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仁玺
中图分类号:I207.419 文献标识码:A
[续2014年第2期]
三、安葬父母
孔子说,对父母要“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6]11《孝经》载:“孝子之事亲……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 [2]27《聊斋志异》中的一些孝子通过各种努力做到了以礼安葬父母,表达了子女对父母的哀思。
汉朝的董永曾卖身葬父,《聊斋志异》中也有这样的孝子。阿喜的母亲去世后,将灵柩停放在寺庙中。父亲“坐行赇免,罚赎万计,渐贫不能自给。” [4]459不久又染病而死。有邻妪劝阿喜嫁人,阿喜说:“能为我双葬亲者,从之。”但“贫者不能为葬,富者又嫌子为陵夷嗣。” [4]459所谓陵夷嗣,指的是衰落家庭中的子女。邻妪劝她嫁给一个姓李的有钱人当妾,阿喜一开始坚决拒绝,她说:“我搢绅裔而为人妾耶!” [4]459但由于经济困难,无力安葬双亲,后来不得不改变态度,她对邻妪说:“困顿如此,每欲自尽,犹恋恋而苟活者,徒以有两柩在。已将转沟壑,谁收亲骨者?故思不如依汝所言也。” [4]459-460于是,便嫁给姓李的人为妾。姓李的人“即出金营葬,双槥具举。” [4]459-460
还有人为去世的亲人庐墓。霍母去世后,青娥对霍桓说:“‘吾家茅田中有雉菢八卵,其地可葬。汝父子扶榇归窆。儿已成立,宜即留守庐墓,无庸复来。生从其言,葬后自返。” [4]929庐墓指的是在服丧期间,在去世的亲人的墓旁盖草庐,守护坟墓。在古代社会,能庐墓者因生活清苦,经常会受到社会舆论的称赞和官方的表彰。
成仙的人也会参加父母的葬礼。苏氏去世后,她离家三十多年的已成仙的儿子便返回家中,“出金葬母,植二桃于墓,乃别而去。” [4]304有人即使死后成了鬼,也重视以礼安葬父母。祝生和妻子寇三娘虽为水莽鬼,“积十余年,母死。生夫妇亦哀毁,但不对客,惟命儿縗麻躃踊,教以礼仪而已。” [4]180-181所谓“哀毁”是指过度悲哀以致形毁骨立。狐女也知道为公公服丧。石太璞在父亲去世后,“倍益哀伤;因而病惫,苫次弥留,不能受宾朋之吊。方昏愦间,忽闻妇人哭入。视之,则缞绖者长亭也。”她对石太璞说:“妾不孝,不能得严父心,尼归三载,诚所负心。适家人由海东经此,得翁凶问。妾遵严命而绝儿女之情,不敢循乱命而失翁媳之礼。妾来时,母知而父不知也。”接着,长亭便“经理家政,柩前牲盛洁备,石乃大慰。” [4]1331婴宁的父亲姓秦,娶了王子服的姨姨吴氏为妻。婴宁是父亲和妖狐所生。父亲去世后,婴宁由死后为鬼的吴氏抚养成人。为了报答鬼母的养育之恩,在和王子服成亲后,婴宁希望王子服将鬼母和父亲合葬。她对王子服说:“妾本狐产。母临去,以妾托鬼母,相依十余年,始有今日。妾又无兄弟,所恃者惟君。老母岑寂山阿,无人怜而合厝之,九泉辄为悼恨。君倘不惜烦费,使地下人消此怨恫,庶养女者不忍溺弃。” [4]155王子服答应了婴宁的要求,于是夫妻二人“舆梓而往”。见到鬼母的遗体后,婴宁“抚哭哀痛”。夫妻二人找到秦氏家族的墓地后将鬼母和父亲合葬了。“由是岁值寒食,夫妻登秦墓,拜扫无缺。” [4]155
