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朝俊 农清清 吴仁鹏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脱贫攻坚决策部署,2016年新年伊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迅速启动精准职业培训、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项目建设、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等《脱贫攻坚责任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全部三项任务,早谋划、严部署、勇担当,为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脱贫攻坚战起好步。
一、启动职业培训政策措施修订工作
根据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6年1月下发的《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精神,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启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工作。同时,结合广西脱贫攻坚工作实情,统筹整合各类培训资源,探索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方式,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管理条款,注重更大力度地吸纳优质培训资源参与贫困劳动力的培训工作,鼓励培训机构开展对学员基本文化素质要求不高、培训与就业岗位紧密衔接的职业(工种)培训,如育婴员、家政服务员、保洁员、保安员等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职业(工种);大力研发适合广西特色的农村电商、“互联网+”和仓储物流等培训内容,融入专项职业能力及创业培训课程;引导培训机构增设职业介绍功能,开展培训后的就业推荐、创业指导工作;将培训合格率、就业率作为对培训机构的考核指标,视情况给予职业培训和就业介绍补贴奖励。
二、启动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申报工作
1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开展全区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项目建设,拟在全区范围内建成14个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目前各县(市、区)正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项目主要依托贫困县(市、区)现有的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移民安置区、闲置厂房等存量资源,建设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为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劳动力提供政策扶持和就业平台,引导和扶持农民工创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属于国家、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非重点但属片区天窗县、享受扶贫开发重点县待遇的县均可参与项目申报。同时,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还将结合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项目建设,探索和总结全区农民工创业园建设经验,推动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创业园管理和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农民工创业服务,充分发挥创业园带动就地就近就业功能,使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成为带动本地经济发展、带领群众致富的生力军。
三、启动乡镇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工作
为加快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加快建成一批功能完备、运转协调、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方便基层群众就业和参保,1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区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启动全区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创建活动。建设目标是:以提供公共就业、社会保险办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劳动保障监察、人事人才、农民工综合服务等公共服务为重点,按照“机构、人员、场地、设备、网络”五到位要求,深入开展全区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创建活动;启动2016年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新建项目,于2017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其中,2016年计划新增120个乡镇(街道)开展乡镇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
2016年是“十三32'新一轮脱贫攻坚战开局之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实施精准职业培训、建立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加快乡镇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作为脱贫攻坚责任承诺事项,切实强化政治责任意识,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认真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决心把各项脱贫工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