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央行等三部委联合发文,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定期利率,统一调整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这既是对广大缴存职工利益的保护,更是中央继续改革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信号。
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趋向合理。二十多年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一直在低利率中运行,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部分,分别按活期和三个月定期利率计息,其加权平均利率仅为1.89%,对于只缴存未使用其贷款的职工而言,长期承受着账户贬值压力。此次将存款利率提高到一年期定期水平,使收益提高了近40%,又由于每年结息,利息结转后自动计入本金,便形成了利滚利的机制,不仅维护缴存职工的利益,而且可以使更多人产生主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意愿。
继续改革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去年底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住建部部长陈政高指出,2016年将进一步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如何用足用好?这就需要:继续支持住房消费,充分发挥改善民生的积极作用;抓好缴存扩面,提高缴存质量,让更多的人受益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积极推进异地贷款和改善型住房贷款需求;提高融资能力,探讨个贷资产证券化,满足新老市民基本住房和改善型住房贷款需求;加大风险防控力度,打击骗提骗贷,利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措施全方位防范风险,推行信用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提高服务水平,扩大制度影响,践行为民宗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尚未完成。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的记者会上,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时讲到,全国已有1亿职工通过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了住房问题。这就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贡献!他讲到的五方面关注内容,阐明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的重点:一是缴存的比例问题。怎么样限高,怎么样保低,以体现缴存的公平;二是缴存的范围问题。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等一些群体该不该纳入进来,以提高他们购房支付能力;三是在提取、贷款方面要有改进;四是关于保值增值的问题,住房公积金是个人的钱,怎么保值增值要明确;五是管理的透明、监管的到位问题。这正是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关键所在。
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前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