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军(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研究部,四川自贡643000)
传统手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经验与反思
——以自贡彩灯制作技艺为例
邓军
(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研究部,四川自贡643000)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贡彩灯制作技艺在新时期的传承发展中较好地协调了生产与保护的二元关系,形成了彩灯制作与彩灯文化市场开发互生共存的态势,是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代表性项目。自贡彩灯在面向市场的生产制作中,从传统的民俗文化资源衍生发展成为独具区域特色的彩灯文化产业和自贡灯会民俗活动,并将其融入到现代社会生活和市场经济之中,使其制作技艺得到活态传承、发展和有效的保护。在地方政府、彩灯企业、制灯艺人及社会力量的合力下,通过成立管理服务机构、举办自贡灯会活动、探索灯会展出模式、制定规章制度、开拓彩灯市场、创新制作工艺等途径,自贡彩灯行业走出了一条彩灯工艺传承发展与市场开发相结合的道路,使彩灯艺术融入到现代社会生活及市场经济之中而得到活态传承,自贡彩灯及灯彩艺术在社会经济转型中亦获得发展的生命力。但是,半个世纪以来的制灯和举办灯会的经验表明,自贡彩灯曾因没能寻求到合适的发展路径,影响到彩灯制作工艺的传承及彩灯市场的萎缩。总结自贡彩灯的发展经验,可为我国手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提供借鉴,且具有重要的反思意义。
关键词:自贡彩灯;生产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开发;活态传承;民俗文化产业
DOl:10.11965/xbew20160109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不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与当代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相结合的重要手段,而且是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市场最为直接、现实的途径,具有极强的现实和理论指导意义。这一概念最早出现于2006年王文章先生主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指出生产性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方式和原则之一[1]。生产性保护是指通过生产、流通、销售等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生产力和产品,产生经济效益,并促进相关产业发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生产实践中得到积极保护,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性互动[2]。但是,因生产性保护理念出现的时间较短,围绕该理念展开的研究及保护实践,还是一个尚未获得充分发展的新领域,缺乏理论体系及有效的操作模式,亟需深入的理论探讨、实证研究和精细的个案分析对其进行深入探讨。
十年来,学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其研究重点聚焦在两大方面,一是对生产性保护的概念、理论、生产与保护的原则、生产性保护与产业化发展及市场开发的关系等方面的理论探讨;二是对具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生产性保护的实践所展开的个案研究。代表性研究中,陈华文的《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几个问题》中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活态性与生产性的特点,必须仔细区别和对待其生产性传承与生产性保护的问题,在进行生产性保护时要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过度开发及商业化、产业化、旅游化,须坚持生产性保护的原生态原则、就地保护原则、政府扶持原则及技能传承原则[2]。汪欣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理念的认识》,对生产性保护的概念、概念的实质及在实践中运用情况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3],推进了对这一理念的学理认识。宋俊华在《文化生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中认为,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出现了两种路线,保守路线认为现代遗产“物化”手段和“环境稳定”是不二法门;激进路线则认为与时俱进的产业发展是必然选择。而生产性保护则是对上述两种路线的折中,强调从文化生产角度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持续的保护方法,是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质的保护方式[4]。