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丹
【摘 要】职业教育集团是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的一种具体形式,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创新。近年来,一系列文件和政策的颁布实施,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指明了方向,也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本文从界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内涵入手,阐述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重要意义,分析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对策。
【关键词】职业教育集团;办学;对策
早在2005年10月,《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 35 号)中就提出“推动公办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和重组,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在此之后,《国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教职成[2015]4号)等一系列文件和政策的颁布实施,就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提出了意见,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指明了方向,也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在我国,职业教育集团的发展始于1992年,但从当时的情况来看,由于刚刚起步,规模比较小,发展不成熟,随着时间的推移,职业教育集团不断发展、壮大、成熟,据统计,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共有职业教育集团1048个,其中,辽宁省有40个职业教育集团。职业教育集团是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的一种具体形式,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创新,也是未来职业教育发展的方向之一。
1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内涵界定
有关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内涵,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2015年11月,刘占山在《中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报告(2015)》发布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是以职业教育集团为组织基础的办学行为。它是职业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和创新办学模式的一种产物,职业教育集团是指由多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机构组成,以契约、资产等形式为联结纽带,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以合作开展人才培养培训、技术技能积累、社会服务活动等为主要任务,以提升人力资本素质,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产教融合发展和协同创新为目的的合作办学组织。”笔者认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是职业教育的相关主体基于契约建立起来的以培养技能型人才和服务社会发展为目的的新型教育联合体。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基于此,可以将职业教育集团划分为区域型职业教育集团、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复合型职业教育集团。例如,2012年6月,以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为牵头单位,由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交通厅为名誉理事长单位,辽宁省内14个市的交通局运输管理处,20家汽车企业、18家行业组织和15所高、中职院校组建了辽宁省汽车服务职业教育集团,该集团即为区域型职业教育集团。
2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重要意义
首先,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可以促进校企深度融合。目前,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仍然是制约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之一。职业教育开展校企合作在很大程度上还面临着“剃头挑子一头热”的尴尬困境,行业、企业缺乏与职业院校进行合作的热情和积极性,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行业和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得不到太多的利益、政策保障和支持不完善等等。通过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从根本上满足企业的利益诉求,最大程度地调动企业与高职院校进行合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企业和职业院校之间的长期、良性互动。职业教育集团建立了规范、完善的治理体系、形成了产教融合的办学机制、促进了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的人才适销对路,可以满足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自身的用人要求,可以服务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最大程度地实现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多方主体的共赢。
其次,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可以整合和重组教育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优势互补,降低学校的办学成本和行业、企业的生产成本。职业教育集团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的运行方式,可以实现教育资源的融通和共享,职业教育集团内部的参与主体,秉承契约精神,遵循集团章程,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开展合作,职业教育资源(例如师资、实验实训设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教育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可以在校校之间、校企之间共享,用于开展教学、科研、社会培训和服务,从而实现资源共建、成果共享、责任共担。
第三,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可以优化职业院校的师资队伍。通过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职业院校的教师到企业锻炼形成常态化,随时可以了解行业、企业的最新技术,与此同时,企业参与职业院校的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有利于打造双师型师资队伍。
第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可以促进中、高职的衔接和融通。一直以来,中职和高职在衔接方面不是特别顺畅,人才培养的立交桥没有完全建立起来。通过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可以密切中等职业院校与高等职业院校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合作,打破隔阂,实现中、高职在人才培养上的实质性融通。
3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对策分析
第一,健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政策保障和法律法规。近几年,国家和地方政府都积极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提供政策保障,极大地促进了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发展,未来的政策保障还有加大力度的空间。坚持依法治理职业教育集团,使集团的运行有法可依,但目前的情况是有关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不成熟,不利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科学发展,因此,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第二,进一步深挖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只有参与的行业和企业在合作中得到实惠,才能够解决合作行业和企业积极性不高的问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为参与职业教育集团的行业和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优惠政策,例如减免税收等;另一方面,学校应紧密结合行业、企业的需要进行课程建设、人才培养和培训服务,使得人才培养更加符合行业、企业的要求,避免出现“企业需要人才,而职业院校毕业生不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现象,为行业、企业员工的技术培训提供支持,为行业、企业的技术研发、技术应用等提供实质性贡献。
第三,建立校企合作育人的长效机制。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可以促使职业院校依托产业办专业,办好专业促产业,实现职业院校和企业的互惠互利。这就需要行业和企业参与职业院校的课程建设、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等,真正做到按照行业和企业的需求培养人才,既能满足行业和企业的用人要求和技术需求,也能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效益和社会影响力。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教职成[2015]4号)[Z].教育部网站,2015,6.
[2]刘占山在《中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报告(2015)》发布会上的讲话[R]. 2015,11.[3]张立华,井大军.职教集团在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中的新路径[J].现代教育管理,2015(11).
[4]贾丽.高职院校集团化办学的对策——以泰州××职教集团为例[D].安徽大学,2013,10.
[5]唐小艳,刘春光,罗汝珍,孟子博.职教集团发展之成效、困境与对策——以环境保护职教集团为例[J].现代教育管理,2011(7).
[责任编辑:杨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