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驾驶人都知道夜间行车要开头灯,但对于车辆前、后雾灯的使用时机却一知半解,甚至发生雾灯当小灯使用的情况。其实在天候不佳的前提下,正确使用雾灯除了有助于提升驾驶视线,还具有警示其它用路人的效果;但若在错误时机开启雾灯,不仅会让他人感到刺眼,还会让自己吃上罚单 !
雾灯只能在下雨、起雾等驾驶视线不良的情况下开启,否则将会危害其它用路人的行车安全。
雾灯是在大雾天气里使用的灯光信号,雾灯在雾天情况下穿透力更强,因此更容易让车辆或行人及早注意到。雾灯分前雾灯和后雾灯,前雾灯一般为明亮的白色,后雾灯则为红色,后雾灯的标志和前雾灯有一点区别,前雾灯标志的灯光线条是向下的,后雾灯的是平行的,一般位于车内的仪表控制台上。由于防雾灯亮度高,穿透力强,不会因雾气而产生漫反射,所以正确使用能够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在有雾的天气,前后雾灯通常是一起使用的。遇到雾、雨、雪天气,视线不清的时候,就必须打开前雾灯,白天也不能例外。许多车型都将雾灯设计成跟位置灯或近光灯共同使用。有的司机在大雾天气只使用远光灯,这是很危险的,因为远光灯的设计是大面积照射,容易在雾天造成散射,在驾驶人眼前造成散射光团,一片雪白,看不清前方。相反,有的司机认为夜晚视线不好,会将雾灯和大灯一起打开,还有些司机将后雾灯当位置灯使用,这样都是不正确的。实际上,如果不是在有雾或是风沙的天气,是不应该打开雾灯的,而只有当可视距离小于50米时才使用后雾灯。因为无论是对面车辆还是后车的司机,雾灯看着都更刺眼。
简单来说,只有在下雨、起雾的时候才能开启雾灯,这是因为雾灯具有照射距离较近、亮度较强的特性,若错误使用雾灯则会造成眩光,危害其它用路人的行车视线。
《交通法》相关规定: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