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跃
自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我国就提出了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思想。随着二十一世纪的到来,我国在经济、科技方面的实力都有所上升,经济发展面临着一个新的增长节点,在这个关键的阶段,怎样更好的促进西部大开发成为了一个研究课题。其中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政策。
一、税收优惠政策的内涵
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比如,免除其应缴的全部或部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利用税收调节经济的具体手段,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扶持某些特殊地区、产业、企业和产品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西部大开发中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研究
关于我国在西部大开发中实施税收优惠政策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目前有很多学者都建议在西部地区广泛、全面的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比如:李燕提出要将税收优惠政策逐渐向西部移动等等。但是也会有一部分的学者认为在西部地区广泛的开展税收优惠政策需要非常谨慎,持有这种观点的学者包括:李达昌、罗小丽等等,他们认为在西部地区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不能只考虑到西部地区的经济状况,还要与当前的改革进程联系在一起。关于在西部大开发中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社会上还存在着第三种观点,他们认为目前不应当在西部地区实施税收优惠政策,这主要是由于他们认为如果在西部地区实施了税收优惠政策的话,会导致中央政府在地区差异方面的主导性有所削弱,从而致使资金分散,难以保证西部地区的经济有一个更高层次的发展空间。
总体来说,关于在西部大开发中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大体有以上的三种观点,尽管上述观点都具有很多的理论依据以及实践意义但是还是存在着一些缺陷。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税收优惠政策一直没有收到广泛的关注。,这也是目前,我国在西部大开发中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出现问题的根源所在。但是纵观全球的经济发展状况,我国目前必须要注重税收优惠政策的推行,尤其是在西部地区,这对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具有中要意义的。
三、实施西部大开发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意义
自从我国实施改革开放以来,东部地区的经济实力正在迅速的增长,因此,中央基于东部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就更多一些。总体来说:中央基于东部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的几个方面:(一)鼓励外商对东部地区进行投资,以此来增长东部地区的经济实力;(二)支持一些国内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全面进行技术设备的改进,以提高他们是实力以及效率;(三)鼓励发展出口农业;(四)对于在国内投资的外商,免收出口关税以及生产环节的工商统一税等等。
以上说到的这些国家在东部地区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东部地区的经济全面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一、解决了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投资环境差,经济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其二、增强了国外投资者在中国投资开厂的信心以及实力,外商企业在我国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其三、外资企业在我国的全面发展也提高了我国工业技术的进步,推动了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其四、有力推动了东部沿海地区外资企业、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的全面发展,扩大了社会的就业,减少了目前我国的就业压力,使得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
总体来说,我国在东部地区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取得了显著的效果。试想如果我们将这种税收优惠政策在西部地区全面推行,是否会有利于西部地区区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我认为在东部地区实施税收优惠中政策所取得的显著效果正是西部大开发中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意义所在。
四、西部大开发中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思路以及方法
在上文中我们已经说到了税收优惠政策的基本概念、税收优惠政策在西部大开发中的研究状况、税收优惠政策在西部大开发中的意义三个方面的内容。从以上观点中我们可以看出税收优惠政策在区域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在西部地区的实施还是不够完善,因此,在这个版块中我们将会提到西部大开发中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研究的思路以及方法。西部大开发中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基本思路可以总结为:依据区域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以及政治理论来提高西部地区对于税收优惠政策的普及度,主要为三个结合:
(一)一般与特殊相结合的方法:税收优惠政策是中央政府对经济不发达地区所使用的一种税收政策,具有一般性,但是是否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有很多方面的影响因素,比如:区域经济的发展状况、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程度等等,所以是否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我们决不能一概而论,一定要从一般与特殊的统一中去认识西部大开发中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在实际的应用中我们可以出台一些在西部地区特定的一些收税优惠政策,比如在《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文的规定(詳见下表)就是一般与特殊相结合方法中最有力的政策。
优惠
类别 优惠对象 产业 享受优惠条件
15%的优惠税率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 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 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率“两免三减半” 已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取得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的, 2010年12月31日前新办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 其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可以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
免征关税 对西部地区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 对西部地区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 对西部地区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
(二)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在西部大开发中税收优惠政策的研究中,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是非常必要的。一方面,无论是怎样在西部大开发中实施税收优惠政策还是税收优惠政策在西部大开发的实施依据,我们都必须关注“应该是什么”、“应该是怎样”的问题,以严密的逻辑性来考虑这个问题;另一方面,我们应该考虑到“实际是什么”、“实际是怎样”的问题,以此来丰富的依据来证实我们所要研究的问题。比如关于西部地区新一轮的税收优惠政策当中就有很多的政策是通过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出台的,如下表所示:
政策项目 具体内容
审批权限下放 明确了企业申请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时采取企业自行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管理办法,同时明确了首次申请的企业第一年需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第二年及以后年度企业适用优惠条件是否发生变化采取备案的方式加以管理,上述做法大大方便了企业,简化了企业的办税程序。
预缴制度 明确了符合鼓励类目录的企业在月度或季度预缴时,可以按照15%的税率先行申报,在年度汇算时,对其中部分企业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不到70%的,再按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重新计算申报。
明确产业目录范围 2014年8月2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5号令正式发布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目录共包括两部分,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
这些政策上的变化我们就在很大程度上关注到了“应该是什么”、“应该是怎样”的问题。
(三)历史经验与发展眼光相结合。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了刺激经济采取的一贯政策,尤其是针对特定行业或者特定区域,国家一般会为了经济发展出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方面,我国是有历史经验的,但是,时代是发展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再适用于当前社会,所以,就必须用发展的眼光,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适时调整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使其适应相应时代的发展脚步。这也体现在如今西部地区税收优惠政策上,在西部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发展过程中,国家也先后多次对相关政策进行相应的修订完善,使其适应于西部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步伐。比如: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曾于2001年12月30日颁布了《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之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先后于2002年、2006年和2007年颁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目录变更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65号),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2011年7月27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文),就进一步支持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作了明确,并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税税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14号),依据国家发改委最新发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錄》,对实行税收优惠的西部地区行业进行了明确。(作者单位为重庆化工实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