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险业供给侧改革之着力点

2016-04-12 06:42:32
关键词:保险产品保险业保险公司

梁 健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台州中心支公司,浙江 台州318000)

论保险业供给侧改革之着力点

梁 健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台州中心支公司,浙江 台州318000)

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大势所趋;从当前保险行业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营销模式的问题所在,揭示了加紧推进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要性.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着力点是满足保险消费者多层次、个性化需求,改善供给机制、营销服务功能和监管保证等维度切实维护好保险消费者利益.

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消费者利益

当今中国之经济,已经进入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为重点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阶段,正经历着一个凤凰涅槃式的转型升级过程.而作为改革重点领域的金融服务行业三大板块之一的中国保险业,也同样面临着一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战.本人认为,保险业同样也需要经历一个凤凰涅槃式的转型升级过程,为此,认清形势,揭示问题,找准着力点,是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功之关键所在.

1 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势之必然

所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要素生产率,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其基本要素包括劳动力、土地、资本和创新.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把供给侧结构改革作为今后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因为近年来我国经济传统领域持续下滑,传统产业的发展疲态显露,而以“互联网+”为依托的新经济则展示出了蓬勃生机;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经济危机加重,而一些原来缺乏优势的西部省区却异军突起……,可谓是“几家欢乐几家愁”.简言之,中国经济的结构性分化正趋于明显[1].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的提出,是改革开放以来长期占据我国经济主导地位的,以投资、消费和净出口为主要调节手段的“需求管理”效率递减情况下的理论创新和重大转折.

在上海召开的“2016陆家嘴论坛”上,作为论坛的共同轮值主席,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主旨演讲中表示,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经济进入深度调整期,中国政府提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局服务,是金融业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我们保险业改革创新的主攻方向.”[2]

说是势之必然,一方面,是保险行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实力所决定的.改革开放以来,保险业的实力已经得到大幅度增长,2015年全国保险行业实现保费收入2.4万亿元,行业总资产达到12.4万亿元,实现利润2 824亿元,是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的最好水平.2016年以来,保险业发展更是呈现出增长40%以上的加速态势.保险业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已具备一定的实力和基础.

另一方面,保险业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服务功能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势和消费者的需求.从寿险的“销售误导”,到车辆保险所谓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和“理赔难”等问题遭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诟病,直接损害了保险行业社会信誉和公众形象,也迫使全行业加快改革经营模式,更好地满足广大保险消费者的需求,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利益.

2 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问题指向

所谓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用改革的办法推进保险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队伍结构调整,减少无效和低端的保险供给,扩大有效和高端的保险供给,增强保险供给结构对保险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更好地适应保险需求结构的变化.可见,保险业供给侧改革总体思路是做到着力优化保险供给,补齐社会保障的短板,增强社会托底水平,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而目前保险业的现实情况是“三个不适应”,远远满足不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和丰富的保险需求:

2.1 保险的产业结构适应不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我国的商业保险经营活动起步较晚,尽管新中国成立后就有了人民保险公司和1987年成立的新疆兵团保险公司(即中华联合财产股份有限保险公司的前身).但在改革开放以前,长期处于近乎独家经营的状态,“文革”期间还中断了十年的经营.产品单一,费率统一,条款繁复,官商意味深厚,基本属于保险公司卖什么产品,保险消费者就买什么产品的卖方市场.直到1997年,为了加入WTO的需要,金融行业中才率先放开保险市场准入,特别是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即“新国十条”)颁布以后,内资保险公司如雨后春笋一般大批诞生,也有一些外资公司进入了中国市场,到2014年保险公司已经达到178家,保险产品逐渐进入了多样化的时代,保险消费者开始有了更多的话语权和选择权,逐渐成为保险经营活动的主角.但由于国内保险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产品供给同质化的倾向十分严重,批建的大多是全国性的综合性保险公司,即使有少量的区域性、专业性保险公司,但基本上也是名不符实,导致同行竞争日趋剧烈,价格战愈演愈烈,甚至出现了由第三方平台炒作的车险“零保费”的现象.当下许多基层保险公司的老总都把恶性竞争的原委归咎于保险供给主体批得太多和保险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太低;其实,这根本不是保险行业恶性竞争和保险消费者满意度不高的根本原因.目前大陆开业的保险公司还不足200家,而且产寿险前三家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都占到60%以上,许多中小保险公司和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都在个位数,生存状况都十分艰难,完全还是寡头垄断的状态,远未达到充分竞争的地步.而美国开业的保险公司已经达到8 000多家.《中国保险报》副总编杜亮先生曾经写过一篇《多些小而美的保险公司》的文章,讲到美国有一家专门做锅炉检测与技术咨询的哈特福德保险公司,已经有了上百年发展历史,令其蜚声中外的不是说它的规模有多大,而在于全美锅炉行业的安全标准由它来制订.通过建立标准来帮助企业降低风险,而不是单纯地等到企业出险后再来做事后补偿,这才是风险保障的本质.这种“小而美”的保险公司,中国市场上恐怕找不出一两家.[3]反观国内许多新批建的保险公司,只是对原有市场主体的简单复制和市场份额的重新洗牌;同时,退出机制严重缺位,存在差而不死、乱而不倒的现象,无法实现市场的优胜劣汰.因此,迫切需要调整保险行业的产业结构,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有效的保险保障服务.

