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子
前不久,《中国青年报》曝光河北一机动车违法417次,扣812分。这一现象绝非个别,2013年,江苏一轿车一年违法184次;去年,深圳一女司机违法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23次,被罚6.9万元,扣138分。
这类报道的文尾一般都要来一句:安全文明出行需自律。这话虽不咸不淡,倒也无可指摘。但我们忽略了另一个问题:行车违法固然要由当事司机担责,但他们的违法何以会累积百余次,甚至几百次?是他们屡教不改,还是交管部门没有警示?为何不在这些司机违法5次、10次时,就对他们做出相应处理,反倒任由他们100次、几百次地违法下去?
我之所以敢用“任由”二字,不是扣大帽子,依据在于,现在市区道路和高速路上下前后左右都布满监控头,发现违法车辆不是啥难事儿;任何人都能在网上查到任何车辆违法记录,在后台负责监控和录入的交管部门相关人员会发现不了?真要发现不了,那这一监控系统的缺陷是不是太大了?要是能发现,那司机已违法几十次了,交管部门为何还不发出警示,把违法趋势拦腰斩断?等违法司机破吉尼斯纪录了才处理,交管部门是不是涉嫌失职?隐患如此之大的道路交通安全,民众还敢指望吗?
政府交通管理除了扣分和罚款,还应该在管理和服务整个过程中多用心,及时查出隐患,发出警示,尽最大可能给民众营造一个安全环境。仅仅是事后罚款、扣分、行政拘留,不正是典型的以罚代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