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贺婧
让百姓“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2016年辽宁省《政府工作报告》解读之生态篇
◎文/贺婧
辽宁省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以496字的篇幅阐述了政府新一年实施蓝天、碧水、青山、沃土四大工程的目标与任务,既有详细规定的政策举措,也有需要大胆尝试的政策与管理制度创新,是对党和国家所确定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大政方针的扎实谋划和贯彻。天蓝、水清、山绿、土净,这些广大百姓对生活环境的朴素愿望,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获得回应,彰显了政府在治理环境问题上坚定走绿色发展道路的决心。
《政府工作报告》中2016年政府工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部分,两次出现“依法”字样,“依法加强雾霾治理”“依法加强环境监察执法”,体现了政府在治理环境问题上的动真碰硬,因为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需要铁腕治理。
构建依法治理城市雾霾战略,必须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时间、违法和失职追究等问题。对违法和失职行为进行严厉追究。监督和鉴定造成城市雾霾形成、加重或治理不力的权力属于各级政府的环保部门。构建依法治理城市雾霾战略,必须突出严格的政府制度建设。没有企业会自动为解决污染问题付出代价,只有政府主动担当责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有收效。
依法治霾,有法可依是第一步。核心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法律治理,必然要出台刚性措施与制度,必然会导致部分相关行业的利益受到一定影响。要做到面对压力仍然不折不扣将法律执行到位。环境治理不是一日之功,不能急于求成、追求立竿见影,否则容易造成新的环境污染。要在法律制度的基础上,从污染源治理开始,稳扎稳打、逐步见效,力争治理不反弹、收效不打折。同时,社会意识也是很关键的,只有社会民众和团体真正齐心协力地理解和支持法律实施,真正从约束自身行为开始做起,才能为法律实施消减最大的心理障碍。要凭借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凭借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借机迅速拉开依法治霾攻坚战的序幕,力争早日还子孙后代一个美好苍穹。
环境污染日益成为全社会关注甚至为之焦虑的敏感性民生政治议题。近年来频发与不断蔓延的城市雾霾问题,让广大民众“谈霾色变”。“消除雾霾,重塑蓝天”成为各大媒体与民众热议的焦点,成为民生改善的当务之急。各地虽然加大了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的力度,但仍然出现比较严重的大面积雾霾天气,对人们的生产、生活甚至生命健康产生了严重的影响。从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与路径来说,实施实质性环境善治是全面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的第一步和突破口。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雾霾天气,今年辽宁积极推进蓝天工程,集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抓好高效一体化供热、推进煤改电和气化辽宁、清洁能源推广、燃煤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城市全覆盖、绿色交通、秸秆焚烧管控和综合利用、工业提标改造、实施监测预警等9大重点工程。年内淘汰10吨以下老旧低效燃煤锅炉和黄标车,全省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不断改善空气质量。
为应对雾霾天气,改善空气质量,2012年辽宁省政府提出,在全省实施蓝天工程。蓝天工程主要包括一体化大气污染减排(区域一体高效供热)、气化辽宁、工业提标改造、绿色交通、城市全覆盖工程及大气监测预警6项主要措施。项目全部实施后,辽宁省地级市的区域一体高效供热系统热源总数将达到53个,总供热面积4.97亿平方米,每年将减排烟粉尘15.67万吨、二氧化硫18.57万吨、氮氧化物6.86万吨。届时,区域一体高效供热面积将达到6.8亿平方米,占辽宁全省总供热面积的53%。2014年,辽宁全省14个市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体系建设,先于国家要求一年。研发了“辽宁AQI在线手机”客户端,人们可以通过手机实时查阅全省环境质量信息,并通过网站实时对公众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和重点企业排污数据,对治理缓慢、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了曝光。在预警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建立环境空气质量和不利气象条件预警制度,对各市下达了16次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建议函,提前采取措施减轻污染,指导各市政府启动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采取降低污染物排放等措施,减轻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的影响。
众所周知,除了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也是我们比较关心的问题,是经济现代化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另一个严峻挑战。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在水污染治理方面的力度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排放总量大、地下水污染未能有效控制、河流等生活用水污染严重仍是当前水污染事件高发的主因,直接威胁着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与生命健康。水污染的危害与大气污染一样严重和不可接受,但水污染的可视性较差,因此风险和危害往往被忽视或者低估。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6年将严格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协同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抓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巩固辽河、大小凌河治理成果,推进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强化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保护,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与管理。
建设“青山绿水新辽宁”,是近年来辽宁省委、省政府为治理青山、保护生态提出的新的奋斗目标。辽宁省在全国首开先河实施青山工程,《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山工程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用5年到10年时间,通过建立法规、政策推动、工程化治理,使已被破坏的山体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通过严格执法,使违法破坏山体、乱占林地、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通过编制青山工程规划,进一步规范矿山开采及其他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通过工程围栏、舍饲圈养牛羊,实现荒山绿化。实践证明,青山保护工程是辽宁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是辽宁全面振兴的基本要求,是提升投资环境的重要条件,将为绿色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力量源泉。
森林草原是大自然赐予我们的绿色财富,也是我们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最基础性的依赖。离开了山水林田自然生态整体的健康与可持续性发展,人类的所有文明创造都将不复存在。也正因为如此,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绿色屏障建设,完成荒山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年度计划。探索推进碳汇交易。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蓝天、碧水和青山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人民群众无法离开的生存条件,都是辽宁整体竞争力的体现,更是实现辽宁全面振兴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要着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通过实施有效措施,让辽宁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新鲜,早日建成“美丽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