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公安院校警察培训研究和管理工作者新理念之刍议

2016-04-26 20:01姜可方
科技视界 2016年10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

姜可方

【摘 要】公安院校警察培训研究和管理工作者要在长期的研究和管理工作过程中形成智慧、创新并有弹性的新理念。笔者通过规范培训办学、转变观念,提升管理服务意识、强化培训和专业化发展这三个大的方面来阐述如何构建公安院校警察培训研究和管理工作者的新理念。

【关键词】公安院校;警察培训;研究和管理工作者;转变理念

公安院校警察培训研究和管理工作者的管理意识,就是指其能够运用前沿、科学的管理方式去认识、研究、分析、管理相关培训和教育工作,并通过开放、灵活的机制去解决相关问题,使其在长期的研究和管理工作过程中形成一种智慧的、创新的、有弹性的新理念。

1 规范公安院校警察培训办学

近年来,公安院校警察培训规模异军突起,逐年扩大,但学院的软硬件、基建、师资规模和管理体系并没有跟上,这些突出的缺陷严重影响了培训的效果、形象和口碑。所以,只有规范公安院校警察培训办学的管理,将相关规定、门槛、制度、体系落实到位,才能为公安院校创造一个良好的警察培训环境,促进其健康快速地发展。

1.1 制定完善的公安院校警察培训制度

完善的制度包括:公安院校警察培训招生管理条例、学员管理条例、课程设置及教学大纲管理办法、培训班级别设置和不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学管理办法、考核管理办法、带队班主任管理办法等。制度理念的养成是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灵魂。

1.2 严格学员的资格审核

公安院校的警察培训对象是面向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的公安干警、特警、边防、交警、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部队保卫干部等。因培训内容涉密,所以对于来培训学员的资格审查一定要严格再严格,细致再细致。不仅仅要求推荐表、介绍信和工作证件原件,还要求各机关的人事部门、政工部门的公章。工作者要构建严谨审查的工作理念,对待此项工作,不能采取灵活、机动的态度,必须严格准入门槛,才能保证公安教育的保密性。

1.3 加强对培训班管理和授课的质量测评

质量测评可以客观地从班主任管理、学院食宿质量、教学质量、授课教师满意度等方面反映出培训班的办班质量。对于培训班管理混乱、违纪违规、教学质量差、授课教师评价低的,我们研究和管理工作者要研究讨论,提出解决的方案,不能放任培训班整体培训质量下滑不管,要严肃进行整顿。对质量高、评价好的培训班,也要对相关管理人员、班主任、授课教师进行褒奖。工作者要时刻培养自身的竞争理念,通过质量测评反映出来的结果,不断提高自身的研究管理水平,也为授课教师和学院提出改革创新的方案。

1.4 细化研究和管理人员岗位分工

公安院校警察培训的研究和管理工作分很多方面。其中联络招生办班、教学课程设置、质量测评、考务、毕业办理工作均有不同分工。只有细化岗位分工,才能将培训工作有条不紊、严谨无误地进行下去。例如,设立教学指导委员会,专门负责教学大纲、专业分配和课程设置;设立教学质量抽查部门,专门负责管理和教学质量测评和学员日常学习、纪律、警务化管理的检查工作;设立考务委员会,专门负责培训班日常研讨、分析、测验和考核等工作。这样的大分配、细分工的培训管理理念,可以为日后学院建立大规模的、专门的警察培训部门打下坚实的基础。

2 转变观念,提升管理服务意识

管理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公安院校警察培训的“管理”也是整个教育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与教学工作是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随着当前培训班形式的多样化,公安院校的警察培训管理模式也应由强制性的、严肃性的形式向多元性的、服务性的形式转变。

