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娅楠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
理想国式的“正义”解构
毛娅楠
柏拉图被他生活的社会背景和个人经历所影响,写下了《理想国》一书对当时的社会现状进行了批判,并提出理想城邦的模型。《理想国》一书紧紧围绕着城邦和个人正义的一系列问题展开论述,从而引申出城邦正义、个人正义的概念以及它们二者的相互关系。城邦正义就是各阶级各司其职,个人正义就是灵魂的各个部分发挥好各自的作用,而个人正义促进城邦正义,理想国就是哲学家执政的正义的、分工有序的城邦。对柏拉图所设计的正义城邦放在当代语境下进行解读,对于理解他的城邦思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柏拉图;个人正义;城邦正义;社会分工
柏拉图生活在雅典走向衰落的时期,伯罗奔尼撒战争给雅典乃至整个希腊城邦带来的伤害,以及雅典当时的政治体制对他的老师苏格拉底带来迫害等一系列的原因,都给他带来了强烈的心灵震撼,导致他对雅典政体的彻底失望。在外出游学的十二年,他受到了埃及等国家制度的影响和启发,为了挽救奄奄一息的希腊城邦,他以“正义”这个理念出发构造了一个理想的城邦,柏拉图认为,“正义是各种德性(美德)的统摄,是他理想国家(城邦)的立国之本,是达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原则。”
柏拉图在《理想国》一书中,从探讨人们日常生活中个别的、经验的正义入手,在对玻勒马霍斯、色拉叙马霍斯等人提出的正义概念进行批判的基础上,一步步接近真相,进而谈城邦的正义。柏拉图认为正义的城邦就是社会分工合理的城邦,一个正义的城邦必有社会分工,他对社会分工思想展开了详细的论述。
(一)社会阶层的划分
柏拉图认为城邦起源于社会分工,城邦的正义也集中体现在社会分工上。因为“人的天赋才能是千差万别的,每个人只有从事一种最适合自己的工作,才能做得最好。人的生活所需又是多方面的,从生活必需品、艺术繁荣到城邦的安全,无所不包。这就产生了个人才能片面性与生活需要多面性之间的矛盾,”所以仅靠个人的力量无法满足自己多方面的需求,这就需要让人们共同生活在一起履行各自的职责,进行分工合作,由此一个城邦就形成了。而在这个城邦中有管理的职责、保卫国家的职责以及生产的职责,有了职责就必须有执行这些职责的承担者,由此理想城邦的三大阶级:执政者、卫国者、生产者就出现了。
为了满足人们最基本的物质需求,就有了农民、牧人、工匠艺术家等职业的分工,随着社会生活的进一步复杂化,又出现了商人这一职业,而农民、牧人、工匠以及商人就组成了生产者阶级,他们的职责是为城邦提供物质生活资料,履行城邦的经济职能。
随着城邦疆域的不断扩大和城邦生活的不断丰富,人们的欲望开始膨胀,需求也随之增长,而因为个体需求的差异性有时会导致人与人之间发生冲突,为了争夺城邦的土地和财富,城邦间就出现了战争,于是就需要一个专门从事战争的集团为城邦服务。保卫者阶层就应运而生,他们擅长作战,职责是保卫城邦的安全,并充当统治阶层的辅助者,护国者的产生是城邦产生的重要标志。
在理想城邦中,统治者是在护国者中精挑细选并通过教育等手段培训而产生的哲学家,也被柏拉图称为“哲学王”,是理想城邦中的最高阶层,他们拥有高超的智慧和真知识,其职责是领导并管理城邦,从而引导城邦走向灵魂的善,“柏拉图明确地把教育写在自己思想的旗帜上,明确把教育放在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上”,因此他非常强调教育对于统治者的培养作用。《理想国》中最重要、最核心的思想就是哲学家执政,他认为一个城邦要依靠知识来统治,而并非是权力去统治,因此具有智慧的哲学家执政比只懂得玩弄权术与追求成功的政治家执政更能使城邦走向正义。
