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庆育
互联网时代带来了一场价值和思维方式的革命。
回溯人类前两次工业革命的标志,分别以蒸汽机应用、电力应用为代表,在不同的时代,它们都带来物质生产效率的大幅提升,基本特征是规模扩大和质量提高。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第三次工业革命,除了具备前述特征外,更重要而且也必然面临的是思维的改变、管理的进步、战略的调整、体制的变革及其价值观的变化。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那么,面临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应该怎样应对?怎样顺应时代的潮流与时俱进呢?
互联网改变着政治生态环境
以计算机、通信技术为支撑的信息网络的发展,把人类带进了一个高度发达的全球网络化时代。随着网络的普及,互联网在中国民主政治、经济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且改变着传统的政治生态环境。
在网络背景下,人们可以利用其表达利益诉求,参与利益博弈的政治活动。网络通过人们之间的信息交流、物质交换、利益诉求和关系增进创造了一个虚拟社会,众多网民可以在此来充分表达其对公共利益的追求,对公共事物的参与。这改变了传统的人际关系,形成了一种新的政治活动现象。
在网络的背景下,任何自然法人都可以利用网络平台直接表达与社会政治生活紧密相关事项的建议,进行政治参与。这不仅是对传统政治的发展与延伸,更是在互联网技术平台下形成的新型政治参与。
在网络的背景下,由于其系统的技术特性,使互联网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政治生态环境,由以前的纸质间接传递改变为直接的表述,由以前按不同社会层级人员在政治参与上的差异性改变为平等的特性,由以前通过某种形式进行单向式参与沟通改变为网络式双向互动,由以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治互动参与改变为公开性的网上活动,由以前传统缓慢的信息传递方式改变为迅速快捷,由以前体制设计和受传递手段制约所形成的有限参与改变为海量式的无限参与。
这一系列现象,使互联网时代下的政治活动的互动性增强,政治参与的平等性显现,政治信息传递的快捷性提高,政治文化的多样性出现,从而在逐渐的改变着政治生态环境。
互联网使人大工作面临机遇与挑战
由于互联网的特征,使人大所有工作的民意渠道大为拓展。
从立法职能看,人民群众的意愿是立法之本,互联网使开门立法成为现实。通过网络平台,所有自然人都可以在网络上发表自己的观点,这使立法机关能够最大范围的听到民众的心声,并可以主动利用平台收集吸纳民意,从而更好的反映和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
由于互联网的特征,使人大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大为拓展。很明显网络的快捷性可以帮助网民迅速而直接的反映事实和诉求,这与传统媒体的舆论垄断形成鲜明反差,彻底改变以前人大监督完全凭信息、电话、调研、民访、检查的方式来获取信息的局面。与此同时,网络普及得越广泛,民意汇集的内容就越丰富,人大及其常委会(特别是常委会及专工委)可以迅速的通过大数据处理,将网民的意愿与媒体的声音进行合媒分析,从而加大对有关事项的监督及时性和实效性。
由于互联网的特征,使人大代表工作广度也大为拓展。从代表的角度,深入群众了解民意并反映民意,倾听群众意见并分析判断成为建议议案是其基本职责,但我国目前除机关、企业单位及大型企业人员相对集中,对于分散的广大农民和2.6亿农民工的意见很难获取,通过微信群、QQ以及短信向选区选民发出意见征询在互联网状态下可以成为常态。乡镇人大也可以通过微信、QQ群等广泛定期收集游离选民的各种意见和建议。这些方式越多,覆盖面越广,公民参与度就越高,人大机构和代表们就越能提高其广泛性和代表性。
有机遇,同时也要看到互联网所带来的挑战。
互联网带来对所获取的民意真实性甄别的难度。互联网的技术水平再高,也无法鉴别信息的真伪。如果在虚假信息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分析,也只能是虚假信息的組合,没有任何价值。通过网络登载信息,登陆、发布等环节由纯技术方式的服务器完成,没有任何鉴别功能。加之网络登陆公布的匿名性,网络民众的社会复杂性,所以,网络流转甚至利用部分网民的心态大肆转发虚假信息的情况是难以避免的。如果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网络技术操纵虚假民意,这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互联网时代甄别获取真实民意带来极大的考验。
互联网的便捷性及其技术路径可能导致民意表达方式的紊乱性。网络交互及其传递的便利快捷十分吻合网民个性化特征,也同时容易引导网民群体的认知倾向。每个网民可能都会倾向与自己观点相吻合的信息,并且迅速以跟帖、评论的方式参与意见。由于网民知识、文化、职业以及对社会的历史观、价值观各异,就可能形成表达民意方式的紊乱性。如果出现消极意识形成了群体极化的局面,将直接影响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合理民意和正确理论的导向,也同时加大了理解甄别的难度。
互联网络的极大密度和交叉互联导致民意代表性也难以求证。从技术角度,可以从大数据规律的处理进行归纳分析,从而获取民意的分布规律特征,但这是建立在评价数据分布的基础上,否则,难以从信息中获得有利于国家宏观治理的有效信息。从互联网普及的平衡角度,我国目前互联网的普及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正相关,而东、中、西部发展差距明显,互联网普及程度高低不一。2010年东部互联网普及率高于西部一倍,城乡普及率分别为70%和30%。在互联化水平不平衡的条件下,纯粹用网络信息作为民意的代表是不公平的。