父母客死异乡,子女要将其灵柩运回家乡安葬,这是中国古代丧礼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子女对去世的父母尽孝的表现。《聊斋志异》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刘海石》篇中的刘海石,因避乱来到滨州,不久,“海石失怙恃,奉丧而归,音问遂阙。” [4]402怙恃是父母的代称。为了寻找父亲的遗骨,有人即使倾家荡产也在所不辞。《陈锡九》篇中的陈母听说丈夫在西安去世后,便哀忿成疾,不久也去世了。陈锡九将家中仅有的几亩薄田卖掉,安葬了母亲。然后便一路乞讨来到秦地,寻找父亲的遗骨。在秦地见到已为鬼魂的父母后,母亲让他回家,他说:“儿侍父母,不愿归矣。”母亲说:“辛苦跋涉而来,为父骨耳。汝不归,初志为何也?”于是陈锡九便将父亲的遗骨带回家乡进行了安葬。为此,生活更加困难,“幸里中怜其孝,共饭之。” [4]1156陈锡九的孝行也受到了当地太守的表彰,并“转于各上官游扬其孝,自总制而下,皆有馈遗。” [4]1158《任秀》篇中的任建之是一个贩卖毛皮的商人,在去陕西经商时生了重病,不久就去世了。他在路上结识的一个叫申竹亭的朋友不守信用,拿着任建之的钱款跑掉了。任家一年后才知道任建之去世的消息,但不知葬在何处。任建之的儿子任秀当时只有十七岁,正跟着老师读书,听说父亲客死异地后,“由此废学,欲往寻父柩。”母亲觉得他年龄太小,不想让他去,“秀哀涕欲死,遂典资治任,俾老仆佐之行。”经过半年的时间,终于找到了父亲的遗骨,回到家乡后将父亲安葬了;“殡后家贫如洗”。[4]1454其孝行感动了神灵,在神灵的帮助下,任秀通过赌博的形式,从申竹亭那里将父亲的钱全部赢回。
有人为了将父亲的遗骨送回家乡安葬,竟放弃所任官职。田良耜还在母亲怀抱中时,他的父亲田子成在过洞庭湖时被淹死了,母亲杜氏听到噩耗后经受不住打击便服毒而死。田良耜由庶祖母抚养成人。为官后,经常游荡于江湖间,寻找父亲的遗骨。有一天傍晚,田良耜被江边茅屋中的人邀请饮酒,其中一个叫卢十的人说是田子成的好友,田子成淹死后是他将其掩埋在江边,并告诉了田良耜埋葬的地点和标识。第二天天刚蒙蒙亮,田良耜就找到了埋葬父亲遗骨的坟墓。“遂发冢负骨,弃官而返。” [4]1591
中国传统社会之所以重视父母的丧葬,首先是出于一种感恩的心理,让父母体面地离开人世,是每一个具有孝心的子女的愿望。其次是受到了鬼神观念的影响,希望通过丧礼使父母在阴间生活幸福。很多人之所以历尽艰险将去世在外地的父母遗骨寻回安葬在家族墓地,是担心父母会成为孤魂野鬼。另外,安葬父母、祭祀父母,是为了慎终追远,表达子女对父母遗志的继承。但子女为了安葬父母放弃在政府中所任的官职,在丧礼上搞排场花费过度,在守丧期间忧伤过度毁伤身体则是不可取的。
四、生育后代
《孟子》载:“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1]145所谓“无后”,汉代的赵岐释为“不娶无子,绝先祖祀”,这是最严重的不孝。《礼记》载:婚姻是“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 [3]227结婚的主要目的之一是生育后代,这样祖先才会有人祭祀,家族的血脉才会传承下去。《聊斋志异》中的不少故事体现了人们对生育后代的重视。
有人为了能生儿子便求神拜佛,《小梅》篇中王慕贞的妻子王氏“贤而好佛,不茹荤酒;治洁室,悬观音像,以无子,日日焚祷其中。” [4]1206
如果妻子不能生育,纳妾是最为现实的一种求子方式。如《马介甫》篇中的杨万石,“四十无子,纳妾王。” [4]715为了能有后代,有人竟主动提出让丈夫纳妾。《霍女》篇中的霍女虽与黄生相亲相爱,但觉得没有为黄家生育子女深感遗憾,她对黄生说:“妾相从数年,未能为君育男女,亦一不了事。” [4]1093后来她又对黄生说:“今为君谋:请买一人,为子嗣计。” [4]1094在霍女的帮助下,黄生迎娶了阿美,并生下一子。《段氏》篇中的连氏临终前嘱咐女儿及孙媳妇说:“汝等志之:如三十不育,便当典质钗珥,为夫纳妾。无子之情状实难堪也!” [4]1500
