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瑶
近日,新闻特稿《太平洋大逃杀亲历者自述》影视改编权被乐视影业高价买断一事受到业内广泛关注,为此感到欣喜的人不少,怀疑的人更多。欣喜的是记者又多了条“生路”,怀疑的是这是否只是个案,并不具推广价值。
《综艺报》记者为此采访了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小强律师,中国传媒大学影视剧改编学教授吴辉,以及该特稿作者杜强本人,得出的结论是——新闻特稿改编影视作品?靠谱。
新闻特稿影视改编权归属
今年年初,记者杜强在《时尚先生 Esquire》发表了特稿《太平洋大逃杀亲历者自述》(以下简称《太平洋大逃杀》),详细描述“太平洋大逃杀”事件(即发生在2010年12月的“鲁荣渔2682号惨案”)始末。3月3日,《时尚先生 Esquire》出品人兼总编辑李海鹏宣布该特稿影视改编权被乐视高价买走。据称,该项目已在筹备阶段,电影定名为《公海》。
《太平洋大逃杀》缘何吸引了乐视影业的注意?杜强回应说,决定性因素还是特稿在网上的热度。《太平洋大逃杀》在《时尚先生 Esquire》公众号上发出的当天即得到“10万+”的回馈,在新浪微博上有50万条的评论,并登上微博热搜榜。网友评论作者下笔精准、细致,“有些简直可以直接拿来做分镜头脚本”。导演陆川也评价“这直接就是一部电影,现在已经是一个80分的剧本了。”
有了热度,影视公司逐家上门,之所以作者最终与乐视达成合作,主要是因为后者的“诚意、规模和专业性”。传言称,乐视购买《太平洋大逃杀》的改编权花了上百万,有业内人提出许多网文改编的影视项目版权费也只有20万-50万元,对比来看《太平洋大逃杀》简直开出了一个天价。对此《综艺报》记者向杜强求证,他表示最终价格确实是百万级。
天价改编权自然引来不少争议,主要集中于以下几点:
首先,特稿记者是否拥有特稿的影视改编权?郑小强律师认为,“这得看《太平洋大逃杀》是时事新闻还是新闻作品。如果是时事新闻,是单纯的事实消息,就不属于作品,当然也不属于新闻作品;如果其符合作品定义的话,即属于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其中包含了著作权人独创性劳动的消息、通讯、特写、报道等内容,则不属于单纯事实消息,应当属于新闻作品。对于新闻作品,就应当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吴辉教授也对《综艺报》记者表示,《太平洋大逃杀》的确并非事实消息,含有作者杜强独创性的劳动,应当属于新闻作品类别。杜强告诉记者,他早已阅读过数篇关于“鲁荣渔2682号惨案”的事实消息,但这些消息都没有提供深度内容,“我感到这是个很好的故事,但必须有当事人来阐述”。杜强把目标锁定了事件中的一位刑满释放者“赵木成(化名)”,“他去钓鱼、学车和朋友吃烤串,我都会跟他一起,每天下午固定时间都会在我住的宾馆进行详细的叙述,从上船到下船,整个事件我都问的很详细”。只是当事人的视角还不够,杜强需要对叙事进行再创作,包括时间线整理和资料的填充。即便是叙述同一事件,杜强的《太平洋大逃杀》倾注的报导技巧与经验内容也是独一无二的。
其次,特稿记者是否有权卖出特稿影视改编权?对此,郑小强律师表示,“新闻作品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范畴,影视改编权是改编权的一种,是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他援引《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因此,财产权是可以被转让的。”
再次,也有些人认为,“鲁荣渔2682号惨案”是真实发生的事件,即便影视公司不买下改编权直接拍摄也并不算侵权。但郑小强律师否定了这一说法,称这种表述是混淆了“时事新闻”与“新闻作品”的定义,如果单就“鲁荣渔2682号惨案”这个新闻事件而言,任何人都有权利用该事件创作形成包括影视剧在内的各种形式的作品,但就《太平洋大逃杀》而言,如果其被确认为新闻作品,就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如果未经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将该作品改编成电影,就涉嫌侵权。”
“太平洋大逃杀”特稿影视改编优势
新闻记者如此之多,特稿也屡见不鲜,为什么《太平洋大逃杀》能顺利出售影视改编权?杜强回答大致有四方面原因:
第一,《太平洋大逃杀》具备天然的戏剧性和电影素质。剧本的本质是故事,“当你把故事的元素放置充分的时候,作品就会自然表现出故事性……这个案例戏剧性太强了,我不需要特意去做,它天然就像一个电影。”
第二,“原来的许多新闻并不具备著作权,而《太平洋大逃杀》具备独家的素材,最重要的是,我还有这篇特稿没有用上的许多素材”。这些素材是长达十几万字的采访录音。这些录音可以帮助还原一部电影,具有许多报导中所没有的细节。所以,与其说乐视买下的是《太平洋大逃杀》17000字的特稿,不如说是买下了杜强关于该案件的所有经验和材料,这是唯有杜强才有的版权。
第三,《太平洋大逃杀》具备良好的版权保护。“我们和当事人有独家授权的协定,保证了我们的唯一性。这对乐视这样的影视公司是一颗安心丸,让改编权具备足够的购买价值。”
第四,经过微信的转载和微博热搜,《太平洋大逃杀》已经形成了众所周知的“IP”资质。在杜强看来,这一资质才是乐视购买的初衷。杜强并不认同网上传闻的“乐视购买只为炒作”的话题,他认为乐视的购买行为是成熟的商业行为,“《太平洋大逃杀》具备足够的知名度,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故事就能够涵盖的,电影用了《太平洋大逃杀》的名字,会具备天然的票房号召力。”
杜强肯定了这次特稿被收购对记者行业的激励作用,并认为今后此类案例一定会越来越多。“影视行业在快速膨胀,对好故事的需求愈加强烈,从现实方向去挖掘是很好的路子。”目前好莱坞现实题材的影片占据了市场20%-30%的比例,中国市场还远没达到这个数量。
此次,杜强将作为联合编剧参与《太平洋大逃杀》电影的改编工作。《太平洋大逃杀》题材黑暗,改编困难,杜强却很有信心,“项目运作起来或许会有一定约束,但有一个著名的擅长拍摄黑色题材的导演对电影进行了判断,认为故事完全有打磨的空间,可能会在价值观上有一定调整,但仍旧会保留故事的面貌。”
(记者王锦元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