2.1 转变管理思想

公安院校警察培训的管理思想应向“以人为本”来转变。老旧的警察培训管理思想都是以主办院校为主体,对谈班单位和培训学员都是以强硬性要求和强制性管理思想为主。但是,在新形势下,应以来培训的谈班单位为主体,最大限度地与其进行沟通和合作,以满足其需求,也以来培训的学员为主体,最大程度地了解他们的心理需求、食宿需求、求知需求,都要以灵活性、多元性和服务性的管理思想为主。

2.2 转变管理模式

由于警察培训对象工作时间和强度的特殊性,公安院校相关工作者对学员的管理模式应是灵活机动的。首先,课程开展的地点应不局限于学院本部,可在全国选择合适的警察学校设立培训机构,也可委派我们的优秀教师授课。其次,授课时间也应做出便于学员调整的、具有弹性的安排。再次,在学员的学习和日常生活管理上,也不能完全教条地按照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的警务化管理来要求,而是应该有张有弛,开展有宽松、有弹性的警务化管理模式。最后,学院相关研究和管理工作者应时刻督促公安成人教育走灵活弹性、富有人性化的自主发展道路。

3 强化研究和管理工作者的培训和专业化发展

近年来,我国公安院校警察培训的师资薄弱,专业性不强。其中是研究和管理工作者尤为薄弱。主要表现为学历低、职称低、专业不对口、年龄偏大、历史遗留问题多等。所以,强化公安院校警察培训研究和管理工作者的培训和专业化发展,培养出一支敬业、专业的专职队伍是十分必要的。

3.1 政策的保障

国家、公安部和公安院校重视培训和发展,通过提出一系列政策来保障培训和专业化发展是根本。培养研究和管理工作者热爱工作、爱岗敬业的精神,通过不断探索公安院校警察培训的现状、办学规律和发展前景等来开拓警察培训的办学领域,从根本上转变其理念,强化教学、学员的日常管理和心理干预,从而提高培训教育的质量和口碑。

3.2 入职门槛的保障

公安院校警察培训的质量和成效,有赖于相关研究和管理工作者的学历层次和专业素养,其理论学识和眼界才是武装力量的根本。在培训教育中,无论是办班模式、教学模式、政策制定和管理体制都需要工作者具备培训教育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素养,即“专业人才”。所以严格准入,即提高其入职门槛非常重要,从个人素质、学历层次、专业对口、入职前所做行业、工作经验等方面,严谨筛选专业人才,提高整个专职队伍的层次和水平,所谓“水涨船高”既是如此。

3.3 学习培训的保障

想要保证整个专职队伍的层次和水平,仅仅靠严格限制入职门槛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对已入职的专业人才定期进行更加有高度、专业的学习和培训。例如,对警察培训课程内容和不同公安专业分类的认知、对学院各级别教师、教授擅长教学领域和专业层面的了解、对学院教室、多媒体、食宿条件等软硬件如何安排的窍门、对培训学员心理层面如何干预和培养的掌握、对课程结构、内容和教学大纲如何设置的方法、对学员教学和日常管理尺度的把握等。即转变理念,形成专职队伍的“终身教育”模式。

3.4 激励机制的保障

公安院校警察培训机构和部门要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和奖惩措施,来激励相关研究和管理工作者的进取心,激发他们的学习热忱和工作热情。例如,对学习和培训成绩优秀、工作成果显著、有立功表现的工作者进行评优奖励和奖金奖励,对学习和培训成绩不合格、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甚至有工作失误等问题的工作者采取书面批评、公示和扣取工资等惩罚措施,将工作者学习、培训和日常工作的成绩、表现和贡献等做为竞选、晋级、评选职称的重要依据等,从而使工作者乐于学习、擅长学习、养成良好的、终身的研究和学习习惯,从自身和根本上增强对公安院校警察培训这项重要工作的胜任力,全面彻底地提高这项工作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1]金剑.论新形势下公安成人教育的发展[J].公安教育,2010.3.

[2]张惠绒.公安院校教师教官队伍建设的探索与实践[J].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10,21(4).

[责任编辑: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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