刘德龙在《坚守与变通——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中的几个关系》中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要处理好保护传统与发展创新、产品生产与艺术品制作、传统工艺与现代工艺、大众化产品与小众化产品的关系[5]。杨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诸问题研究》,对生产性保护与产业发展、生产性保护与创新及生产性保护与走市场的几组关系作了辨析,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走市场的问题在尊重历史和传统的原则下基本都能妥善处理[6]。近年来,结合具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开的生产性保护的个案研究成果较为丰富,主要有叶春生的《以广东凉茶为例看“非遗”的生产性保护》[7]、林凤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刍议——以咀香园杏仁饼传统制作工艺为例》[8]、路芳的《生产性保护下的仪式化展演——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亚鲁王>为例》[9],及以织锦、剪纸、年画、造纸、铁画、木雕、竹雕、酿造、唐卡等技艺为研究对象的专题论文[10-20]。这些成果,为深化生产性保护的基础理论研究及实践的经验和成效具有重要价值。但是,上述研究还非常缺乏对生产性保护实践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原因的分析。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别在我国被划分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及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相比较而言,一般认为传统技艺、传统美术、部分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最有条件实现生产性保护。本研究选取自贡彩灯制作技艺为分析对象,笔者在2010年至2015年对其进行田野调查的基础上认为,自贡彩灯制作技艺在半个世纪以来的传承实践中坚持保护与生产并重,是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中比较典型的项目。但是,自贡彩灯制作技艺的发展曾因没能采取合适的路径,遇到过严重的困境。近十五年来,地方政府和彩灯行业逐步探索出彩灯工艺保护、创新与市场开发结合的道路,自贡彩灯艺术亦融入到现代社会生活及市场经济之中得以活态传承和发展。同时,出现了彩灯行业内部恶性竞争、彩灯质量良莠不齐、彩灯制作的艺术效果和工艺水准降低等问题,为其带来了负面影响。因此,总结自贡彩灯的发展经验,不仅可为传统手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生产性保护提供有益的借鉴,而且还具有重要的反思意义。
自贡彩灯制作技艺是中华彩灯制作的集大成者,除继承历史时期的彩灯制作手法外,还吸收融合了我国多种传统工艺。发展至今,自贡彩灯的制作涵盖了放样、手工捆扎、立体造型、分色裱糊、焊接、传动、仿真、美化装饰及吸收融合竹编、剪纸、扎染、刺绣、雕刻、皮影等核心工艺。自贡大型彩灯或灯组的制作,已形成多工种互相配合和分工合作完成的模式,自贡彩灯从业群体已分化出彩灯设计师、美工师、电工、焊工、造型工、木工、裱糊工及其瓷器、竹编捆扎等特殊技能人才。
自贡彩灯是兼具传统性和现代性的大众艺术,既保留了传统工艺,又将传统彩灯艺术运用于制作符合观众审美需求的现代彩灯。自贡彩灯的艺术基准和审美情趣集中地体现为融“形、色、声、光、动”于一体。形,指的是造型,各式彩灯都须做到准确、形象、生动、传神、栩栩如生。色,即彩灯的色彩,须做到色彩明快、鲜艳、美观、喜庆,对比恰到好处,既要多姿多彩,又要协调柔和。声,指的是声音和音响,经典的自贡彩灯要求声音与彩灯的造型、情节、特定的内容、环境和人物表演相吻合。光,自贡彩灯讲究采用内部光源,光照由里到外给人以透明唯美感,光成点、成束、成行、成片,形成引人入胜的奇妙景观。动,彩灯动起来是现代彩灯最具代表性的特点,自贡彩灯在动作处理上,充分运用光控、声控、逻辑集成器件、译码器、计数器、激光全息等现代科技,讲究动得自如、出奇、合理、巧妙且形象生动,达到妙趣横生的艺术效果。而且,自贡彩灯的题材非常丰富,展出过的精品彩灯中涵盖了民间传说、神话童话、古典名著题材、外国题材、现代社会经济题材,以及反映自贡井盐文化和恐龙文化的灯组,具有极强的艺术张力和包容性。
自贡地区早在唐宋时期就有了新年赏灯、燃灯及元宵节前后张灯结彩的习俗;明清时期,逐渐发展为一项大型民俗文化活动,有“狮灯场市”、“灯竿节”等,形成了独具区域民俗特色的天灯会、五皇灯会、漂河灯、“瞒天过海”①等习俗;民国时期,又逐渐形成提灯会、放天灯、舞龙灯、戏狮灯、闹花灯等习俗。这表明,唐宋至民国时期,自贡地区的传统彩灯制作及民间灯会活动已形成了浓厚的地域特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自贡地区的灯会活动曾一度中断。1964年,自贡市政府首次举办自贡迎春灯会,政府的介入和强有力的组织,让单个的自贡彩灯聚集起来形成有规模的灯会活动。自此,地方政府逐步将自贡灯会打造成为著名的彩灯文化民俗会节活动,自贡灯会亦成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贡彩灯以自贡灯会为载体获得了广阔的市场生存环境和长足发展。要理解自贡彩灯如何从传统民间工艺品发展成为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寻找到市场发展空间,需追溯新中国成立以来自贡灯会的发展历程和彩灯文化产业的形成背景。
(一)第一阶段:从民间走向官方