在进行了社会分工后,柏拉图又用“四德说”与“天赋论”论证了他的思想。他认为城邦中的三个阶级分别对应了三种德行,哲学家用真理领导整个城邦,因此他们具有智慧;护国者阶层要保卫城邦,勇敢的美德就在他们身上体现了;而生产者阶层整日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而忙碌,因此他们需要节制的美德来适当约束自己的欲望。因为各阶层具有不同的德行,所以就有必要进行社会分工。
柏拉图为了使自己的社会分工思想更加具有合理性,又从“天赋论”这个角度入手进行论证。他认为三个阶层“他们虽然一土所生,彼此都是好兄弟,但是老天铸造他们的时候,在有些人的身上加入了黄金,这些人因而是最宝贵的统治者。在辅助者(军人)的身上加入了白银。在农民以及其他技工身上铁和铜,”因此人们一出生就在天赋上存在差异,天赋上的差别就为社会分工提供了可能性。
柏拉图认为,“因为每个人的能力、知识学问、智慧等等都不一样,所以不同的岗位、不同的地位、不同的等级就是自然的”,所以理想城邦需要社会分工来保证它的正常运转,但仅仅有社会分工是不够的,还需要各阶级各司其职来维持城邦的稳定。
(二)各司其职:城邦正义实现的保障
柏拉图进行了详细的社会分工后,又提出了各阶层要各司其职,严格履行自己的责任,不能越界,只有这样,城邦才能实现正义,城邦才是最理想化的。
《理想国》谈到:“当城邦里的这三种自然的人各做各的事时,城邦被认为是正义的,”因此城邦正义就是每个阶层的人只从事一种职业,且这个职业是与他的天性最相符的,各阶层之间互不干涉,处于低阶层的人安分守己,干好自己份内的事,而不觊觎上级阶层的职位,只有这样,城邦才是正义的,社会秩序也会持续稳定,但是“如果一个人天生是一个手艺人或者一个生意人,但是由于有财富、或者能够控制选举,……我看你也会觉得这种交换和干涉会意味着国家的毁灭吧。”因此对于一个理想城邦来说,各阶层各司其职才是最有助于实现正义的,如果打破了原有的分工秩序,那么城邦离毁灭也就不远了。
柏拉图设定社会分工是为了说明城邦正义,而正义的理念又用来指导各阶级各司其职,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柏拉图所谓的城邦正义与赫拉克利特所提出的“逻各斯”是具有一致性的,这二者都包含了“尺度、界限”之意,以“逻各斯”出发来理解城邦正义,不难看出正义就是各阶层之间不越界,遵循各自的尺度去干自己份内之事。柏拉图的正义思想不仅包含了城邦正义,对个人正义也展开了非常详细的论述。
柏拉图在对城邦正义进行详细的论证后,进而对个人正义进行了考察。他把个人的灵魂分为三个要素,即人们用以进行思考推理的理性;“理智的天然辅助者”激情;让人们为了满足种种物质需求的欲望,“理性在价值属最高层次,激情居中,欲望最低,”而个人正义就是心灵的三个部分各起各的作用,互不干涉,处理好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
因此,对于一个正义的人来说,应该让理智去领导激情,并通过音乐和体育这些辅助手段使得理智和激情相协调,最终通过这二者的协调去领导欲望,让人们克制自己的欲望,“柏拉图的个人正义本质上就是一种个人灵魂的和谐。在灵魂的三个组成部分中,理智为整个心灵的利益而谋划,激情应该服从他的领导。激情和理智协调后,它们一起领导欲望,当欲望和激情都服从理智的领导时,个人的灵魂就实现了内在的和谐。”
柏拉图在考察了城邦正义之后紧接着又谈论个人正义,这二者不是割裂开的,它们有着很强的相关性,虽然柏拉图没有具体指出城邦正义和个人正义的关系,但是在他的一些思想中都折射出了他对于这二者关系的说明。
柏拉图所论述的城邦正义与个人正义不是分裂的,他“将城邦看作个人的扩大,个人乃是城邦的缩影,”这二者的内涵是一致的,即各司其职,不越界,只不过各自谈论的对象不同。从城邦来看,哲学家管理城邦,护国者保卫城邦,生产者为城邦提供物质资料这就是正义;从个人来看,理性领导激情,控制欲望即正义,因此这二者是相通的。柏拉图认为:“正义有大、小两种,大正义是整个城邦的正义,小正义是个人的正义。柏拉图提出了一种崭新的观点:大正义其实就是城邦国家体制赖以建立的伦理根据或原则,小正义则是个人的心灵美德与道德行为,两者又是相通相关的。前者属于城邦国家的体制伦理,后者是个人道德的范畴。”
