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国内对《文选》选文标准的研究,各执一词。本文通过研究探讨前人的研究成果,发现前人之研究存在一定的分歧,因此,本文在研究《文选序》的基础上,探究得出《文选》选文的两个标准:一:“以能文为本”;二:“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
关键词:文选;选文;标准
一、前人研究综述
前人对萧统《文选》的选文标准也有较多的研究,在这方面也取得了很大成果。但是前人的研究看法不一,存在一些分歧,概括起来前人的研究主要有两种看法:第一种是阮元、朱自清“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的观点;第二种是日本学者清水凯夫的“沈约说”。
(一)阮元、朱自清“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之观点
清代阮元最早把“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看作是萧统编写《文选》的选文标准。阮元在《书昭明太子文选序后》中说:“昭明所选,名之日“文0盖必文而后选也,非文则不选也。经也、史也、子也,皆不可专名之为文也。故昭明《文选序》后三段特明其不选之故。必“沉思飞“翰藻”,始名之为‘文,始以入选也。”阮元在《与友人论文书》说:“昭明《选序》,体例甚明。后人读之,苦不加意。《选序》之法,于经、史、子三家不加甄别,为其‘立意‘记事为本,非‘沉思‘翰藻之比也。”
朱自清先生在选文标准上也同意阮元的观点,他在《<文选>“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说》中这样评论阮元的观点:“这样看来:‘沉思‘翰藻可以说便是昭明选录的标准了。这是对的。”对于“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朱自清将其解释为:“事,人事也。义,理也。引古事以证通理,叫作‘事义。同时认为“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是指“善于用事,善于用比”。
然而近代有学者指出“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只是萧统编选的史论、赞等的部分文体,并不能代表整个《文选》。因此“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只是《文选》中选录的“史论”、“史述赞”的标准,不能作为萧统编纂文选的标准,但可以说是选文标准的一部分。
(二)清水凯夫的“沈约说”
日本学者清水凯夫最先提出沈约的《宋书·谢灵运传》是萧统编纂《文选》的选文标准,并在《<文选>的编纂目的和撰(选)录标准》中阐释证明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萧统编写《文选》的选文标准是依据沈约《宋书·谢灵运传》一文中对汉魏晋宋文学史的评价。沈约《宋书·谢灵运传》云:“自汉至魏,四百馀年,辞人才子,文体三变。相如工为形似之言,班固长龄情理之说。子建仲宣以气质为体。并漂能擅美。独映当时。是以一世之士。各相慕习,源其相流所始,莫不同祖风骚。徒以赏好异情,故意制相诡。”
并且清水凯夫还研究发现,《传论》中评价较高的的潘岳、陆机、颜延之、谢灵运等四人,也是《文选》中收录的作品最多的作家,因此他认为《文选》选录诗的标准确是《宋书·谢灵运传》。
但是清水凯夫的这一观点,国内学者异议颇多。钟嵘对陆机的评价为“太康之英”,潘岳可与陆机齐名、谢灵运为“元嘉之雄”,颜延之可与谢灵运比肩,他们都为“五言之冕,文词之命世”。而且钟嵘在《诗品》中将陆机、潘岳、谢灵运都列为上品,颜延之也列为了中品。因此,陆机、潘岳、颜延之、谢灵运四人的文学水平在当时是被大家所公认的。因此,清水凯夫所持的观点,是没有说服力的。
二、选文标准之拙见
上述两个观点,在《文选》选文标准方面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都过于片面。要想真正明白萧统编录《文选》的编选标准,对于《文选序》的研究应首当其冲。《文选序》是萧统阐释编录《文选》的标准,并且是出自萧统本人之手,相对沈约的《宋书·谢灵运传》,更具有史料价值。目前有些国内对《文选》的选文标准的研究有些片面,我认为应该从整体出发,通篇理解《文选序》,才能真正理解其选文标准。
(一)“以能文为本”
萧统在《文选序》中阐述了不选经书、子书、史书的理由为这些作品都“不以能文为本”。萧统在《文选序》中说明“姬公之籍,孔父之书”乃是“孝敬之准武,人伦之师友”,因此表明这些经典典籍是以提倡伦理规范为根本,并不是“以能文为本”,不属于文学作品,因此不选。而“老、庄之作,管、孟之流”这类诸子之书,在萧统眼中亦不是文学作品一类,它们“以立意为宗”,所谓“以立意为宗”指先秦诸子著作以表达思想见解为宗旨,而不以善于作文为目的。由此可知,诸子之作并不是“以能文为本”,不符合标准,因此不选。至于记事和编年的史书,《文选》也不予选录,因为“所以褒贬是非,纪别异同”,它们是用来褒贬是非,记录历史发生的时间的,不能作为文学作品,也不是“以能文为本”。
因此可以看出,萧统《文选》选文的一个重要标准是“以能文为本”。萧统用文学作品与经书、子书、史书相比较,通过阐述文学作品与其三者的差异,以及三者差异的相同之处,来间接地阐明《文选》的选文标准。
(二)“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
选文的第二个重要标准即“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 “事出于沉思,义归于翰藻”是赞美史书中的赞,论,序,述的话与综辑辞采的结合,表明了编者之所以选录史书中这部分篇章的根据,因此,“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是总的来说史书中的赞论和序述是如何“综辑辞采,错比文华”的。
“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可以归为两点,一是“沉思”,二是“翰藻”。所谓“沉思”,指深沉的构思,强调构思要深入、深沉;“翰藻”意为文辞、文采,着重指作品要有华丽的语言。恰恰“综辑”、“错比”是指组织构成语言的形式,“辞采”、“文华”意为文字、语言华美、有文采,前后两句相互呼应,互为解释。“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是对“综辑辞采”、“错比文华”的阐释,而史书中的赞论、序述真是因为这一原因,乃“与夫篇什,杂而集之”,萧统之所以选录这类文章,正是因为承认这类文章可以称之为文,因此萧统比较这类文章,通过它们之间共同的特点,直接阐释了选文的标准。
结语 因此,将《文选序》作为一个整体来通篇理解,通过阐述比较不能选经书、诸子之书、谋臣策士之言、史传的理由,侧面得《文选》“以能文为本”这一重要的选文标准;通过综合入选的史传中的赞论和序述的特点,直接阐释了《文选》的选文标准,即“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
【参考文献】
[1][梁]萧统.文选[M].唐李善注.北京: 中华书局出版,1977
[2][日]清水凯夫.六朝文学论文集[M].韩基国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
[3][梁]沈约.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4]吴晓峰.《文选序》“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新解[J].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6)
[5]钟征华.萧统《文选》编纂标准研究[D].中山大学,2011
作者简介:李慧雪(1994-),女,汉族,河北邢台市人,河北大学,本科,研究方向:古典文献学。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