1964年,自贡灯会开始由自贡市政府进行举办和经营。任至诚先生在《回忆自贡市首届春节灯会》中记载了当年举办首届灯会的背景及遇到的困难:为了庆祝1963年我市各战线上的辉煌成就,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使全市人民在三年自然灾害之后,能够过一个欢乐、健康而有意义的春节,经中共自贡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举办1964年春节灯会。彩灯制作任务下达后,有两个问题难以解决:一是缺乏技术力量,又无样品,制灯无法进行。当时请了手工业管理局的龚玉林,自井区竹藤社的陈富廷、川剧院的刘志和、贡井陶瓷厂的蓝荣光等做技术指导[21]。
1964年到1986年的7届迎春灯会②上展出的彩灯,为自贡辖区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大型企业分别承担制作,完成后送至自贡彩灯公园集中展出,大都为手工捆扎的工艺灯,其选材、造型、布展都比较一般化[22]。随着灯会活动的连续开展,各制作单位积累起了制灯经验和技艺,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自贡彩灯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发生了质的变化和飞跃,形成“形、色、光、声、动”融合及构思巧妙、规模宏大、制作精巧的特色,将传统的民间工艺与科技融合,集知识性、趣味性、艺术性为一体。这一阶段自贡灯会的特征以自娱自乐的传统文化活动为主,旨在丰富市民在春节期间的精神文化生活,主要作为一种政治宣传的服务工具,但在客观上为自贡彩灯及灯会活动的发展开启了新的模式,即由新中国成立以前的由民间的寺庙、祠堂、宗族、大盐商组织举办灯会转变为政府组织举办灯会。
(二)第二阶段:民俗活动与会节经济结合
1987年自贡市政府提出“以灯为媒,广交朋友,振兴经济;以灯为荣,振奋精神,建设自贡”的办灯宗旨,开始举办第一届自贡国际恐龙灯会经贸交易会,将办灯会与开展经贸活动的诉求结合起来。当年,自贡市政府组织了各种商品展销、订货会和经济技术洽谈会及科技成果交流、资金拆借等会议共109个,接待了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的近1万名客商,商品总成交额完成了5.6亿元。标志着自贡灯会“灯会搭台,经济唱戏”的格局初步形成[23]。此后,自贡市政府采取这种模式在每届灯会活动期间举行各类经贸活动,利用自贡灯会活动促进地方经济,丰富和扩展了自贡灯会的内涵、功能和外延,促进了自贡彩灯和地方灯会的长远发展和综合效益的显现。
(三)第三阶段:流动的彩灯艺术——对外展出
1987年7月,凉山州政府举行“凉山彝族自治州‘火把节’经济交易会”,凉山州政府、西昌市政府特邀请自贡彩灯到西昌展出,自贡彩灯开始第一次走出本地,赴西昌展出。1988年,自贡市政府与北京北海景山公园管理处共同承办“北京国际旅游年北海龙灯会”,自贡彩灯首次跨出四川赴京参展,展出期间邓小平、杨尚昆、邓颖超等一百多位党和国家重要领导人观赏了自贡彩灯,获得国家党政领导及首都人民的高度赞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轰动。在文化娱乐活动匮乏的时代,自贡彩灯紧接着又频繁受邀上海、广州、武汉、无锡、南京、拉萨、九江、鞍山、长春等地大中城市的邀请,赴全国各地展出。悄然之间,自贡彩灯实现了由内向型到外向型发展的转变。1990年,自贡彩灯更是首次走出国门到新加坡展出,时任总统黄金辉亲自主持亮灯仪式,并获得了新加坡政府颁发的“天下第一灯”锦旗[24]49-53。自此,自贡彩灯开启了国内外展出的序幕,得以在全球拓展彩灯展出市场。距今,自贡彩灯已先后到国内两百多个大中城市及东亚、东南亚、美洲、欧洲及澳洲等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展出,有效地扩展了自贡彩灯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彰显了自贡彩灯的艺术感染力。
(四)第四阶段:彩灯创意产业及文化品牌的形成
20世纪末,自贡彩灯文化产业便已初具雏形。2000年之前,除自贡市政府正式委托或授权外,严格禁止自贡市内的各单位和个体私自对外大规模展出自贡彩灯和举办灯会活动。2000年,自贡市开始放开彩灯经营市场,出台了《自贡彩灯行业管理规定》(自贡市政府第府44号令),对灯组的设计、制作、销售、租赁和彩灯展出等经营活动实行文化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25],鼓励和引导自贡彩灯的市场化、产业化发展。2004年,文化部将中国自贡彩灯文化发展园区命名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自贡彩灯产业纳入到国家文化产业规划范围之内,得到国家层面的重视和扶持。在各项文化经营管理政策引导及市场需求下,大量的彩灯公司在自贡成立。据灯贸委的统计,2000年时自贡地区有彩灯企业28家,2008时有128家,2015年已达到360余家,可见彩灯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态势。
自贡彩灯行业的发展,带动了境内上万人的群体直接或间接从事彩灯的生产活动。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自贡彩灯行业已达30亿元的产值,自贡彩灯在全国灯展市场及彩灯产品销售市场份额约占70%—80%,自贡彩灯文化出口产值占据了四川省文化产品出口额的50%[26]。而且,自贡彩灯行业已基本形成了上、中、下游的大体分工,约5%的企业和单位侧重于彩灯的设计,约10%的企业侧重于提供彩灯制作相关的原材料,约85%的企业侧重于彩灯的制作和展出,少部分规模和势力较大的企业,同时具备较强的彩灯设计、制作和灯会展出能力。