总之,互联网及其网络体系的特征,表面是从技术层面上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予以了支撑,而实际上,正是这种技术支撑,已经从量变引发了很多质的变化。这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我们应该因势利导,与时俱进的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理论与实践创新。
互联网要求人大工作加快创新
面对互联网革命性的影响,面对其带来的网络政治生态的新特征以及不停顿的技术发展,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唯有不断地推进工作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才能在我国政治空间网络时代拓展的时期,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积极的作用。
首先要顺势把握互联网带来的机遇,以主动的姿态迎接互联网的挑战。
注意研究引导和规范引领网络的民意倾向,通过立法的方式,肯定互联网下的网络民意化的合法性,构成网络民意的沟通平台。人大机构及人大代表可以运用地方人大、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人大代表互动机制,接受在线访谈、回答网民提问。利用互联网平台,广泛引导公民参与人大立法的论证、听证,提出有关建议意见。这个过程也同时可以成为向公民进行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的平台。
鼓励人大代表建立个人网络,开设博客,对百姓感兴趣的重大民生事项进行讨论。这有利于人大代表倾听群众呼声和体察社情民意,满足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需求,也可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当然,在此也要注意利用技术手段确定网名的行为规范和理论边界,防止负面效应的产生。
其次,要顺势把握互联网带来的机遇,以主动的姿态积极拓展网络空间,建立网络的民主监督渠道。
各级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可以设立人大代表专用工作网络,公开一切可以公开的信息,建立专门栏目,就重要监督事项广泛吸收民众的意见和建议。建立专门的信息平台,接受广大民众对其所关心的及所在区县发生的重大事项关注。
近年部分省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在努力摸索“在线监督一府两院”方式,利用互联网平台将日常的监督方式转变为实时、全程的经常性监督,通过办公网的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特别是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在线监督,这种方式充分发挥了互联网的技术优势,以实时沟通的方式行使监督权力的强化,增强了财政收支的透明度,为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督提供了手段上的科学保障。
当然,在实行在线监督的同时,要努力摸索经验。比如当发现财政支出出现了与预算不相吻合的支出时,其处理的方式是比较困难的。因为相对政府的行政而言,一些特別的支出特性的时效性很强,如果加以制止就可能影响其行政有效性;但如果不加以制止,财经委又处于在线监督,其监督的职责就可能受到质疑。所以,在线监督目前尚不宜大面积推广,尚需要在实践中摸索总结。但这并不影响在互联网背景下人大积极拓展网络空间,建立网络监督渠道。
第三,要顺势把握互联网带来的机遇,以主动的姿态丰富网络载体,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网络的发展改变着人们的社会观、民主观和政治观,改变着政治参与模式及其参与方法。由于其便捷和互联互通又体现了参与的平等性,很有可能将很快成为我国公民参政议政的一种重要方式。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权力机构,应该因势利导,通过不断丰富网络的载体,扩大公众网络参与平台,使人大的代表性通过互联网体现得更加充分。
可以建立人大代表建议的网上公示制度,更为广泛地接受人民的监督。通过平台载体公开代表建议及议案,可以使广大网民直接享有到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而这些权力的行使,又可以进一步丰富代表的建议,使民意通过载体平台得到合法的表达,甚至转化为国家意志,这既有利于提高代表建议的广泛性,又可以有效地提高代表建议的质量,同时唤起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热情。
可以在每年的人民代表大会期间,设立网络专版,向广大网民征求对“一府两院”工作及计划财政报告的意见建议,这种网络平台载体,实际上成为了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平台论坛,也体现出更为广泛的人民监督系统的形成。
总之,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为人大工作的创新创造了新的机遇。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只有面对互联网积极应对,在实践中加强政治宣传,构建网络公民政治文化,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等最新理论成果为指导,就一定能够建立起具有时代特征,体现中国特色的、品位高雅的网络主流文化,从而推动人大工作理论与实践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