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莫冰莹(长沙市周南中学思源文学社社长)
读书爱做“杂食动物”一周可以啃完两本书
文/莫冰莹(长沙市周南中学思源文学社社长)
如果你要问我怎么喜欢上文学的,恐怕我给不了一个准确的答案。或许是杨红樱的《淘气猫马小跳》系列,或许是拼音标注的缩写版《红楼梦》……
我并非从一出生就爱看书。上小学搬了新家,父母给我买了书柜和许多书籍,看书于我渐渐成为一件有意思的事情。书柜里的书越摆越多,读书渐渐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书中人物、情节,有时甚至会左右我的情绪。上了中学后,学习任务越来越重,但我还是坚持每天读书。在考不完的考题中跌跌撞撞,面对学习生活中的无奈迷茫,读书就是我的诗和远方。
喜欢读书的人很多,不同的读者却各有各的“读书经”。在阅读上,我是个杂食动物,天文地理,均有所涉猎。可能前一天课桌上摆着《穆斯林的葬礼》,第二天就变成了《明朝那些事儿》。小说散文,新书旧书,只要书中的一两页内容引起了我的兴趣,我就愿意一探究竟读下去,甚至重温几遍。读书最多的时候,我一周差不多平均要看两本书。
书要多读,也不能浅尝辄止。记得读完古华的《芙蓉镇》和莫言的《蛙》时,我对书中涉及的那个年代很感兴趣,就专门上网查各种资料了解当时的背景。从初二开始,我看书时手边会常备一本笔记,一有感悟或遇到精彩句段,就马上记下来,现在已经累积了五六大本了,每本都留下了我独立思考的痕迹。
参赛宣言:潇湘少年榜·写作之星创新作文大赛马上就要开始了,相信一定会有很多和我一样热爱阅读和写作的同龄人,想要在这个平台上一较高低。我当然也一定不会错过这个宝贵的机会,放马过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