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国英
浅论近代中国知识女性自由婚恋
——以白薇为例
◎黄国英
本文深刻剖析了女作家白薇作为近代知识女性追求恋爱自由和婚姻自主的整个过程,反映出知识女性对自由的渴望与追寻。
白薇 知识女性 自由婚恋
20世纪20年代,许多近代知识女性反对传统的包办婚姻,主张男女平等,追求恋爱自由和婚姻自主。然而在残酷的现实生活面前,她们的自由婚恋生活却是不幸的或者说是失败的。笔者以近代女作家白薇为例,通过对白薇与杨骚两人自由婚恋生活的考察,通过白薇自由婚恋,探讨近代中国知识女性的自由婚恋问题。
白薇,我国近代著名女作家,是近代知识女性的代表。她追求女性解放,主张自由恋爱,但现实的恋爱婚姻生活却与她追求的大相径庭。第一次的婚姻是16岁时母亲随意许人,在受尽痛苦的折磨后逃出婆家,进入新式学堂学习。1918年白薇出国留学,开始艰苦的留学生涯,1924年经人介绍认识了杨骚,两人气质爱好相近,不久便确立了恋爱关系。次年,杨骚不辞而别远赴南洋教书谋业。三年后,贫病交加的杨骚再次回到了白薇的身边,两人又重新和好,不久两人又经常发生争吵。1934年她与杨骚终于彻底分手。在经历了两次失败的婚恋后,白薇最终对婚恋失去了信心,独自走完了剩下的人生之路。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她不幸的婚恋生活呢?笔者想从白薇与杨骚的情感历程中以及两人对自由恋爱和婚姻自主的看法的分析,同时也对与白薇经历相似的近代知识女性的自由婚恋不幸的原因进行简单的分析。对于白薇的自由婚恋失败的原因,我们不能归结于传统的“痴情女子负心汉”这一简单的模式,而应该看到近代中国知识女性、知识男性互相冲突的婚恋观,传统的伦理观念对于近代知识女性的苛求与压迫,它们联合造成近代知识女性自由婚恋生活的不幸。这才是她们这一代人自由婚恋生活失败的最主要原因。
近代中国部分知识女性在走出父亲之家后,接受了西方的新式教育,得到某种职业,但经济上自立的程度低,有时仍需父母的救济。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她们离家出走后所面临的经济问题、社会黑暗势力压迫问题都不是单个女子所能解决的。当白薇挣脱包办婚姻的枷锁,逃离旧家庭的堡垒,靠父亲有限的资助和时断时续的官费完成了在国外的学业。回国后得到了作家、教师等一些职业,“穷”“病”总像恶魔一样纠缠她,使她生活非常艰难。爱情本来是甜美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她们又缺乏稳定的收入作为婚恋生活的物质基础。正如鲁迅所言,知识女性追求婚恋自主,经济权的独立是最重要的。否则即使走出家庭,获得婚姻自主,也只有两条道路,不是堕落,就是回来。[1]经济条件的贫乏,严重影响了他们两人的感情生活,使两人陷入苦闷、彷徨、迷惘之中。
传统的婚恋观念与婚姻道德开始动摇,自由婚恋开始萌芽成长。但是传统势力仍然强大,它们对女性的偏见和苛求,仍旧成为压抑、束缚、禁锢女性的枷锁。作为近代知识女性的白薇,尽管一方面强烈地反对几千年来传统道德观念对女性的压迫和束缚,另一方面她却自觉不自觉受到这种道德观念的影响。如对于封建的贞操观,她一方面强烈反对,然而另一方面她却不得不受这种思想的影响。
此外,社会上绝大多数男性择偶标准还定义为年轻美丽、温柔体贴、相夫教子式的贤妻良母。知识女性与传统旧式女性,在他们的眼里,并无本质的区别。正如白薇在《琳丽》中认为的:“男人娶女子,只是取了几分娇美和年轻,最好是什么也不懂的小姑娘,过了二十岁的知识女性,已经失了叫人爱的魔力。”[2]女性要想做一个独立自由的人,要想在奋斗中去表现自己固有的价值,要想完全冲破这些思想的束缚,往往是要付出高昂的代价。正如白薇所说,在当时“作为和黑暗社会逆斗的孤单贫穷女子,无论心地怎样清白,人格怎样高尚,也是没有人会了解的,只有无理地受摧残、受尽虐待”。[3]尽管杨骚给白薇带来了肉体与精神的双重痛苦,但她认为这个根源不在杨骚,而在封建的制度。1937年在对《大公报》记者蒋逸霄的采访中她仍认为:“封建社会给予了男子种种为非作恶的宽容与机会,他们才敢这样藐视女子,玩弄女子,甚至把一个女子陷到死境而还不肯负责!”[4]
