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省样板工厂(车间)示范项目认定申报工作开始
为推广智能制造模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示范,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智能制造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36号),日前,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开始2016年福建省样板工厂(车间)示范项目认定申报工作。
根据规划,此次项目的申报单位应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其项目技术处于国内领先以上水平,项目建设具有典型性、可复制性,可在行业内起智能制造样板示范作用。同时,还要求项目按现行投资管理规定完成备案或核准且已开工建设,并能于2017年底前投产。
福建省经信委将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公布《2016年福建省样板工厂(车间)示范项目名单》。进入名单的企业按照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要求申请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示范项目资金补助。(吴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