2.2 保险的产品结构适应不了保险消费者日趋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商业保险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保险业的内外生存环境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特别是随着加入WTO后保险主体的迅速增多,保险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开始形成了供过于求的买方市场,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保险服务的要求也日趋严苛.但从另一方面保险产品供给的角度看,且是几十年一贯制,几乎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仅以产险公司为例,机动车辆保险占了75%以上的业务比重,一些中小保险公司更是高达90%左右.而与现代中产阶级高档的教育、医疗、旅游、养老及其他丰富多彩的个性化、高档次消费需求相适应的保险产品不多.寿险业也是片面追求量的扩张,以银邮渠道代理的团险、分红险和投资连接险为主攻方向,逐渐淡化了养老保障的本质功能.即使已有的产品对普通的保险消费者来说也是条款复杂、晦涩难懂,有的还引起社会各界特别是媒体的广泛误解.如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前,机动车商业险中以新车重置价值计算保险赔付金额的投保方式,在车辆使用若干年后,出现保险事故而推定全损的情况下,按照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付的所谓“高保低赔”的问题,曾经被媒体广泛炒作,一度把以车险经营为主的产险行业推上了风口浪尖,保险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已经直接危及行业的生存.随着社会富裕程度的不断提高,消费者的保险需求在大幅增加并日趋多样化、个性化.保险消费者与作为保险供给主体的保险公司的地位与权利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过去的保险消费者只是保险产品的被动接受者,而现在的保险消费者已经成为倒逼保险行业改革的推动者,成为保险营销活动的主人.作为保险产品供给方的保险公司不得不对保险产品结构作大幅度的调整,以满足保险消费者日趋多样化的保险消费需求.消费者追求“个性化消费”的生活方式,迫切要求保险经营与之相适应.[4]

2.3 保险产品的营销模式适应不了保险消费者注重体验的服务需求

由于我国的保险公司基本上是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保险公司,其营销体制也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立总公司、分公司、支公司和营销部等垂直的营销网络,这种以传统的垂直营销管理体制和线下销售保险产品的营销模式已经跟不上信息化条件下保险消费需求的需要.保险经营的基础是一定意义上的风险识别和风险定价,而这都有赖于对风险数据的分析和积累,随着信息技术革命的不断深入,“互联网+”的时代已经颠覆了众多的经营业态,模糊了一切经营边界,传统的保险经营模式已经满足不了新生代保险消费者的需求体验.车联网技术、现代生物诊断技术等超越传统保险领域的新技术,吸引着保险行业外的新资本,推动着保险风险管理手段的提升和保险市场的无限细分,进而对传统保险的营销模式带来巨大冲击.组织扁平化和经营虚拟化将成为趋势.如马云、马明哲、马化腾联手创立的“众安在线”保险公司,大大突破了传统的保险业态,完全按照互联网保险的经营流程,形成了无所谓总分支机构的组织层级,无所谓地域划分的营销网络.[5]可见,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经济时代迫切需要有创新保险营销模式的改革与之相适应.