白薇的自由婚恋悲剧不仅是她个人生活的不幸,同时也是新的知识女性群体自由婚恋生活在特定历史时代的产物,具有明显的时代烙印。白薇个人的婚恋生活,侧面反映了当时部分近代知识女性的自由婚恋的状况。虽然打出了传统家庭的“幽灵塔”,但她们却并不能真正冲出自己感情的迷津,而这又不得不令人遗憾与沉思。
近代知识女性走出父亲之家后,追求自由恋爱与婚姻自主成为她们的首要选择。应如何走一条属于自己的、真正的自由恋爱的正确道路呢?邓颖超在1923年《女星》上发表的《错误的恋爱》一文中为青年指出了一条正确的道路。男女之间的自由婚恋,必须以男女之间平等选择为基础,不被名望所诱惑,不受财产所牵制,为自己求偶,为自己而生爱。自由婚恋不应是一条有去无回的单行线,而是一条往返自由的双行线,而这一点往往是近代知识女性认识不到或者是忽视的。
作为近代知识女性所追求的部分新式男性,他们虽然高呼“自由”“解放”等口号,靠思想的光芒和个人魅力吸引了新式女性的目光,可是其行为远远落后于口号,根深蒂固的大男子主义思想在恋爱和婚姻过程中不时闪现出来。他们既想追求柏拉图式的理想爱情生活,又朝三暮四,陷入三角恋爱的关系中不能自拔。这不仅给爱他们的女性带来了彻骨刺心的痛,又使自己陷于一种无法解脱的矛盾之中。此外,国家积贫积弱,空有满腔热血万种豪情,经济陷入徘徊、迷惘、苦闷、彷徨甚至颓废之中。这些又与近代知识女性理想中的男性差距太大了。男女双方在思想本质、行为观念上的落差,对于一次恋爱、一桩婚姻而言,往往是致命的。
人们的观念、行为还没有从“三从四德”式的观念泥潭中解放。现实生活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婚姻仍占主流地位。社会还是习惯于把顺从丈夫、操持家务、温柔美貌式的贤妻良母作为评价女性的标准。近代知识女性追求婚恋自由、人格的解放与独立的观念和思想,在现实生活中都是很难实现的。此外,几千年来的女性道德观念对女性的偏见和苛求,成为压抑、束缚、禁锢女性的枷锁,造成了她们心灵的自卑,使她们自觉不自觉地在行动上表现出很大的依附性,感情缺乏自尊自强的坚韧意志,从而影响其自身的解放和道德的进步。这也使她们在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中,面对感情的选择和她们理性的选择产生了严重的矛盾时,陷入感情的泥潭中而不能自拔,不能及时地做出自己理性的选择。这或许也是近代知识女性的一个时代悲剧。但是,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感谢她们在追求自由婚恋上走出的第一步,正是她们毅然地迈出艰难的第一步,从而带来了女性的进步,也推动了整个社会的进步。
[1]鲁迅.娜拉走后怎样[A].鲁迅全集(第一卷)[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256.
[2]白薇.琳丽[M].上海:上海商务印书局,1926:73.
[3]白舒荣,何由.白薇评传[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63.
[4]蒋逸霄.职业妇女采访记·女作家白薇女士[N].大公报,1937-04.
[5]白薇.炸弹与征鸟[A].白薇作品选[C].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28.
[6]懿行.一篇演说——理想中的女性[N].大公报,1930-12-24.
[7]邓颖超.错误的恋爱[A].天津女星社[C].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5:54.
(责任编辑 刘冬杨)
(黄国英,男,天津市河东区职工大学,讲师,研究方向:近代中国文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