对于城邦正义与个人正义的关系问题可以借助当代视角下的集体与个人的关系来理解,正如有了个人才会产生集体,集体可以保障个人的利益需求一样,个人正义是城邦正义实现的基础,而城邦正义是个人正义的保障与体现。
个人正义是城邦正义实现的基础,个人正义也是为城邦正义服务的。城邦中的个人只有明白自己的角色定位,让自己灵魂中的理性、激情、欲望发挥好各自的作用,由这些个人组成的各阶级才能各司其职,城邦正义才有可能实现,因此个人正义是城邦正义实现的基础;从另一方面来说,个人正义的实现也是为城邦正义服务的,理智领导激情,这二者通过自身协调去领导欲望,实现个人正义,因此代表理性的哲学家、代表激情的护国者和代表欲望的生产者也因为个人正义中这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确立了自己的阶层地位,从而各司其职,实现城邦正义。
城邦正义是个人正义的保障与体现。只有在正义的城邦中,个人才能实现自己的灵魂和谐,即实现个人的正义,因此城邦正义是个人正义的保障,而城邦正义也正是通过城邦中的每个成员的正义体现出来的,当个人内在灵魂中的理性、激情、欲望各司其职时,整体的城邦正义也就体现出来。
柏拉图的正义思想在他所处的那个时代是具有前瞻性的,具有着与他同时代的思想所没有的闪光点,但把他的正义思想放在当代语境下进行解读,会看到他的理想城邦存在的不可操作性。
柏拉图的正义思想在古希腊只是一个空想,一个看似完美的乌托邦,但把他的思想与我们当代的社会分工、和谐社会和断裂社会、整体主义原则等联系起来时,我们会看到这位伟大的思想家由于时代的局限性而提出的看似完美,但却有着许多漏洞,经不起考验的一整套理论。
(一)社会分工理论的政治服务性
柏拉图的社会分工理论虽然只是一个不切实际的理想,但把它与我们当今的社会阶层划分相联系,就会看到这个社会分工理论存在着严重的政治服务性。
柏拉图虽然看到了社会分工对整个社会的生产力有促进作用,但他更多强调的是社会分工在政治领域的作用。他认为节制是三个阶层的人都应具有的美德,但是用节制来抑制人们的欲望很大程度上会扼杀人们的积极性,也不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因此他更多强调社会分工的政治性能,用社会分工形成稳定的阶级结构,从而保证理想城邦的有序运转,最终目的也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他并没有对社会分工在生产力发展这方面作更多的解释。
(二)社会分工的固化
柏拉图的社会阶层划分具有固定性,各阶层之间基本没有流动,统治者、护国者、生产者一生只能从事一种固定的、符合他们天赋的职业,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城邦的发展,他谈到:“只要每个人在适当的时候干适合他性格的工作,放弃其它的事情,专搞一行,这样就会每种东西都生产得又多又好。”因此每个人明确自己的阶层地位,明确适合自己的职业,不随意变动自己的阶层,只有这样,这个城邦才是最正义的。
柏拉图实际上是用政治和伦理捆绑了理想国中的“人”。一旦这三个阶层尤其是下层的人破坏了这个阶级结构,那么他也就破坏了正义,把他的这种阶层划分的固定性与我们现在谈到的“断裂社会”联系起来,会发现这二者具有很多的相通性。
断裂社会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有好几层含义,而在这里只谈其中一种,即从社会阶层方面来谈。“社会断裂,指的是我们社会当中出现一些障碍,阻碍了阶层间流动”,实质上就是两极分化过于严重,这种社会有一个特点,即社会阶层之间基本没有流动。而从社会发展来看,一个流动的社会才是健康、有活力的,如果社会中的人通过自己的努力还是无法实现上升流动,那么这个社会一定是病态的,理想城邦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就是一个断裂社会,所以靠这种固定的阶层划分是否能实现和谐是非常值得怀疑的。