新世纪以来,自贡灯会的品牌美誉度不断得到提升。2002年,自贡灯会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全国两大民俗活动之一;2005年,自贡灯会又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向海外推出的大型民俗旅游”项目;2009年,自贡灯会获节庆中华奖“最佳国际交流奖”;2012年,自贡灯会获“中国十大品牌节庆奖”;2014年,自贡灯会又获“最具国际影响力节庆”殊荣[27]。2016年春节黄金周期间,全国最受欢迎景区中自贡灯会排名第七[28],其影响力被不断地扩大。这些,为自贡彩灯的发展提供了非常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地方政府、彩灯企业、制灯艺人及社会力量的合力下,通过成立政府机构、举办自贡灯会、探索灯会展出模式、制定规章制度、彩灯市场开拓、创新制作工艺等途径,自贡彩灯行业走出了一条彩灯工艺传承发展与市场开发相结合的道路,彩灯艺术较好地融入现代社会及市场环境而得以发展。
(一)政府层面
1.成立专职机构:灯贸委及下属单位
为形成灯会举办的长效机制及提升自贡彩灯艺术,1988年,自贡市政府成立了专门负责管理全市灯会展出和经贸活动的常设机构,即自贡市灯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灯贸委),为县级事业单位,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同时,自贡市灯会展出有限公司、中国彩灯博物馆及自贡灯会展出地——彩灯公园成为灯贸委管理的下属单位。
灯贸委作为专门机构,对自贡彩灯的传承和灯会活动的开展具有极其关键的作用。成立至今,经历了三大阶段的发展和职能定位的调整:(1)第一阶段(1988—1999年),主要职责是负责自贡灯会的对内和对外商业性展出,协调灯贸活动的开展,运用行政权力对彩灯行业进行管理;(2)第二阶段(2000—2006年),随着自贡彩灯产业的兴起,灯贸委的职能侧重于引导、规划彩灯产业的发展,制定彩灯行业发展规划,并协助自贡灯会的承办业主举办灯会活动;(3)第三阶段(2007年至今),对自贡彩灯产业的规划、引导和制定规章制度,承担自贡灯会的本地展出活动,及其政府之间的彩灯文化交流活动。
灯贸委利用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自贡彩灯外展所赚取的经费,在1994年建成了中国彩灯博物馆,作为全国彩灯收藏、保护、研究和展示的专门机构,对中华灯史文物的收藏、保护、研究及自贡彩灯、中外彩灯的展示,弥补非春节期间群众观赏彩灯的需求。同时,该馆的另一职责是推动自贡彩灯的对外展出。2006年至2008年,中国彩灯博物馆在加拿大安大略游乐园连续举办“中国彩灯节”,吸引北美及加勒比地区众多游人观灯,取得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被评为我国在北美地区宣传中国文化和文化交流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影响最大、最成功的活动,成为中加文化交流的一个典范[29]。作为国企性质的自贡灯会展出有限公司对自贡彩灯的保护有特殊的意义,自贡市政府在2001年研究决定成立该公司,其主要职能是承办自贡灯会及通过彩灯文化增强自贡的对外文化交流,传承和创新自贡彩灯的制作技艺。
2.政府主办:灯会举办模式调整与连续举办机制
1964年至今,自贡彩灯在本地的展出活动中,经历了三种举办模式。(1)1964—1998年,自贡市政府采取“政府主办,企事业单位做灯参展,灯办具体组织承办”的方式举办自贡灯会。其特征是政府发出行政指令,通过行政力量自上而下地动员,要求辖区内的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做灯参展。(2)2000—2006年,采用“政府主办,业主承办”的模式。一方面,为了将自贡灯会举办下去,传承和发展自贡的彩灯文化;另一方面,尝试性地探索自贡彩灯的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的道路。这种模式的特征是政府出名主办,其实质是由业主出资经营灯会。彩灯的策划、设计、制作及灯会的营销、收支均由业主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进行市场运作,政府仅对业主实行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但是,这样的举办模式对自贡彩灯的传承、发展是极为不利的,突出地表现为业主为减少资金投入,使彩灯制作的水平大打折扣,不能反映自贡彩灯真实的艺术水准。(3)2007年至今,采取“政府主办,全民参与,市灯贸委组织彩灯企业参展”的模式。此种模式,有多重意义:首先,解决了政府主办与业主承办自贡灯会目的不一致的问题,使自贡灯会的规模、彩灯质量得到大幅度提高,“天下第一灯”的美誉得到保护;其次,整合了彩灯行业资源,调动了彩灯企业参与自贡灯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自贡彩灯的工艺水平、艺术效果得到真实展示;再次,为培育自贡彩灯行业的龙头企业,组织自贡精品彩灯的对外大型展出,保护和提升自贡彩灯工艺奠定了基础。最后,政府有意识地推动自贡彩灯艺术品质的提升和技艺创新。近年来,自贡地方政府对每届自贡灯会投入的资金投入越来越大,花费上千万元的资金用于新灯组的开发,鼓励彩灯从业人员在设计、用材、表现手法、制作工艺、艺术效果上进行革新。比较分析发现,由政府主办自贡灯会更利于自贡彩灯的传承和发展。
纵观自贡灯会的发展,2000年以前,并非每年举办,而是间隔性地举办。2000年之后,地方政府决定自贡灯会固定在每年春节期间举办。地方政府坚持每年举办自贡灯会有多重目的和意义:其一,自贡灯会能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文化效益;其二,充分地维护、宣传和运用自贡灯会品牌,把中华彩灯文化的根深深地扎入自贡;其三,全国做彩灯的地方比较多,只有把自贡灯会办好,才能更好地带动彩灯文化产业的发展,自贡彩灯在才更具有生存发展的土壤和市场竞争力。
3.政府监管:彩灯市场的秩序维护与规章制度
