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农业适度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调查

2016-04-16 20:28
福建质量管理 2016年11期
关键词:长葛市农村土地全市

(1.河南省财经政法大学 河南 郑州 450000;2.长葛市农业林业局 河南 长葛 461500)



长葛市农业适度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调查

何易衡1楚四民2

(1.河南省财经政法大学河南郑州450000;2.长葛市农业林业局河南长葛461500)

一、长葛市农业适度经营主体发展背景

长葛市辖12个乡镇、4个办事处,363个行政村,农业人口61.1万人,耕地59.9万亩。人口多耕地少,人均经营土地0.98亩。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一直是长葛市农村农业经营的主要方式。在一定历史时期,这种农业经营方式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粮食的丰产丰收。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这种经营模式已经明显不适应农业现代化进程。随着越来越多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这就为适度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提供了有利条件。各地开始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方面进行有益探索,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积累了实践经验。

二、长葛市农业适度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截至2016年底,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176570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30.11%。全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主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467家,家庭农场357家,农业产业化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68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12家),经营主体拥有无公害蔬菜、水果、花卉等生产基地15个,农产品注册商标7个。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发展,带动了全市农村土地流转。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组织、制定方案、建立服务网络

一是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土地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管理。通过召开专项会议研究制定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及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意见,明确基本原则、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二是组建长葛市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市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纠纷调解等工作。三是成立了长葛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制定了章程,聘任仲裁员23名。四是乡镇、办事处成立了由主管农业副职及农业中心主任负责的土地流转服务组织,组建了全市农村土地流转363名村级信息员队伍。

(二)稳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该市筹备举办了镇村两级培训会和启动会开展确权工作。在确权工作中,一是认真开展宣传工作,让农民了解确权登记办证工作的目的、意义、作用和程序要求。二是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让农民积极参与其中,提高农民维护土地承包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

目前,长葛市稳步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顺利完成石象镇老官赵村、古桥镇后张庄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2015年中央已拨付长葛市首批确权专项补助资金300万元,确定了石象镇、南席镇2个整建制推进试点镇,涉及耕地146260.8亩,其中南席镇77437.8亩、石象镇68823亩。

(三)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该市根据各乡(镇、办)农业发展的不同条件,支持发展适合当地的适度经营规模。通过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农户长期流转承包地并促进其转移就业。一是鼓励增福庙乡、官厅镇等乡镇的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承包地;二是引导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承包农户开展联户经营,扩大生产经营面积,解决土地碎片化和产出能力低下等问题,推动集约规模经营;三是在坡胡镇等乡镇鼓励农业生产大户通过流转土地,购买农业机械等方式,扩大种植面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进行“家庭农场”的有益尝试,四是引导鼓励本市的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农业”等方式与农民和农业合作社合作生产,实现规模经营;五是在老城镇通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来为保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生产的农民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社会化服务。

(四)落实好支持适度规模经营的扶持政策

2011年,长葛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意见》(长政【2011】52号)文件,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对流转土地进行集中连片经营、面积达到200亩及以上的业主进行补贴,该类业主同时优先享受农机具、农作物优良品种补贴。对已经形成规模的乡镇,在土地整理、标准良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自然村道路硬化等方面优先立项,不断改善和优化基础设施条件。同时,对全市土地流转大户小米、玉米农业保险的业主应缴部分由财政全部负担。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有效提高对适度规模经营的风险保障水平。

(五)健全制度强化管理、规范程序保障权益

一是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岗位责任、信息发布、档案管理、纠纷调解仲裁制度;二是市乡两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分别按照职责权限对全市的土地流转合同进行备案、登记和鉴证。同时对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指导;三是对流转大户的经营能力进行调查,防止流转过程中损害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利益;四是监督土地流转的履行,调解仲裁土地流转纠纷,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取得的成效

(一)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据初步统计,全市500亩以上流转大户85家,其中三化试验区的古桥镇、南席镇、石象镇三镇已流转土地超过8万亩。

(二)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全市的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等行业发展较快,不仅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而且促进了农业板块经济的打造。

(三)提高了农业现代化水平。流转户和企业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采用了多种农机具、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农业技术,提高了产量、品质和土地产出效益,进而提高了农业现代化水平。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群众认识不足;二是真正懂技术、会经营、能管理的业主少,流转带动作用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资金缺口较大,业主面临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亟待建立健全;四是社保、税收、信贷、国土、水利等部门的扶持政策未配套出台,在实际操作中有一定困难。

六、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扶持力度

在现有组织构建的基础上,厘清管理主体的权限,加强与涉农部门的沟通协作,对农业适度经营主体,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在资金上给予倾斜,在服务上给予保障。同时,在农民中加强农业现代化相关知识的宣传,打破农民原有的“坚守自留地不转包”的旧观念、老思想,消除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种种阻碍。

(二)正确引导工商业资本的介入

农业现代化的推进,离不开工商业资本的介入,推进适度规模经营,需要的不仅是工商业带来的资金,更是其发发展的经营理念和信息技术。通过工商业资本与“三农”资源的有机结合,来促进农业、农村的蓬勃发展,锻炼农民驾驭农业市场经济的能力。

(三)努力探索发展,注重理论实践相结合

调研时与该市农业局及乡镇农业对口部门干部座谈,从农户、专业大户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通过工商企业介入,还是探索直接由农民、专业大户或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再或是将二者有机融合?这都要根据农村实际,通过各主体的有益尝试,不断总结经验、汲取教训,积累实践经验的同时还要上升到理论层面,以便有利于政策措施的丰富和完善。

何易衡(1988.11-),男,汉族,长葛市,在读研究生,河南省财经政法大学,研究方向: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楚四民(1970.08),男,汉族,长葛市,本科,长葛市农林局,研究方向:农学,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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