(三)柏拉图正义思想中的极端整体主义原则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花了大量篇幅谈论社会分工、国家正义、哲学王等思想,虽然这些思想都包含着不同的内容,但唯一相同的就是在这些思想中都贯穿着整体主义原则,“他要塑造一个‘幸福城邦’的模型,这种幸福是为‘整体的’城邦国家的”。对这个整体主义原则的理解不能简单地从集体主义的视角出发,它是一种极端的整体主义,没有重视城邦中的人的个体价值。
在城邦的社会分工中,柏拉图把人分成了三个等级,并且这三个阶层的人要各司其职,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只有这样做城邦才能实现整体的幸福。他还谈到节制是三个阶层的人共同具有的美德,他强调要避免因个人欲望的膨胀而导致城邦的混乱,因此抹杀人们的积极性就具有了合理性,但这并不能完全发挥个人在城邦这个整体中的建设性作用。
在统治者和护国者内部实行的“共产主义”原则也是极端整体主义的重要体现,“柏拉图洞察到统治集团成员由于贪婪地追逐私利、聚敛财富,遂造成贫富两极分化,这是当时城邦文明陷入严重混乱与衰落的深层经济根源”,因此他主张消灭私有财产和家庭,主张财产、教育、妇女和儿童的共有,用公有去代替私有,想用这种方式来避免个人私欲的产生和贫富分化的出现,也以此来保证城邦下一代的“质量”,以及护卫者与统治者摆脱感情因素去为城邦而服务,而这一切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城邦的和谐,但却以牺牲个人的幸福、个人的利益为前提,因此以极端整体主义为原则的“理想城邦”是不切实际的。
《理想国》是柏拉图最具有代表性的著作,正义的理想城邦也是柏拉图的追求目标,虽然由于种种现实条件的阻碍和理想城邦自身的不切实际,致使柏拉图所设计的正义王国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没有成为现实城邦。时代的局限性导致了柏拉图理想城邦设计上存在着诸多漏洞,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它的正义思想在古希腊这个遥远的时代所具有的闪光点和预见性,以及他的思想给整个西方政治思想史所带来的深远影响。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
[1]黄颂杰:《正义王国的理想—柏拉图政治哲学评析》,《现代哲学》,2005年第3期。
[2]徐大同等:《西方政治思想史》,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3]张之锋:《柏拉图“理想人格”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4]柏拉图:《理想国》,郭斌、张竹明译,北京,商务图书馆,2011年版。
[5]彭刚:《西方思想史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6]徐大同等:《西方政治思想史》,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7]刘家俊:《试论柏拉图<理想国>的和谐社会思想》,《新西部》,2007年第4期。
[8]张兴,《社会断裂、社会排斥与和谐社会》,《白城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
[9]姚介厚:《柏拉图的城邦文明论和“理想国”设计》,《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
毛娅楠(1994-),女,汉族,甘肃临洮县人,在读本科,西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