3 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点之我见

2016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提出:要结合中央战略部署的重点领域和行业发展的关键环节,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实现提升大病保险服务水平,抓好巨灾保险制度落地,推动商业保险税优政策试点等服务民生的三大突破.推出保险产品市场化、健全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及资金运用市场化等三大深化改革举措.我认为要顺利完成上述保险供给侧改革的艰巨任务,关键还是要围绕保险消费者利益最大化这一主题,注重在以下三个方面发力:

3.1 形成科学的保险产品供给机制是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必要前提

深化保险经营体制改革,改善保险供需关系,优化保险产品供给的关键是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形成良好的保险消费者关系.只有当保险公司经营的保险产品适销对路,能为普通大众所接受,才会有良好的保险消费者关系.没有适销对路的保险商品,激发不起保险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也就谈不上建立良好的保险消费者关系,更无从实现保险消费者的利益.而要提供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就必须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保险产品供给机制.

首先,要不断完善保险公司的产业结构,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建立起准入退出机制.“新国十条”中就有“支持设立区域性和专业性保险公司”的内容.2016年保监会对保险产业结构的改革思路则更加清晰.一方面要激活存量,给现有市场主体中优势保险公司更多的经营自主权,并加强考核评价体系建设,鼓励强者恒强;同时,开始加快区域性市场退出实践,实施对现有保险主体的优胜劣汰,提升基层保险机构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水平;最近,中国保监会出台了《广西辖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退出指引》,已经开始着手在广西进行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退出市场的试点工作,从退出方式选择、监察预警机制和后续处理工作等方面对保险分支机构市场退出行为进行指导.另一方面要优化增量,通过尽可能多地引入区域性、特色性和专业性保险公司,积极探索自保组织、相互保险、互联网保险等新型保险组织,扩大保险市场供应,增强保险市场活力.

其次,要形成市场化、多样性的保险产品供给机制.围绕新常态下社会结构的转型、中产阶级的崛起和消费习惯的变化等新趋势,推动保险产品和服务升级,为消费者提供更全面、更贴心、更便捷的保险保障.顺应现代中产阶级高档的教育、医疗、旅游、养老及其他丰富多彩的个性化、高档次消费需求,推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落地,支持有条件的保险机构投入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的产业链整合,鼓励高品质的服务供给,发展高端医疗保险、家财保险、旅游保险、教育保险等,助推人民群众提升生活品质[2].这次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即建立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鼓励保险公司创新发展特色车险条款,激发行业主体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内在动能.说明改革正是从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基点出发,设计了行业示范条款,并给各大符合条件的保险主体提供了自主开发创新车险条款和厘定费率的空间.特别是回应了社会消费公众对以前商业车险以新车重置价值计算保险赔付金额的投保方式的质疑,采取按车辆实际价值投保并按出险时的车辆实际价值赔付的方式.并对由第三方造成的车辆损失,车主虽然没有任何责任也可直接向本车投保公司先行索赔,并由自己投保的公司再向第三方追偿.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所谓“高保低赔”和“无责不赔”的问题.从第一批和第二批试点机构的实践看,消费者的总体商业车险保费有所降低,商业车险主险的保险责任有所扩大,消费者对车险产品有了更多的选择余地,车辆保险的投保率明显上升.这充分体现了“着力优化保险供给,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的思路.可见,形成科学的保险产品供给机制,提供适销对路的优质保险商品,是建立良好的消费者关系的必备前提.

3.2 打造强大的营销服务体系是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关键环节

对于保险业供给侧改革,除了要着重解决产品供给以外,还要注重提升服务供给的改革,引导保险公司要像抓业绩指标那样抓销售渠道的建设和服务品质的改善.

一方面要不断拓宽保险销售渠道.保险市场潜力巨大,业务销售渠道也十分广阔,在转变销售方式、拓展业务渠道的问题上,强调每一个保险从业人员都要加强学习,拓宽视野,开动脑筋,大胆创新.各地都会有自己的特色块状经济,都会有一些兄弟公司的成功经验,只要真正做有心人,肯定能够发现有待我们开发的保险“处女地”.特别是在保险监管部门不断提高中介机构市场准入门槛,从严控制中介机构资格审批和业务运作的大背景下,更有必要解放思想,冲破陈旧、僵化的销售理念的束缚,大胆探索尝试新的多渠道、广代理、信息化的业务销售模式.特别是要大力推广和借鉴众安保险的成功经验,把网络销售的文章做足做好.先进公司的经验告诉我们,唯有棋高一着,才能领先一步.