灯贸委通过注册商标、查处侵权行为等行为维护彩灯市场的有序发展。为保护自贡灯会这一品牌,灯贸委在1994、1996年便向国家工商局分别成功注册了“恐龙灯会”和“自贡灯会(ZGDH)”的服务商标,在法律上给予保护。2013年,四川省工商局认定“自贡灯会”为四川省著名商标。自贡彩灯蕴含巨大的经济价值,20世纪90年代便有一些单位和个体打着自贡灯会的旗号,假冒“自贡灯会”对外承制彩灯展出活动。其展出的彩灯在艺术品位和质量上大多粗制滥造,严重损害了自贡彩灯的本真形象。为此,灯贸委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其进行了打击和查处,维护自贡彩灯及自贡灯会的品牌。例如:1994年自贡市委宣传部下属的自贡WJ公司③,打着“自贡恐龙之光灯展团”的旗号,窃取“自贡灯会”以及自贡灯会外展优秀灯组的名称在常州举办灯会,自贡市工商局依法注销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自贡某个体户1999年在乐山海棠公园举办灯会,在宣传中弄虚作假,使用“自贡灯会”、“自贡市政府举办”等虚假宣传,经自贡市政府多次与乐山市政府交涉,得到了有效处理。
为对自贡彩灯行业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自贡市政府及灯贸委协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系列的文件和规章制度。2000年,自贡市政府颁布了《自贡市彩灯行业管理规定》(自贡市政府第44号令),鼓励发展彩灯产业。并且,还陆续制定了《自贡市彩灯质量标准》、《自贡市彩灯行业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的规定》、《自贡市彩灯版权登记和利用办法》、《自贡市彩灯行业单位按评定信用等级进行分级管理的暂行办法》、《关于规范使用自贡灯会品牌的若干规定》、《自贡彩灯行业企业出国(境)外展出及从事经营活动的管理的规定》、《自贡灯会服务商标的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评定彩灯艺术大师和彩灯艺术师方案》等系列规章条例[30]。2010年7月,自贡市政府颁发了《大力发展我市彩灯文化产业议案办理实施方案》,把彩灯文化产业的发展重点纳入到自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对其进行重点扶持、开发。
(二)彩灯企业层面
1.彩灯企业的市场运作
自贡的彩灯公司总体上属于外向型发展的企业,以承制彩灯及输出彩灯文化的形式,面向国内外市场生产。据国家统计局自贡调查队2010年的调查数据显示,自贡的彩灯公司中,有92.7%的企业均有省外业务,30.9%的企业的业务拓展到了国外[31]。目前,自贡已发展形成了自贡灯贸有限公司、自贡市海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自贡灯会展出有限公司、四川天域景观艺术有限公司、自贡市众鑫实业公司、自贡市龙盛世纪仿真模型制造有限公司及四川力拓景观科技有限公司等以彩灯制作和展出为核心业务的国家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32]。
自贡彩灯公司拥有强大的市场运作力量,建立起较成熟的彩灯市场运作模式,在全国彩灯市场开发上具有多方面的优势。第一,在彩灯制作项目的招标投标方面,拥有强大的彩灯设计和展览策划力量,经验丰富。在彩灯设计图上,除采用传统的手绘设计图纸外,已广纳专业人才采用电脑制作,而外地的彩灯设计大多数还停留在采用传统的手绘阶段,在彩灯展出工程的招标方案评审上自贡彩灯公司就占据了领先地位。第二,专业化、分工化及团队合作式的流水线式的制作方式,使得自贡彩灯生产效率非常高,与传统作坊式的彩灯的制作相比,生产速度快、数量多、体量大。第三,多样性、创新性的制作技艺。因制灯技艺和历史传统等因素,外地的彩灯多是小型的、静态的传统型彩灯,而自贡彩灯则结合传统工艺和现代技术,将传统文化元素与现代时尚元素融合,采用新材料、新光源、新科技,更符合市场的需求。第四,自贡彩灯的品牌效应。自贡彩灯在全国的彩灯中,具有极高的知名度且传播范围广,深受群众喜爱。第五,自贡彩灯从业群体社会化利用程度高,便于彩灯公司组织制灯人员。彩灯制作所需要的大量技工、普工及小工分散在各个行业和社区,彩灯公司需要制作人员时,可迅速召集到各类所需人才。
2.抱团发展:彩灯企业行业商会
2012年,自贡市工商联彩灯行业商会成立,定位于做好传承、发扬、创新自贡彩灯的优秀文化,把自贡彩灯资源拓展为彩灯文化产业;制定相对完善的行业行规,抱团发展,形成合力;制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使彩灯行业有序发展;建立会员单位和技术人才的档案系统,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防止人才流失;组织参观、考察、学习和交流,开阔彩灯业界的视野;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加大行业自律管理的力度等工作[33]。彩灯行业商会的成立,促进了彩灯企业抱团的发展,一定程度上整合了自贡彩灯行业资源。
3.彩灯版权保护
彩灯公司在彩灯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上开展了相应工作,以维护公司利益。自贡灯贸有限公司设计、制作的《九龙鼎》灯组,曾遭到市内某一彩灯企业单位的侵权,该公司对侵权单位进行了法律诉讼。同时,自贡灯贸有限公司积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彩灯版权专利,已成功申请到《九龙鼎》、《吉象和春》等灯组获专利保护。此外,自贡市空间艺术公司对所生产的透明玻钢及折叠的剖式灯笼也向工商部门申请了专利保护。
(三)制灯艺人培训与技艺创新
(1)艺人培训与技艺传承
