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省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福建漳州363000;2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公安消防大队 福建漳州363800)
(1福建省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福建漳州363000;2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公安消防大队 福建漳州363800)
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的需求日益提升,社会关注度,百姓参与度也越来越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针对社会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难题。为此,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就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探究,并提出解决对策。
消防监督管理解决对策
1.1 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不到位
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主导地位不够突出。党委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重视,缺乏制度性要求,通常都是体现在开会部署、文件、检查层面,对部门、基层政府检查问效、抓落实不够。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弱化,法律溯及力不够、行政约束力不强,合议制处理问题效率不高,名义上集体负责而实际上大家都不负责,成员单位之间缺乏紧密联系,出了问题相互扯皮推卸责任。
1.1.1 是行业监管难以形成合力
对抓本行业、本部门消防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存在相互推诿,部门依法监管难以真正落实。此外,因缺乏评判依据,行政监察部门对各行业部门履责情况也难以公正、客观、有效地监督,往往会让责任主体心存侥幸,忽视日常消防责任的落实。
1.1.2 是消防机构履责被动错位
消防机构作为作为消防工作主力军,受法规制度不健全、社会舆论压力等影响,其职能“被错位”,过多承担了不属于自己的责任。在政府部门监管责任上越位,本应由政府和部门负责的一些事务性工作,最终往往落到消防部门上,导致工作流于形式。在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上错位,消防监督检查变成了替社会单位检查,消防监督员变成了单位安全员。
1.1.3 是消防网格化监管乏力
一些乡镇(街道)依托安监、综治、专职消防队等成立的消防工作站,多块牌子,一套人马,专职人员配备不到位,缺乏专业的监管队伍,作用发挥不明显,仅仅仅仅定于“划网格”,没有开展常态管理。
1.2 非法违法建筑大量存在,源头性、先天性火灾隐患整治难
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城区的历史遗留问题建筑。另一类是工业非法违法建筑,这些非法违法建筑的大量存在,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一是易造成先天性的火灾隐患。由于非法违法建筑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就进行施工,竣工后未经消防验收就投入使用,容易造成先天性消防安全隐患。二是易造成群众上访。一些非法违法建筑没有办理国土、规划等手续,又存在难以整改的先天性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部门不能进行审批或备案,建设部门不能办理房屋产权,容易导致群众上访。三是消防安全监管责任难以落实。有的非法违法建筑是历史遗留问题,建筑或是形成多年,或是建设单位已倒闭,或是有关责任人死亡,单位主体责任难以落实。
1.3 消防机构监督执法警力不足,执法素质不高
一是执法任务日益繁重与执法警力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日常工作中,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承担着建审验收、开业前检查、监督检查、火灾调查、行政处罚及消防宣传等职责,还要推进社会化消防工作,消防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异常突出。
二是监督执法质量和水平不高。由于公安消防机构实行的是现役体制,监督执法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人员很不稳定,缺乏对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系统地学习,导致执法基本功不扎实,不熟悉消防技术标准,简单执法、机械执法、粗放执法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
2.1 实事求是,贯彻消防工作的总方针
一是履职尽责,明确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要以法规形式确立党委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责任,明确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其他行业分管领导的消防安全责任,千金重担众人挑,才能确保消防安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敢于担当,落实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对行业部门应当承担的消防工作职责进行分类细化,除明确对本行业系统内部消防安全全面负责的共同职责外,还应根据相关部门工作特点,确定消防宣传教育、防火检查、规划建设、协同审批、联合执法等共同消防职责。三是正本清源,厘清监管职责和主体责任。进一步厘清消防部门与政府及其他部门的职能,明确消防机构综合监管职责定位,尽快从大包大揽的角色中解放出来,把本属于政府、部门、单位的消防工作职责予以归位,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依法监督的主责上来。
2.2 解放思想,突破消防工作的旧思路
一是简政放权,发挥中介机构的技术优势。加快消防审批制度改革,将消防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剥离,或者直接将消防行政审批的职能取消,纳入住建部门审图中心的业务范围。二是修订法规,减少程序性消防违法。应制定出台或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减少消防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才是破解当前大量程序性消防违法的治本之策。三是科学管理,树立消防本质安全新理念。构建消防本质安全型建筑,将本质安全理论应用到消防监管,从技术层面解决非法违法建筑的问题。
2.3 勇于实践,积极探索消防监督管理新模式
一是充分发挥消防中介机构作用,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力量尤其是专业力量参与消防工作。二是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能。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监督检查器材设施,提高发现问题的准确性,提高解决问题的针对性、科学性。三是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积极构建以现役制消防队伍为主体,合同制消防队伍为补充,消防文职人员以及乡镇消防巡防队、保安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并存的消防力量体系。
总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要重视监督管理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勇于创新,大胆突破,不断探索消防监督管理新机制,使消防执法监督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浅议当前消防监管工作难点及解决对策
■温梓沐1龚哲松2
TU998.1[文献码]B
1000-405X(2016)-10-471-1
温梓沐,男,本科,福建省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11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消防监督检查、建筑防火设计审核、验收等。
龚哲松(1982~),男,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消防监督检查、建筑防火设计审核、验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