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金红
鲁迅在一篇杂志上发表文章,得了一百元稿费,编辑托鲁迅的好友内山完造转交。
这天,正巧鲁迅来内山书店借书,内山将稿费交给鲁迅,鲁迅刚接过钱,就有个年轻女子过来找鲁迅。鲁迅和那位女子说了几句话,就把一百块钱给了她,女人说了一声谢谢,拿着钱匆匆离去。
鲁迅的生活并不宽裕,一百块钱不是一个小数目。等女人走后,内山完造问鲁迅:“你好不容易得了一笔稿费,为何马上就给了别人?”鲁迅回答道:“她是我的学生,丈夫因为一些原因,被关进了监狱,她要救丈夫,狱警要收她三百块钱,她自己只能拿出二百块,另外一百块怎么也拿不出来,所以让我借一百块给她。”内山提醒鲁迅:“即使狱警拿了钱,也不会放人的,这个女人一定是被骗了,你应该劝她别去,而不是随便借钱给她。”鲁迅却说:“老板,你可以把立场再换一换。如果你是那位女人,而我像你刚才说的那样劝你不要去,你肯定会迫于无奈答应下来,但是心里边一定很绝望吧。”
鲁迅的话让内山脸红起来。鲁迅紧接着说:“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手上有,不论出于什么原因,都要借给她,这是一种习惯。”内山问鲁迅:“先生这样做是不是为了面子?”鲁迅笑道:“不不,不是为了面子什么的。这样做并没有什么条件,对于那些一无所有、生活困难的人,能帮忙的话帮一把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鲁迅的这番话,再一次震撼了内山完造。
在别人有帮助的需求时,鲁迅义无反顾地出手相助,并视为一种理所当然的习惯,这是一种何等崇高的品质。也正是因为这种品质,鲁迅才赢得了包括内山完造在内的许多人对他的敬重和爱戴。
(编辑/杨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