自贡彩灯制作属劳动密集型行业,随着彩灯市场的扩大,需大量的从业人员来满足市场的需求。现阶段,习得自贡彩灯制作工艺主要有三大途径:其一,通过“帮、传、带”的社会化的方式,新人跟着制灯经验丰富的艺人现场学习,这是目前最主要也是最普遍的渠道;其二,政府组织举办公益性的彩灯制作培训班,以解决和促进失地农民、下岗工人等的就业问题;其三,自贡龙锦职业技术学校等技校开设了彩灯制作专业,学员可入学接受培训。目前,自贡地区初步探索出了彩灯人才培养的模式,基本形成“政府培训+学校培养+企业实习”的模式及制灯艺人的“帮、传、带”方式,使自贡彩灯制作技艺群体逐渐壮大。
(2)制灯技艺的发展与创新
自贡彩灯多样化的制灯工艺,主要是在历届自贡灯会的举办及大量对外展出的基础上,逐渐创造、改进、完善和精湛起来的。在此,以独具特色的瓷器捆扎工艺和瓷器灯为例,分析自贡彩灯制作技艺如何在生产中得到传承和发展。1964年自贡首届迎春灯会上,自贡市日杂公司的一位老职工擅长捆扎瓷器,经老人精心设计制作,选择有漏花形的碗盏,依图案捆扎成瓷器灯具,碗内装上小电灯泡,通电后整个图案灯光闪闪,极具创新性且深受观灯群众喜爱。瓷器灯自此一鸣惊人,成为了自贡彩灯系列化产品中的特色灯。之后,制灯艺人不断对瓷器灯加以改进,1965、1966年自贡迎春灯会中,自贡日杂公司分别在两届灯会上推出《辣椒花》、《太阳花》、《桔花》等新型瓷器工艺灯。1978年自贡迎春灯会中,日杂公司的老职工刘润明等进一步改进,捆绑出一对瓷器宫灯参加展出,观众称赞为灯苑“新花”。1986年,以郑昌明为首的中年彩灯艺术者大胆创作,使瓷器灯突破了小型工艺灯的制作,逐渐形成独有的大型瓷器灯的捆扎艺术。在1987年灯会上,制灯艺人用1.3万件日用瓷器捆扎成的《龙凤呈祥》灯组获得特等奖,在1990年将该灯组复制到了上海、广州、新加坡等地展出[24]86-87。为提升自贡彩灯的艺术效果,占领国内外彩灯市场,灯贸委又组织市内的彩灯艺人及彩灯公司加强对瓷器灯及捆扎工艺的技艺攻关,陆续推出《九龙壁》、《白塔之王》、《九龙鼎》及《万象更新》等经典瓷器灯组。在2011年自贡灯会上展出的《万象更新》灯组,花了近一年时间创意、工艺设计和制作,集自贡彩灯特有的捆扎、仿真、造型等多种工艺于一身,在当年获得了上海大世界吉尼斯纪录。
(四)彩灯艺术与发展路径的研究
1.彩灯艺术研究
自贡地区成立了自贡彩灯艺术协会、彩灯艺术委员会及彩灯设计与文化研究所等研究彩灯艺术和工艺的组织。早在1988便成立了自贡彩灯艺术协会,协会下设发展与提高工作小组、美术设计工作小组、理论工作研究小组、管理工作小组4个专业小组。同时,在协会中还建立起工艺美术、机械电子、历史文学等各专业委员会,对自贡彩灯涉及的各门类进行深入的探究,加强自贡彩灯在工艺、用材、科技含量、参与性等方面的开发创新。
彩灯企业为了更好的获得发展空间,也自觉、主动地加强对彩灯工艺的研究。2004年,在自贡天星彩灯艺术有限公司、自贡海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自贡空间艺术有限公司等几家主营彩灯业务公司的倡导下,自贡彩灯界成立了彩灯艺术委员会,吸收自贡彩灯美术工作者,提供互相交流经验的平台,整体上提升彩灯制作美工的艺术素养和制作水平。另外,四川理工学院艺术学院结合学科优势和地域文化资源,成立了彩灯设计与文化研究所,推进自贡彩灯艺术繁荣和学术研究的融合。
2.学术研讨与路径选择
在20世纪八十年代,如何开发和利用自贡彩灯资源,以灯会为依托推动自贡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成为政府关注的重要话题。自贡市灯贸办、宣传部、市委党校、经研所于1987年7月专门召开了首次自贡国际恐龙灯会战略研讨会。研讨成果较好地回应了今后如何办好自贡灯会的战略性问题,如何形成自贡灯会的优势,对自贡灯会在地方社会、文化经济中战略地位的确立,及自贡灯会走上文贸结合之路、走向国内外等方面都起到了指导性作用。
自贡彩灯行业及自贡灯会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面临严重困境,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转变的背景下,当时“政府主办,企事业单位做灯参展,灯办具体组织承办”的办灯模式难以为继。龚玉明先生在1997年时指出:“自贡彩灯内容和形式的停滞不前以及本地人观灯热情和欲望的基本饱和所造成的灯会观灯游人的下降,使自贡彩灯产业处于前所未有的两难境地”,为此需要“引导彩灯的产业化发展,提高自贡彩灯业的影响力和充分产生社会经济效益”[34]。为探讨自贡彩灯及灯会活动如何摆脱当下的困境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诸多战略、学术问题,1997年4月自贡市委宣传部、市委研究室、市灯贸委、市社科联等联合举办了第二届自贡国际恐龙灯会经贸交易会发展战略研讨会。研讨会分析了自贡彩灯及灯会活动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提出了战略性的策略,厘清了自贡彩灯及灯会活动在21世纪面向市场化发展的基本思路。
首先,制作工艺参差不齐,艺术效果下降的风险。自贡彩灯在本地和外地展出的作品中,绝大多数是经过精心设计、集体攻关创造出来的。但是,部分彩灯企业为获取更多的经济回报,在外地制作彩灯项目时不惜降低彩灯制作原料成本及压缩制作时间,在艺术效果、工艺水平、设计构思上都大打折扣。低成本、短时间制作出来的彩灯与艺人潜心研制的在自贡本地灯会上展出的作品相差甚远,影响到自贡彩灯和灯会在外界的整体口碑。为迎合观众、市场需求及经济回报的考量,彩灯行业越来越倾向于大型灯组的设计、制作,对小巧精致的工艺灯的开发停滞不前,而且,自贡彩灯制作传统技艺、特殊技艺的传承和新技艺的开发,也存在着不足。
其次,彩灯市场环境混乱。虽然政府部门制定了诸多规范彩灯行业有序发展的条例和规章制度,但在具体的执行中存在着偏差,彩灯行业没能严格遵守。自贡彩灯文化产业是当地及全国的新兴的文化产业,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自贡市政府依靠行政手段,发动全市各方面力量发展起来的,没有经过纯市场运作的考验,是自贡地区独具区域特色的文化、经济现象,短期内难以形成规范的行业管理,在产业化、市场化的发展的过程中难免会暴露出一些问题。处于成长期的众多彩灯企业为了获利,各自为阵,恶性竞争,扰乱了秩序和市场,损害了自贡彩灯的形象。