有的女性因不能生育,会主动离开婆家。《小翠》篇中的婆婆说儿媳小翠“抵死不作茧”。用蚕不作茧的比喻讽刺小翠不能生育。为了满足婆家的愿望,小翠对丈夫说:“今亲老君孤,妾实不能产,恐误君宗嗣。请娶妇于家,旦晚侍奉公姑,君往来于两间,亦无所不便。” [4]1001于是丈夫便娶了钟太史的女儿为妻,小翠则离开了王家。即使是狐女也知道生子的重要性。程生与狐女同居两年后,生下一女取名青梅。狐女经常对程生说:“勿娶,我且为君生男。” [4]457程生相信她的话,便没有再娶。后来,程生因受不了亲戚朋友的讽刺,便娶了王氏为妻,狐女一气之下就离开了程生。
如果老年得子,则是件令人高兴的事情。《金永年》篇中的金永年,八十二岁,没有儿子,妻子也七十八岁了,自料已经没有希望生育子女了。有一天在梦中有神告诉他说:“本应绝嗣,念汝贸贩平准,赐予一子。” [4]635醒后告诉妻子,妻子认为这是妄想,行将就木的人怎么能生育呢?不久妻子腹中震动,十个月后竟生了一个儿子。
有的女性报恩的方式就是给对方生个儿子,让对方能尽孝道。《侠女》篇,顾母曾对侠女说:“身已向暮,旦夕犯雾露,深以祧续为忧耳。”为了报答顾生一家的帮助,侠女便和顾生有了第一次的性关系,他对顾生说:“事可一而不可再!” [4]212因为发现没有怀孕,才有了第二次的性关系。为顾家生子后,侠女告诉顾生:“养母之德,刻刻不去诸怀。向云‘可一而不可再者,以相报不在床笫也。为君贫不能婚,将为君延一线之续。本期一索而得,不意信水复来,遂至破戒而再。今君德既酬,妾志亦遂,无憾矣。” [4]213这说明,侠女对顾生没有爱情可言,和顾生发行性关系仅是为了为顾家生子,满足顾家后继有人的愿望。有的狐仙也用类似的方式报恩。王慕贞出游时,见一个老妇人在路上啼哭,王慕贞询问原因。老妇人说,自己过世的丈夫只留下一个儿子,如今犯了死罪,希望能有人解救他。在王慕贞的帮助下,她的儿子竟得以无罪释放。原来这个老妇人是东山的老狐,二十年前同这孩子的父亲有过一夜的恩爱,不忍心让他断了子嗣,因而求人将其子救出。后来老妇人让自己的女儿小梅嫁给了王慕贞,为王家生了一个儿子,以报答他的恩情。[4]1206
如果没有儿子或儿子去世绝了后,会令人非常痛苦。《乐仲》篇,乐仲喜欢饮酒,又乐善好施,经常用钱财资助本家族的子弟和乡邻,因而家道衰落。家中有钱的时候,族中的子弟争先恐后来侍奉他,看他没钱了,连过问他的人也没有了。“值母忌辰,仲适病,不能上墓,欲遣子弟代祀,诸子弟皆谢以故。仲乃酹诸室中,对主号痛,无嗣之戚,颇萦怀抱。因而病益剧。” [4]1518冯相如在外逃途中被抓,儿子福儿也被宋家的仆人和官役抛弃在山中。出狱后,他“思惨酷之祸,几于灭门,则泪潸潸堕;及思半生贫彻骨,宗支不续,则于无人处大哭失声,不复能自禁。” [4]271有一天,红玉忽然带着福儿来到家中。红玉告诉他,自己在夜行的时候,发现了福儿,并抱回秦地养育。听到冯相如出狱了,特带福儿和父亲团聚,冯相如始转悲为喜。
还有人以过继的方式解决无子的缺憾。所谓过继是指自己没有儿子,收养同宗之子为后嗣。也指入养父之家为其后嗣。如《湘裙》篇中的晏仲,“与兄伯同居,友爱敦笃。伯三十而卒,无嗣;嫂亦继亡。仲痛悼之,每思生二子,则以一继兄后。” [4]1319
