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戈
乐美是《圣经》里古巴比伦国王愿意用半壁江山换她一舞的那个女子么?还是王尔德笔下美艳绝伦、激情荡漾却又冷酷无情的十六岁妙龄少女?不,都不是!她是俄罗斯流亡贵族的掌上明珠,是才华横溢的作家。她有清澈明亮的眼睛,圆润丰满的双唇,高挺的鼻梁和优美的下颌曲线。她的名字露·封·莎乐美,因为与丈夫的相遇变成了露·安德烈亚斯·莎乐美。
在他之前,她从不相信婚姻,她把叛逆的灵魂交给上帝。有多少人向她求婚被拒绝,连她自己都不记得了。可是,在安德烈亚斯最后一次手执尖刀,单膝跪地向她求婚的时候,她找到了和她意志一样强大的真正对手。她说,如果婚姻不能影响到我一贯的生活方式,再如果,婚姻还能让我拥有想要的自由,包括性,我是愿意的。在安德烈亚斯看来,眼前小他15岁的可爱姑娘虽然思想古怪另类,但是他有信心用他的爱慢慢地改变她影响她,让她成为他理想中娇柔的妻。
她答应了直率固执的安德烈亚斯,这伤了一个男人的心。那个灵魂一瞬间被她征服,向她求了两次婚,爱了她一辈子的尼采。最终,尼采在愤恨中写出惊世名言:到女人那里,别忘了带上鞭子。如果她的观念可以轻易地被人改造,文学史上就不会有被人评价为缪斯女神的莎乐美。作为她的丈夫,他从未真正拥有过她,的确有些悲哀,就如同她从来不认为自己拥有过真正的爱情。直到她三十六岁时,婚后第十年,在慕尼黑的文化沙龙中她遇到了一文不名小她十四岁的诗人里尔克。诗人孩子一样向她表白:“我不要鲜花,不要天空,也不要太阳,我要的唯有你”。里尔克给了她一种叫做爱情的物质,唤发了她的爱和母性。她滋润了里尔克的智慧,让他最终成了二十世纪最优秀的德语诗人。
在她和里尔克最美好的日子里,可怜的男人安德烈亚斯每周都会去看看他心爱的女人,看她脸上因爱情泛起的红晕。夜晚来临,莎乐美和里尔克的房外,孤独的安德烈亚斯寂寥地数着天上的星星。同样,在她想找回自己少女时代曾经遗落的感觉时,去俄罗斯和她同游的,除了情人里尔克,还有谦卑地爱着她的丈夫。
她的一切,家里的他无不知晓。眼睁睁看着她的爱潮涨潮落却无能为力,他多希望她要的爱,他能给。可他能做的,也只是在她每个想回家的夜晚,点亮房里暖暖的灯。当她终于不忍地摸着他的脸说,找个女人替我好好爱你,可以么?他摇着头,目光坚定地看着柔和灯光下她美丽的脸,他说,我要的就是莎乐美,可爱的莎乐美,没有人可以取代的莎乐美。
从来没有谁是她的唯一,她却始终是他的唯一。就像别的女人五十岁时,已是儿孙满堂,可她五十岁时,还能开始新的起点,得到弗洛伊德那鲜艳欲滴的爱情。莎乐美,她成为这个世界上对天才最有杀伤力的女人,尼采、里尔克、弗洛伊德这些让全世界如雷贯耳的名字,都跪拜在她的石榴裙下。
但是,若干年过去了。我们看到的,是苍老的莎乐美牵着丈夫安德烈亚斯干枯的手走在阿根廷的小路上。当繁华落尽,她多彩的一生带着满满的收获毫无遗憾。她一生特立独行,唯有这时,她是那么需要一个依靠。在安德烈亚斯有些浑浊的眼神里,她终于感知到了这个世界最可依赖的爱情。
直到84岁的安德烈亚斯离开她去另一个世界,她第一次品尝到强大的孤独感,43年无性的婚姻结束了,她也第一次觉得人生有了遗憾。她一生中诸多次爱情生动而美好,让世界上所有的女人都艳羡不已。可是,即便她的爱情再怎么轰轰烈烈,再怎么惊天动地,最后,她还是要回到婚姻的归宿里。也许,这就是所说的落叶总是要归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