再次,人才匮乏,从业人员素质堪忧。自贡彩灯行业非常缺乏高水平的专业彩灯设计师、优秀的美工及灯会造型工等核心技术人员。从业群体中比重最大的是农民工和下岗工人,其技能水平、艺术修养存在不足。美工是自贡彩灯制作的重要技术责任人,部分美工对彩灯的艺术效果没有把好关,出现了美工没有自觉地传承、创新彩灯艺术本身的现象。而上世纪的彩灯美工大多是美术工作从业者,讲究艺术效果,现在的部分美工为了短期内获得更多的经济收入,在彩灯构思、设计、制作上花的时间和功夫不足。可以说,有较高艺术素养和职业操守的美工人才非常紧缺,而制约了自贡彩灯技艺内涵式的传承和创新发展。
最后,彩灯版权保护堪忧。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彩灯公司不愿意投入较多的人力和资金到彩灯的设计、创新和开发上,部分公司甚至是模仿已展出的彩灯作品,适度的稍加改变而与原创版权灯组略有不同就加以展出。自贡彩灯作为民间艺术产品,缺乏标准化的评价体系。因专利申请所需的受理费用较高、流程复杂,申请专利保护的彩灯灯组和设计图纸等是极为稀少的,自贡彩灯的版权维护可谓困难重重,影响到自贡彩灯创作人员、相关彩灯公司的利益及彩灯行业的长远发展。
自贡彩灯作为市场经济背景下文化传承和再生产过程中的艺术产品,是在文化多样诉求中地域文化开发与利用的鲜活样本。自贡彩灯在市场开发和制作技艺革新的过程中,获取了足够的经济利益,生产和实践活动得以持续性开展,且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从业者和学艺者,实现了生产性保护和技艺的活态传承,并融入现代生活、社会和群众,适应了大众的现代生活方式和审美需求。其中,地方政府的大力扶持、彩灯企业的市场拓展、制灯艺人的技艺创新及相关主体加强彩灯艺术的研究,是自贡彩灯实现生产性保护的关键所在。
结合自贡彩灯的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生产性保护的实践中可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生产性保护过程中需强化保护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和传统的核心技艺,在此前提下再通过生产手段使其获得生存的市场空间。生产性保护尤其要注重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传承性、活态性和整体性等特征,它是不违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发展规律的前提下所采取的创新方式。生产只是实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一种手段,它依靠无形的传统手工技艺等输出有形的文化产品,通过市场运作和大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产品的消费而形成文化生产力。
第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生产性保护的过程当中,政府应作为重要的力量积极引导、培育和监管,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和市场环境。鲍婧对安徽部分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后提出,应坚持政府主导、健全保护体制、强化机构设置、完善财税政策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生产性保护给予政策支持[35],政府应切实承担起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应有的职责。
第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技艺持有者或和生产企业应加强自律,自觉维护项目的本真性和文化艺术性,绝不能单纯为了经济效益而趋利性地降低工艺水准和艺术审美情趣。生产企业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坚守原则,注重核心传统技艺的传承和保存,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的新人,不断更新市场经营理念,开拓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需求市场。
第四,需审慎处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保护是最为根本的原则,在服从保护工作的需要上重点去开发市场;但是,开发绝不能一味地迎合市场,而需要尊重、继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历史和传统,将传统技艺、文化内涵与现代技术、时代风貌及审美需求等结合,以获得持续传承和发展的生命力。
注释:
①瞒天过海,是历史上大型灯节的一种类型。人们沿着街道立木架,木架上方用白布严密遮盖,悬吊各式各色的彩灯,灯与灯之间挨得很紧,行人穿行其街道时,抬头只见彩灯不见天空,故称为“瞒天过海”。
②在1964、1965、1966、1978、1984、1985及1986年各举办一届。
③遵从学术惯例,对文中涉及到的受查处公司进行匿名处理,用英文字母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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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校:万东升
