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斯卡利亚究竟是什么来头?

2016-04-27 10:06雷棚
东西南北 2016年7期
关键词:卡利亚大法官最高法院

雷棚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去逝了,美国民众一片哀泣声,奥巴马、小布什、美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等都发表声明盛赞斯卡利亚,并对他的一生给予高度评价。那么斯卡利亚何以能得到如此多的赞誉,他究竟是什么来头?

凭什么获得诸多赞誉

斯卡利亚逝世之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发表声明:斯卡利亚的去世,“是最高法院和他所效忠的国家的巨大损失”,“他是一个杰出的人,一名杰出的法学家,倍受同僚赞赏和珍视”。

美国总统奥巴马称赞“斯卡利亚不同凡响,是效力于最高法院的最重要法官和思想家之一”。

美国前总统乔治·W·布什在声明中说:“他是我们国家最高法院的杰出人物和重要的法官。他为法庭带来才智、良好的判断和智慧。”

从1986年被任命以来,斯卡利亚是历年来联邦最高法院在职时间最长的大法官。他不仅享誉美国政界,而且被普通民众熟知并津津乐道。

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华裔律师张军介绍,斯卡利亚个性鲜明,语言辛辣又不失幽默。他坚守“原旨主义”宪法观,因此被称作美国法律界“保守派旗手”,是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中最重要的保守派人物。在30年职业生涯中,斯卡利亚因在支持死刑、反对堕胎、同性恋和控枪等争议问题上的强硬立场而闻名于世,深受共和党的信任和支持。

他的强大之处还在于,你可能不同意他的立场观点,但是不可能不佩服他出具的法律意见。有律师以“始终屹立于生动理性阐述的巅峰”来评价斯卡利亚。

大法官之前的他

斯卡利亚1936年3月11日出生于新泽西,是家中独子,双亲都是虔诚的天主教徒。父亲从西西里岛移民至美国,先后当过牧师和大学教授,母亲则是意大利移民的后裔,在小学里当教师。

多年后斯卡利亚在哈佛遇到了同为天主教徒的女同学莫琳,与之结为伉俪。两人恩爱有加,一共育有9个孩子。在很多人看来,斯卡利亚执着经营事业的同时,也是一个热爱生活和顾家的男人。

根据比斯丘皮克在《斯卡利亚大法官传》里的描述,“斯卡利亚童年时期,意大利移民在美国是一个饱受歧视的族群。当时的美国遍布搞恐怖爆炸的意大利无政府主义者,和端着冲锋枪在街头火拼的西西里黑手党”。

斯卡利亚6岁时,全家搬到纽约皇后区。意大利裔背景并没有妨碍他从小接受美国精英教育并成长为无人比拼的学霸。尽管他曾说自己并非天才,只是为学业投入了大量时间而已。

1957年,斯卡利亚以超一流的成绩从乔治敦大学历史系毕业。本科期间,他担任辩论队的最佳辩手。随后,他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为该院的著名法学研究学术期刊《哈佛法律评论》担任编辑。1960年,他获得了哈佛大学“谢尔登旅行研究奖学金”,借此机会在欧洲旅行一年。

1961年至1967年,斯卡利亚供职于克利夫兰一家著名的律师事务所。1967年至1974年在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任教。

经历了短暂的执教生涯后,斯卡利亚利用积累的资源进入尼克松政府的司法部,很快就在政界如鱼得水,短短几年便晋升为助理司法部长。

1977年,斯卡利亚重返学术界,担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

1986年,他受到当时美国总统里根提名,成为第一个被任命为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意大利裔美国人。

