言文字记录及图表等原始文献,著述则是系统反映某些观点和情况的文化作品。资料是著述的基础和前提,没有资料难以形成著述。正如梁启超先生在《近三百年学术史》中指出的:“须知凡用客观方法研究学问的人,最要紧的是先彻底了解真相,然后下判断。能否得真相,全视所凭资料如何。”但资料与著述在学术活动中又是性质截然不同的。资料是人们了解客观情况的媒介,而著述则是学术活动的产品,是资料的升华,不是资料本身。人们可以用资料编纂成著述,但这是著述已不再是资料。
资料可以单独存在,也可以汇编成集,但与著述目的不同,性质各异。资料与著述是性质、内容不同的两码事,二者有严格的界限。一部书可引用他书内容的资料,其内容也可以成为其他著作的资料,但就一部书来讲,是资料还是著述是很明确的。不能因为一部书用资料过多甚至用资料纂辑而成就将著述说成资料,也不能因资料汇集成册就将资料说成著述。著述是作者学术活动的成果和学术观点的体现,资料则是作者认识客观对象的媒介和进行著述的材料。著述是系统的、全面的,而资料则往往是局部的、散碎的。
在一部著作中,著述性和资料性虽有统一的一面,但更明显的是对立的一面。强调资料性必然影响著述性,强调著述性则不能达到大量原样保存资料的目的。在一部书中,资料性与著述性不可能平分秋色,同时体现两种特征。所以梁启超指出:“向来作志者皆将‘著述与‘著述资料混为一谈,欲求简洁断制不失著述之体耶,则资料之割舍者必多;欲将重要资料悉予保存耶,则全书繁而不杀,必芜秽而见厌。”一部书或体现为资料性,为资料书;或体现其著述性,成一家之言,兼具两性是不可能的。
二、资料性不是志书区别于其他著述特别是史学著述的特征
主张方志资料说的人以为,方志所以区别于其他著述,是因为方志是以排比资料为特征的,所以才称为资料或资料性著述。因为有这种特征,方志才保持了它的学科独立性,成为独立的著述体裁。这些观点看似有理,但全面观察中国历代著述却发现并不尽然。两汉时期就有辑录各种著作和言论的书,称之为“论”所以《文心雕龙》说:“论也者,弥纶群言而研一理者也。”许多古人都以直接引用资料或编排资料为著述方式,但不能说他们的书是资
料不是著述,或者折衷称之为资料性著述。清人顾炎武著《日知录》,“发表他自己见解者其实不过十分之二三,抄录别人的话至少居十分之七八”,但梁启超却没有将《日知录》定为资料或资料性著述。相反,他指出:“亭林结撰的《日知录》确是一种精制品,是灯底下纤纤女手亲织出来的布。”大量抄录和引用资料是为了说明问题,阐述作者自己的见解,是一种著述方式和做学问的途径。正像刘勰所指出的,“弥纶群言”是为了“研一理”。《日知录》虽靠大量抄纂资料成书,但它表达了作者的独有见解,是严格的学术著作,不是资料或资料性著述。这种情况不仅在古人著作中有,近人邓之诚先生著《中华二千年史》,洋洋百万字,有十分之八九是抄录旧史文献,但也没有人将这部书定为资料或资料性著述。
当然,也确有资料书,而且是经过精心选择和编排的资料书。如建国后编辑的《中国近代史资料》、《中国地震资料》均是价值极高的资料书。这些书是资料书,但不是方志。
抄纂资料形成著述只是一种方法、一种手段。修志可以用这种方法,编写其他著作也可以用这种方法,而且有同一个人采用这种方法编写不同的著作。清代学者阮元编写《清史儒林传》、《广东通志》、《广西通志》,均“集前人成语,从头至尾无一字出自杜撰”。三部书皆用纂辑资料的方法写成,但性质却明显不同,前一种是史书,后两种则是方志。可见,用抄纂资料的办法写成的书不一定就是资料书,当然也不能叫做资料性著述。用这种方法写成的书不仅是方志,其他著作也有。而且这些书所用的都是经过精心选择、有组织的资料,是披沙拣金、精心组织、结构严密的著作。资料性不是方志的独有特征,方志不能以此与其他著述相区别。用纂辑资料的方法著书,只是一种方法,不能表明著作性质。
三、资料性不能概括方志本质
认为方志是资料书或资料性著述的观点又分为两种不同的派别。第一种观点认为方志保存了大量资料,可供著述和研究之用。这是方志资料说的非主流派,只谈到方志的作用,实际并未接触方志本质。就这种观点来说,方志确实保存了大量宝贵资料,可供人们了解地情,进行研究和著述。但这种功能不为方志所独有,许多文献资料甚至著述均有这种价值,二十五史不就是今天研究历史的重要资料吗?章学诚认为方志是编修国史的重要资料,是“国史要删”,但他更明确主张“志属信史”。历史文献在刘知那里就有“当时之简”和“后来之笔”的区别。不能因为方志能够提供资料就将方志定性为资料,资料性不为方志所独有。
第二种是目前通行的观点,也就是本文重点讨论的观点。他们认为,资料决定了方志的基本特征和基本内容,这种观点难免有以偏概全之嫌。很多人都认为《洛阳伽蓝记》是方志佳构,但我们读这部书很难体会到它只是资料,不是著述。明之《朝邑志》为古今公认的名志,但该志并未引用原始资料,是纯粹成一家之言的著述。采用纂辑资料的方法修志只是一个历史时期及一部分志书的特征。乾嘉时期受汉学影响,以纂辑旧文方式修志成为潮流,但也没有一统天下。由于这个原因,方志才有了纂辑体和撰述体之分。就本届修志而言,又有哪一部志书是单纯靠汇集资料而成的呢?
方志的本质特征应从其根本内容来概括。方志是以记述地情为任务的,其本质属性是地域性,这是方志区别于其他著述的根本特点。这一点刘知倒是表述得清楚一些。他认为方志是“各志其国,足以明此一方”。虽然当时还不能明确地方志与地方史的区别,但这种概括是接近方志本质的。从这个角度看,用资料性或资料性著述概括方志本质是不科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