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先秦时期,就设有自然保护的官职,称之为山虞、林衡与泽虞、川衡。前两者管理山林草木,后两者管理川泽鱼鄨。之后,唐、宋、明等都沿袭类似官职,并且不断扩大:伐木、捕鱼、打猎等都在管理之中,同时也有相应的法令规定。
唐中期曾经出现宫内或百官争相用禽兽毛羽制作奇装异服的现象;北宋仁宗景祐年间,达官贵人间盛行一种以鹿胎为冠的奢侈风气;明朝永乐年间,还曾发生过盗伐五台山山林的毁林事件等。最后,最高层下定决心,严令之下刹住各种破坏自然资源的歪风邪气。
古人还视草木为有生命者,要百般爱惜、呵护。更有人直接把草木比作美人,“名花犹美人也,可玩而不可亵,可赏而不可折”。
综合来看,古代中国的环保意识与类似天人合一的理念密切相关,他们相信人与自然是和谐的整体,对自然的伤害就是对人的伤害。(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