Productive Experience of and Reflection on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of Traditional Handicraft Category——Taking Zigong colorful lantern as an example
DENG Jun
(The Research Department, Zigong Salt Industry History Museum, Zigong 643000, China)
Abstract:Zigong lantern craftsmanship, as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has coordinated the binary relation between production and protection during the new era of 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 It has formed the coexistence situation of lantern making and lantern culture market development and also is the representative project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ductive protection. During the market oriented making process of Zigong colorful lantern, it developed from traditional folk culture into a lantern culture industry and Zigong lantern festival folk custom with unique regional characteristics. In addition, it is assimilated into modern social life and market economy, during which process its making skills are lively inherited, developed and effectively protected. With the help of local government, lantern enterprises, lantern artisans and social forces and through setting up management services bodies, holding lantern festivals, exploring the mode of lantern festivals, establishing rules and regulations, expanding lantern markets, innovating craftsmanship, etc., Zigong lantern industry is on a way that combines the inheritance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lantern techniques and market development, and it helps lantern art to be lively inherited and assimilated into modern life and market economy. Moreover, Zigong lantern and lantern art is vitalized through its 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 in economy transformation. However, the half century’s lantern making and festival holding experience tell people that Zigong lantern industry, once because of lack of appropriate development path, badly affected its lantern making skills’inheritance and resulted in lantern market shrink. Summarizing the experience of Zigong lantern development can not only offer reference for the productive protection of Chinese hand-crafted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but also have a great significance on reflection.
Key words:Zigong colorful lantern; Zigong lantern festival; market development; productive protection; live inheritance; folk cultureindustry
作者简介:邓军,硕士,文博馆员(E-mail:597410360@qq.com)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JRZ2009030);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招标项目(YWHZB12-01;YWHZB14-01)资助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8580(2016)01-008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