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趋势下金融审计监督体系构建

2016-04-29 00:00:00史超
今日财富 2016年2期

摘 要:金融已经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了中心作用,目前金融审计监督体系需要不断的进行改进,同时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会随着金融审计监督体系的完善而更加具有生命力。目前世界经济金融形势已经开始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全球的金融审计监督体系开始不断的变革,进而适应金融创新趋势发展的需求。本文站在创新发展的大背景下,围绕创新金融审计监督为中心论点进行展开论述,在针对当前金融审计监督体系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促进金融审计监督体系创新发展的具体策略,从而发挥“三位一体”化的金融审计监督职能,促进我国金融市场更加规范化和绿色化。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审计;审计监督

目前我国金融审计监体系出发,现行的金融审计监督体系主要是一种垂直管理体制,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化,金融业的发展表现出了明显的滞后效果,严重阻碍了经济模式的转型,且风险与日俱增,金融的创新动力不足且资源配置存在不合理的趋势等问题。因此,在金融创新背景下建立“三位一体”的创新金融审计监督体系,成为现阶段我国金融行业的重要改革方向,而在金融创新趋势下的金融审计监督体系是推动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经之路。

一、理论基础

(一)创新金融审计监督体系的内含

在金融创新趋势下建立起来的金融审计监督体系更加丰富了自身的金融思想,站在多元化的金融工具实际情况下,调动高层次的盈利动机、持续发展的审计理念等,来对金融行业、金融市场以及金融活动等众多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金融审计监督工作,极大程度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二)创新金融审计监督体系与传统金融审计监督体系的区别

在传统金融审计监督体系下,其应用模式是建立在“分业监管模式”基础上的。这种监管职能的形式不利于权利的集中,造成了审计监督工作的分散性过大,无法在统一协调的金融审计监督制度下完成相应的监管工作。在现代化的金融行业发展中,传统形式的金融审计监督体系无法满足市场的发展,不利于金融活动和范围的扩大。

创新审计监督体系是在金融创新趋势下形成的产物,通过一行三会的模式而建立起来的“三位一体”监管模式。在创新程度上大大满足了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需求,通过建立更加多元化的金融工具,创造了更具综合性的金融发展环境。同时,更加统一化了金融审计监督职能的分权,使监管职能更加集中,有利于发挥金融审计监督体系的核心功能。

二、当前金融审计监督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审计监督职能分散

当前,在金融管理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集中表现为,相应部门的管理权利和责任之间存在一个过于分散的状况,让职责上出现一个不匹配的状况。但是管理权主要集中在中央,因此相应的地方政府对地方的金融机构并没有直接的管理责任,具备的监督职能也较为分散,使其自身需要一定程度的风险处理。目前随着经济改革的加剧,各级地方政府与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缺乏异有效的协调机制和配合机制,当金融风险开始后,政府为了维护地方经济的发展,都开始盲目的进行处理,在职能分散的现状下导致了处理风险的效果大幅度降低。

(二)金融审计监督法律制度的缺失

在发展地区经济的过程中,审计主体会根据辖区内整体金融业的发展状进行一个标准的制定,进而让金融管理机构获得一个针对性的方法的研究。但是,其中因为缺乏中央政府的法律制度支撑,管理机构中所包含的水平程度不高,在与“一行三会”进行利益博弈市,其真实水平获得了效果上的制约。这主要表现为金融管理内容中对资产的质量管理程度不高,其内部的管理模式也出现多种方式的不协调状况,更为关键的是并没有设立更加全面和完善的金融审计监督法律制度,无法为具体的金融审计工作提供更加规范的法律基础。

(三)政府的融资诉求高于一切

现阶段,国家还没有制定一个可以对地方政府出现信用过度问题的行政干预体制,在政府融资诉求的强制下,无法让地方金融机构获得更多的自由性和灵活性。在执行中央金融调控政策的过程中,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地方政府因能力有限,不能第一时间配合中央政府的工作,且不利于深入层次的化解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金融风险,并在一定程度上严重的抑制了金融经济发展中所存在的宏观调控的实际效果。在世界金融危机爆发后,国家会根据整体经济发展状况制定相应的改善措施,国家针对某些薄弱的地方配套相应的资金管理项目,完善地方政府的项目资金所消耗的时间较长、产生的融资诉求过于强硬,给予金融市场或者地方金融部门的转换周期较短,使其中存在较大风险问题,如果一些地方政府利用政治手段出现了过度融资问题,那么就会干扰正常金融业的发展。