在中国传统社会,重视生育后代,一方面是为了能有人祭祀祖先,使祖先在阴间的生活能得到保障;另一方面,只有延续了祖先的生命,才能继承祖先的遗志。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生子也是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没有儿子父母就可能受到他人的欺凌,晚年的养老也会存在困难。
五、为父母报仇
《礼记》载:“父之仇,弗与共戴天。” [3]4意思是做子女的决不能和杀父仇人在同一个天底下共存,子女必须为父母报仇。为父母报仇属于被社会舆论赞颂的孝行,蒲松龄显然是受到了这种观念的影响。《聊斋志异》中有不少子女为父母报仇的故事。
侠女的父亲曾任官司马,被仇人陷害致死,家产也被查抄。侠女背负老母逃走,从此隐姓埋名,一心只想为父亲报仇。开始因为有老母需要赡养,后来为了报答顾家的帮助为顾家生子,所以直到三年后,母亲去世被安葬,也为顾家生了子,才手刃了仇人,为父亲报了仇。之后,便销声匿迹。[4]213-214
《商三官》篇中的商士禹,因得罪了当地的豪强,被豪强指使家奴乱棒打死。尚士禹有两个儿子,长子叫商臣,次子叫商礼,还有一个女儿叫商三官。商三官已定好了出嫁的日期,因为父亲的去世便把婚期取消了。商臣和商礼到官府控告豪强,一年多了也没有结果。夫婿家要求商三官完婚,她的母亲想答应,商三官却说:“焉有父尸未寒而行吉礼者?彼独无父母乎?” [4]372对方只好作罢。商三官的哥哥准备不埋葬父亲,继续控告豪强。商三官说:“人被杀而不理,时事可知矣。天将为汝兄弟专生一阎罗包老耶?骨骸暴露,于心何忍矣。” [4]372哥哥觉得她说得有道理,就埋葬了父亲。葬礼结束后,商三官就在夜里离家出走,不知所往。将近半年的时间过去了,豪强举行生日宴会。商三官化名李玉女扮男装跟随优人到豪强家演出,豪强很喜欢她,让她留在自己家。在接近豪强后,商三官便将豪强杀死了,为父亲报了仇。为不连累家人,她自己也上吊自杀了。蒲松龄对此评价道:“三官之为人,即萧萧易水,亦将羞而不流,况碌碌与世浮沉者耶!” [4]373所谓“萧萧易水”源自荆轲刺秦王的故事。荆轲为燕太子丹行刺秦王,临行作歌示志,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蒲松龄认为,荆轲与商三官相较,也将自愧弗如,何况那些碌碌无为随波逐流的庸人。
《庚娘》篇中的庚娘和丈夫金大用、公公、婆婆在逃难途中结识了王十八,王十八贪恋庚娘的美色,将金大用及其父母推入水中淹死。王十八的妻子痛斥了丈夫的行为,也被王十八推入水中。目睹灭门惨剧的庚娘处变不惊。对王十八说:“翁姑俱没,我安适归!” [4]385为了给亲人报仇,她佯装顺从王十八来到金陵。庚娘将王十八灌醉后,用刀将其杀死。王十八的弟弟发觉庚娘杀人后,庚娘知道逃不掉,便自刎,但刀钝未死成,于是跳入池中淹死了。在勘验王十八尸体的时候,发现了庚娘留下的信。信中详细说明了事情的经过。民众知道真相后深受感动,自发募集资金将其安葬,并用了好多随葬品。蒲松龄对庚娘有很高的评价:“至如谈笑不惊,手刃仇雠,千古烈丈夫中,岂多匹俦哉!谁谓女子,遂不可比踪彦云也?” [4]387-388彦云,是曹魏时期名士王淩的字,他以勇于对专横跋扈的司马氏集团抗争而闻名。