喜爱打猎的大法官与枪支权利

斯卡利亚在十几岁的时候,往返于皇后区和位于曼哈顿区的泽维尔高中之间,那是一所耶稣会的男子中学,坐落于第十六大街。即便在当时——斯卡利亚是1953届的学生——泽维尔也显得很不寻常,因为它要求自己的所有学生参加青少年预备役军官训练营。高中毕业后,年轻的安东宁参加了在一座兵工厂举行的军事训练,并随身携带他的来福枪(一把0.22英寸口径的卡宾枪)乘地铁。无疑,这很有创意,在当时也并不违法。长大成人后的许多年,忙忙碌碌的生活中,斯卡利亚无暇虑及枪支世界,但最终他还是回归了。

1991年,斯卡利亚接替拜伦·怀特成为负责第五巡回法院的大法官,管辖范围包括南方的好几个州。斯卡利亚开始经常前往那个地区,而那里的友人们也邀请他前去打猎。斯卡利亚极其喜欢打猎活动,尤其热衷于追逐火鸡这样的鸟类动物。然而,没过多久,斯卡利亚就成为美国最出名的猎鸭者。2004年1月,斯卡利亚邀请迪克·切尼同去路易斯安那州猎鸭。碰巧,有关副总统能源行动小组的一宗法律诉讼正由大法官们处理,尚未结案。斯卡利亚备受质疑,理由是他与一方当事人进行社交活动。斯卡利亚作出以牙还牙式的典型回应,起草了一份长达二十一页的备忘录,证明这次猎鸭之旅的正当性。“副总统和我在猎鸭的时候从来不埋伏在一个地方,我们并未讨论过本案,”他写道,“华盛顿的官员们了解规则,明白与法官讨论未决案件——无论是他们自己的还是其他人的——是被禁止的。”不管怎么说,比起其他同事,斯卡利亚对枪械的宪法地位都更有个人兴趣,而那是一个最高法院已多年不曾触及的话题。

枪支权利与“家庭价值”、反堕胎斗争一起,成为20世纪80年代保守主义议程的基本纲领,该议程把里根推向了总统之位,让共和党成为参议院的多数派。犹他州共和党人奥林·哈奇就任宪法小组委员会主席后,委托相关人士完成了一份报告,名为“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他在前言中写道:“宪法小组委员会的发现是很明确的——长期以来已被人遗忘——它证明第二修正案的立法意图是:美国公民享有以和平方式持有和携带武器的个人权利,用以保护自身、家庭以及个人自由。”这份报告的主要作者是哈奇的幕僚斯蒂芬·马克曼,后来成为里根班子中司法部的一员。在那里,马克曼遇到了一位年资较浅的同事,他就是塞缪尔·阿利托。

1990年代初,犯罪率飙升,为了应对这种情况,克林顿班子在成立之初制定了《布雷迪法案》。法案是以詹姆斯·布雷迪命名的,他是罗纳德·里根的新闻秘书,在总统遇刺时身受重伤。这项复杂的立法规定了一个过渡性条款,要求州和地方官员对潜在的手枪买家做背景调查。该条款在1997年遭遇挑战,最高法院以5:4的投票结果判定这一临时性的规定违宪。斯卡利亚代表法院为普林茨诉美国案撰写判决书,其结论是该规定构成了联邦对州权利所作的不被允许的侵犯。

2008年3月18日,在罗伯茨就任大法官第三年之际,最高法院听取了双方的辩论,这个引人注目的案子现在名为哥伦比亚特区诉海勒案。

政治舞台上的“喜剧之王”

2011年2月5日,《纽约时报》刊发了一则题为《政治与法院》的社论,批评联邦最高法院的安东宁·斯卡利亚大法官和克拉伦斯·托马斯两位大法官在几起案件中的投票立场太过政治化。社论同时提及斯卡利亚在国会山与茶党高层密会之事,认为大法官过度介入政治,有悖“三权分立”原则。社论发布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2月10日,《纽约时报》又刊出前司法部官员布鲁斯·费恩的读者来信。费恩在信中指出,斯卡利亚大法官不但在国会山与茶党高层密会,会谈内容更是令人震惊——他居然在为茶党针对奥巴马总统的医改法案准备提出的立法议案提供合宪性咨询。