三、金融创新趋势背景下金融审计监督体系构建路径

(一)把握创新统一方向,归集金融审计监督职能

所谓金融创新,就是在现有的金融体制基础上,记性改革和变更,力求金融审计体系能够更加发挥出强大的监督职能,从而为整体金融行业创造出更具盈利空间的发展前景。基于此,为了实现金融监督体系的创新发展,需要坚决落实创新改革理念,站在创新统一的发展方向,进一步归集金融审计的监督职能。

金融审计职能需要以金融管理体制作为基础和前提来行使职能,金融管理体制的建设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项目,在发展与改革过程中应该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系统的考量,坚持整体与局部的整合。在金融审计监督职能权限的划分上,还应该保证全国金融市场的统一与开放,既要保证地方金融发展的保持其应有的特殊性,还应该引导地方金融事业在可控的范围内运行,促进审计监督的积极性。为了从根本上贯彻金融创新理念、落实“三位一体”的金融创新体制,应该坚持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为基础,坚持专业部门的建设,实现垂直审计监督与横向审计监督的有效结合,尽可能的避免因“一行三会”管理体制的存在,而导致在管理过程中出现管理盲区,达到有效归集审计监督职能的目的。

(二)发挥创新理念,不断完善金融审计监督规章

按照中国现在金融发展阶段,要提高中国金融监管效率,关键在于齐心协力地做好银行、证券、保险的分业监管工作,不断提高银行、证券和保险监管的专业水平,在此基础上进行协作,形成合力监管,不断强化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从而提高金融运行的效率。基于此,就必须利用完善的金融审计监督规章来作为一系列金融创新和监管工作的基础,从思想上进行金融创新意识的转变,在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金融机构内部审计为一体的金融创新理念下,大力完善金融审计监督规章,从而在规章的有效引导下明确做好分业监管工作,实现金融统一监管,切忌好高骛远、盲目乐观,按部就班地实现分业监管向统一监管过度。

(三)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合理引导金融审计监督行为

为了在现代化金融创新趋势的背景下实现金融审计监督的独立性,需要在金融管理体制环境中,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金融审计干预管理体制。虽然目前我国金融单位并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干预机制,但是该项举措是推动金融机构逐渐走向健全的必要路径,也是推动政府进行审计监督干预机制的必要手段。因此,应该根据每个区域单位与中央金融行政单位所制定的管理体制,建立适合政府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金融审计干预机管理机制。根据各地金融机构发展情况的不均衡,金融监管委员会可以在监管目标统一且不违背监管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派出机构的监管方式与手段适当放权,以适应整体金融发展的需要。

同时,还需要在多元化的金融市场中不断丰富金融行业监管委员会的管理目标以及监管职能。在金融创新驱使下金融监管委员会的主要审计监督目标包括:确保金融机构稳健运营,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化解和防范金融风险,构筑金融业有序运转的制度基础和外部环境,并通过适当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金融业高效运营;其主要审计监督职责包括: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持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货币政策有效实施。在符合国务院金融监管长期目标的情况下,金融监管委员会拥有制定金融审计监督法规的独立权。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得出结论,即金融审计监督模式的选择不能盲目跟从,要根据本国实际情况来确定。根据中国政治体制、市场经济条件和金融行业创新发展的具体情况,分两步走是中国金融审计监督体制改革的最优途径,即先通过建立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畅通多家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与沟通,而后逐步建立统一金融监管体制。从公共管理学角度来讲,在现代金融审计监督体制框架中,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和完备的组织体系是金融审计监督体制有效运行的基础,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应该以这两方面为重点,有利于充分提高中国的金融审计监督效率,促进中国金融业的稳健发展,进一步促进中国的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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