有人甚至到阴间为父亲报仇。《席方平》篇中的席廉与当地的一个富豪羊某结了怨。有一天,席廉对儿子席方平说:“羊某今贿嘱冥使搒我矣。” [4]1336一会儿全身红肿,惨叫而死。原来是羊某死后,买通了冥吏,将席廉拷打致死。席方平决定到阴间为父亲伸冤报仇。他的魂灵来到阴间,向城隍、郡司、冥王控告羊某,但整个阴间的官吏都被羊某收买了,官员们对席方平威逼利诱,严刑拷打,想使他屈服,但他毫不畏惧,连对他用刑的小鬼也肃然起敬,说“此人大孝无辜” [4]1337。在用锯锯他的时候,为他留下了一颗完整的心。席方平最后告到二郎神那里,才使父亲的大冤昭雪。贪赃受贿的城隍、郡司和冥王都受到了惩罚,仇人羊某家的财产被全部没收,奖励给了有孝行的席方平,席方平的父亲也得以生还。蒲松龄对席方平有很高的评价:“忠孝志定,万劫不移,异哉席生,何其伟也。” [4]1339
为父母报仇属于被儒家提倡的孝行,所以社会舆论对这种行为大都持肯定态度。封建国家虽然有法律,但法律不完善,再加上官吏的贪赃枉法,正义得不到伸张,于是为父母报仇就成了一些人的无奈选择。
蒲松龄为何要在《聊斋志异》中编写如此多的孝子故事。首先,是他本人受到了传统孝伦理观的影响。自汉代以后,儒家思想一直居于统治地位,儒家思想中的孝伦理观成了中国传统社会伦理规范的核心。儒家经典如《诗经》《论语》《孟子》《礼记》《孝经》等中都有大量的论述孝伦理的内容,尤其是作为十三经之一的《孝经》,是一部专门论述孝伦理的儒家经典。作为一位饱读儒家经典的知识分子,蒲松龄必然会受到传统孝伦理观的影响。因而,《聊斋志异》中有许多宣扬孝伦理的故事也是顺理成章的事。蒲松龄的孝伦理观与儒家提倡的孝伦理观是极为吻合的。如主张赡养父母、尊敬父母、安葬父母、生育子女和为父母报仇等都是儒家所重视和提倡的。其次,清朝文化政策的影响。满洲贵族虽靠武力入主中原,但面对社会的动荡局面,他们不得不采取汉族地主政权提倡的儒家思想治理国家,而儒家所提倡的孝伦理由于具有驯服百姓、稳定社会秩序的政教功能,自然会受到满洲贵族的重视。如顺治帝曾亲自注释《孝经》,并诏令大臣编撰《孝经衍义》。雍正帝让大臣编撰《孝经集注》,以表示他们对传统孝伦理的重视。顺治帝还颁布“六谕文”作为教化民众的准则,其中规定:“孝顺父母,恭敬长上。”康熙颁布“圣谕十六条”,其中规定:“敦孝悌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清代学校中的教材就有《孝经》一书,《孝经》也是科举考试的内容之一。清代还通过各种形式表彰孝子,任孝子为官等。生活在这种社会背景之下的蒲松龄不可能不受这些文化政策的影响。第三,社会现实的影响。作为一个生活在民间的知识分子,蒲松龄对社会现实有深刻的了解,社会上有孝子,但也有很多的不孝之子。他曾说:“夫孝非奇德,乃日用之常行也。然自古迄今,人如恒河沙数,而以孝闻者,曾无几人。” [7]80蒲松龄还通过《祝翁》篇中的祝翁对社会上的不孝现象进行了讽刺。祝翁死而复生,对妻子说:“我适去,拚不复返。行数里,转思抛汝一副老皮骨在儿辈手,寒热仰人,亦无复生趣,不如从我去。故复归,欲偕尔同行也。” [4]205妻子也听从他的话,穿戴整齐,躺在床上和丈夫一起安然去世了。这个故事说明,祝翁已从残酷的社会现实中发现,与其晚年依仗“儿辈”过没有“生趣”的生活,还不如夫妻二人一起死去。这是对残酷社会现实的辛辣讽刺。
蒲松龄想通过编写相关的故事,歌颂孝子,鞭笞不孝子,对世人进行启迪和教育。《聊斋志异》中有关孝的故事尽管有一些含有宣传孝感、愚孝的成分,但瑕不掩瑜,大部分的故事体现的孝伦理观是值得肯定的,它对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具有积极作用,这也是《聊斋志异》中有关孝的故事在民间广为流传的主要原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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