司法中立的原则,要求法官对各种争议不诉不理。在美国,宪法实现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分权与制衡,各方不得相互越界。早在建国之初,华盛顿总统就曾请求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杰伊对美国和法国之间的同盟条约出具咨询意见,但遭到杰伊的拒绝。杰伊认为,法院如果出具咨询意见,会破坏三权之间的功能划分和分权制衡原则。自此,最高法院确立了“禁止咨询意见”原则。在涉及司法和立法时,这项原则要求法官不得事先就立法的合宪性出具咨询意见,只能待立法通过后,在具体案件中进行审查。若斯卡利亚真的为茶党的立法议案提供合宪性咨询,那确是踩中红线。

按照一般人的想象,这么大的官员,惹了如此大的麻烦,也该辞职了。其实不然。对大法官而言,这虽不是件令人愉快的事,但至少还不算解决不了的麻烦。

更重要的是,风波的主角,是大名鼎鼎的安东宁·斯卡利亚大法官。这位最高法院里资历最老的保守派大法官,已经不是第一次激起这类轩然大波。与之前的一系列风波相比,这次还不能算什么大事件。每一次,他都能安然度之,这一次,当然也不例外。

在保守主义重新崛起的时代背景下,美国法律界出现了以博克和斯卡利亚为代表的“原旨主义”法律理念。具体到宪法及最高法院的宪政实践中,就是斯卡利亚所主张的在解释美国宪法时必须以宪法制定时人们对宪法文本的理解为基础。原旨主义法学理论打出了回归美国建国理念的复古大旗,响应保守主义捍卫美国传统价值观的号召。

运用其原旨主义宪法观,斯卡利亚大法官在诸多法律问题上展现了鲜明的个人立场。但是,斯卡利亚大法官真的是一位坚定的原旨主义者吗?

原旨主义只是一种解读宪法的方法论,但并不是唯一的方法论。而所谓美国原旨不过是保守派的原旨,并非是美国社会的原旨。就连斯卡利亚作为大法官所掌握的最大的权力——司法审查权——也不过是伟大的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在一起充满政治斗争因素的案件中创制的产物,在美国宪法文本中根本无迹可寻。若坚持宪法原旨主义,第一个应该批判的应该是最高法院,是大法官自身,包括斯卡利亚。

在判决中,斯卡利亚也常常大声疾呼,批判最高法院的能动,要求将一些宏大的社会问题,交由民选的政治官员去解决。可实际上,如诸多事例所展示的,自从踏上华盛顿政坛的第一天起,斯卡利亚就在和国会斗争,这场斗争持续至今仍未结束。斯卡利亚对国会十分敌视,因为他认为国会僭越了总统的行政权。对于这样一位和国会关系如此之差的大法官,他所称的司法克制,尊重民意,实质上并不是对民意的尊重,而更像是对总统行政权的尊重。

此外,斯卡利亚在州权和联邦权的问题上的立场也并非一以贯之。在“洛克诉戴维案”中,州政府设立奖学金,但禁止申请者使用这项奖学金就读宗教学校或修习神学专业。对此,斯卡利亚明确反对,认为州政府的规定有违平等。但当有人通过诉讼要求禁止州政府资助宗教时,斯卡利亚又会明确地站到州政府一边,认为州政府有权涉入宗教事务。这看起来很矛盾:同样是州权,为何州只有权支持资助宗教,却无权不资助宗教呢?答案很简单,因为问题涉及到了宗教,涉及到了政府资助宗教的最大受益宗教——基督教。一旦涉及宗教问题,所谓联邦权和州权的冲突就不再重要,维护州权的保守派立场也不再重要。

如今盖棺定论时,美国媒体大多用“colorful”(富有色彩的)来形容他。可以说,一定程度上,斯卡利亚的存在,拉近了最高法院与普通民众的距离。

(刘玉燕荐自《读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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