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钦辉
(伊川县环境保护局河南洛阳471300)
新时期县级城市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
■侯钦辉
(伊川县环境保护局河南洛阳471300)
随着城镇化的进一步加快、农业的发展和森林面积的锐减,人类生存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做好新时期县级城市污染防治工作,实现县级城市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共赢目标,已成为我们必须研究和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将通过当前国际国内环境形势分析,对新时期县级城市环境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做简要论述,希望能对全国县级城市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帮助。
环境保护 新型城镇化 对策
自工业革命以来,全球自然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气候变化和水资源变化对环境所带来的影响,已严重威胁到人类的生存环境。怎样实现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共赢目标,迫切要求我们对当前国内外环境形势有清醒的认识,对十三五期间的城镇化“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有清醒的认识。
随着人类生产活动的不断提高和世界人口数量的急速增长,全球环境污染日益严重,1985年美国科学家证实南极上空出现“臭氧洞”为标志,在全球范围内陆续出现了“酸雨、臭氧层破坏、全球气候变暖”等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征兆,这些征兆致使1995年芝加哥的热浪引起500多人死亡,1993年美国一场飓风造成400亿美元损失,大陆上66%的陆生脊椎动物成为濒危种或渐危种,全球荒漠化面积达到35.92亿公顷,约占全球陆地面积的1/4,影响到了全世界1/6的人口,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当前国内环境形势可概括为局部有所改善,总体仍在恶化,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益严重,环境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重大进展,但形势仍然非常严峻。根据调查数据显示,环境污染已到了非治不可之地,各级、各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向大气、水、土壤污染宣战!向新型城镇化建设污染宣战!
以作者工作单位伊川县为例,辖区现有工业企业370家,主要是以煤电铝、磨料磨具、机械制造、耐火材料、硅及光伏、食品加工等为主导产业,是全省重要的火电基地、铝工业基地和全国四大磨料磨具基地之一。2014年国家环保部核定主要污染物COD排放总量6020.8436吨,氨氮排放总量647.5146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46564.748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2432.836吨。近年来,该县抢抓中原经济区建设机遇,紧紧围绕“工业兴县、产业立县、科教强县”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建设“生态优美、宜居宜业新伊川”目标,按照“重点工作求突破、单项工作争先进、整体工作创特色”的要求,扎实推进城镇化建设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措施落实,较好的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连年来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始终保持在280天以上,出境断面水水质达标率始终保持在10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始终保持100%,辖区内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总量连年下降,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了辖区内不发生因企业违法排污和其它突发事件处置不当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不因环保问题引起群体信访事件和辐射事故零发生率目标,伊川新时期城镇化建设经济发展和环境共赢的目标在这里得到了诠释。
3.1 树立大环保意识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人民群众环境意识的提高,现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城镇化建设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环境保护工作时常处于尴尬局面,所以我们必须积极探索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形成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保工作新局面,切实走出一条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建设新道路。伊川县早在2012年就开始尝试这条新路子,县委、县政府专门印发了《关于成立伊川县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挥部的通知》(伊文〔2012〕94号),明确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侯占国为指挥长,县委副书记郅书安为常务副指挥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金纯超等9名副县级干部为副指挥长,33个县直委局长和辖区14个乡镇长为成员的伊川县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挥部,成立了指挥部办公室,专门负责伊川县城市建设中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考核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初步形成了环保工作齐抓共管的新格局。为全县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3.2 制定城市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城市污染防治是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共同的责任和使命,决不是环保局一个单位的事。各级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大环保理念,把城市污染防治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必须按照全面防治的原则,坚持保护为先,坚持综合施策,坚持综合防治。伊川县自2012年起,每年都根据上级政府要求和伊川城市建设中环保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城市建设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城市污染防治工作走向现代化迈出了重要一步。
3.3 强化责任,顶格追究
为把城市污染防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伊川县自2012年起每年都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全县环保年度大会,并在大会上与辖区14个乡(镇)、30个委局签订《城市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城市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印发《伊川县城市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考评奖惩办法》对全县污染防治工作考评原则、考评内容、考评方法、奖励办法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此举为全县城市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实施注入的新的动力。在具体工作中对城市污染防治推行电视问政制度,由承担污染防治任务的责任单位领导定期在县电视台向全县人民汇报本单位污染防治工作进度,接受全县人民监督;实行污染防治层层分解责任制,建立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单位一把手负责,各工作人员落实工作制度,确保所有污染防治项目有领导负责,有工作人员落实;对各责任单位所承担的城市污染防治项目进行明查、暗访,从正面和侧面推动防治工作顺利开展;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落后事项或未按时间节点完成的工程项目,由县创模办印发《督办通知书》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期落实;对连续两次被督办仍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领导实行县主要领导约谈制度;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实行排名制度,并在伊川电视台通报;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实施顶格追究,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4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控制污染
一是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准入。严格限制高物耗、高能耗和高污染项目上马,将环评作为新建项目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在项目开发、招商引资、发展产业过程中始终严把环评关,明确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六条”红线,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的生产工艺,能耗大、污染严重的项目一律不批;对饮用水源可能产生污染的项目不批;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十五小”、“新六小”项目不批;对选址不符合总体规划和环保规划的不批;对不能做到达标排放,难以治理的项目不批;对餐饮、洗浴、娱乐项目选址不当,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的项目不批。
3.5 加大老污染源整治力度,确保达标排放
对辖区内主要河流伊河进行了专项整治,封堵入河排污口30余个,关闭河道采砂企业20家;完善城市污水管网10000余米;对洛阳晨辉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洛阳永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洛阳郑源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伊川县吴孬养殖场、伊川新大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葛寨(白元)养殖场等畜禽养殖企业废水进行了治理。拆除和关闭了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50米的区域污染源,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拆除和关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生活垃圾、大小养殖场、旱厕、化粪池、废品收购站等污染源;加大了对农村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垃圾、废水、农药、粪便等污染物造成水体污染的查处力度。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433-2008),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的设置,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以上种种措施的落实,确保了辖区出境水伊洛龙门大桥断面和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3.6 加大环境检查工作力度,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按照《洛阳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5〕16号)要求,伊川县积极组织开展2015年环保大检查活动和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县火电、电解铝、碳素、制砖、陶瓷、化工、冶炼、医疗、制药、酿造、水泥、养殖、污水处理等15个行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企业28家,全部下达整改通知书,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了辖区环境安全。
面对当前严峻的城市环境形势,各级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应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借多个行政部门之力,联合向城市污染宣战,并切实形成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保工作新局面。
[1]《习近平与"十三五"五大发展理念:绿色》.2015年11月2日.国际在线.
[2]《201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3]《2014年洛阳市环境状况公报》.
[4]《2014年伊川县环境统计年鉴》.
X5[文献码]B
1000-405X(2016)-5-4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