另一方面要不断提升保险营销人员的服务水准.买保险实际上买的是对公司的一种信任,客户更看重的是一种消费的体验.随着保险产业结构的完善和产品结构的丰富,如果保险公司的业务营销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态度不改进,不能把很好的保险产品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展示在公众面前,不能尽最大可能地简化承保、销售和出险理赔流程,仍然满足不了保险消费者的要求.保险消费者购买保险商品,就是期望得到自己所需的保险商品和快乐的消费体验.要做到这一点,除了各家保险主体总部的产品开发设计理念和设计开发能力以外,关键还取决于第一线的保险销售人员的服务态度.2016年,中国保监会特别强调顺应时代潮流,倾听消费者对保险的真实诉求,积极改善保险服务,让保险更加贴近百姓日常生活,让保险文化植根人民群众.在“7.8”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中突出了“保险让生活更美好,@保险,一切更简单”这个主题,传递了让保险更为简单易得,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更为安心舒适的理念.各商业保险公司也是不遗余力地以抓服务为核心,大力改善营销队伍的服务水平,努力普及保险知识,塑造行业品牌,拉近了保险与公众的距离.据统计,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期间,全国共有3万多家保险机构,150万保险营销人员开展了保险“五进”活动,深入到全国3万余个社区、街道、广场、企业和校园,宣传保险知识、保险理念,开展与公众面对面的交流沟通、释疑解惑,接受公众咨询500万人次,在广大保险消费者面前展示了“最大诚信”的良好的形象,以重建保险行业信誉,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这一切正是广大保险消费者对保险业“获得感”的最佳阐释.

3.3 建立严格的保险经营监管体系是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可靠保证

商业性保险公司的性质决定其都是以利润最大化为自己的经营天职,从本质上说保险产品供给者——保险公司与广大的保险消费者——客户是一对利益相悖的矛盾体,如何在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确保消费者利益的最大化,离不开一个十分关键的环节——保险监管部门的有所作为.为此,中国保监会提出了一系列从根本上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措施.而抓好制度机制建设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根本之策.一个从上到下以《保险法》为核心、以部门规章为主体、以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保护消费者利益制度框架已经初步建立;一个以各级保险监管部门、行业组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的消费者利益保护机制正在逐步形成.表现为通过逐一排查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积习,渐次建立健全保险纠纷调解机制,明确推行统一的保险业务流程服务标准,积极构建保险诚信监督体系,加强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如,浙江保监局已经对各大财产保险公司建立了分为ABCD四级的理赔服务评价体系,定期向社会公布各产险公司的服务评级情况;笔者所在的台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已经与司法部门联手建立起了保险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各级保险监管部门形成了日趋严格的信访投诉处理机制等等;而以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也为创新保险经营监管提供了全新的手段.保监会一键工程“中国保险万事通”已经启动,它是集行业之力,以互联网思维有效解决理赔难、销售误导等问题的重要创新举措,必将为社会大众提供更便捷、更权威、更综合、更贴心的保险服务.

综上所述,在整体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历史条件下,要使我国商业保险行业取得持续健康的发展,就必须根据保险消费需求的变化情况,不断地调整保险供求关系,并围绕客户需求变化,丰富发展保险供给内涵,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若此,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功之日也终将为期不远了.

[1]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EB/OL].[2016-04-18].http://theory.people.com.cn/n1/2016/0216/c402459-28127989.html.

[2]黄蕾,浦泓毅.项俊波指路保险业服务供给侧改革主攻方向[EB/OL].[2016-08-08].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6-06/13/c_129055648.htm.

[3]杜亮.多些小而美的保险公司[EB/OL].[2016-06-13].http://www.bxd365.com/xuetang/20140519/c480.html.

[4]张伟星.建立良好的消费者关系与保险公关[J].科学大众:科学教育,2015(10):182.

[5]黄洪.经济新常态要求保险业加快改革创新[EB/OL].[2016-08-08].http://finance.sina.com.cn/hy/20141122/145820892542.shtml.

(责任编辑 邓 颖)

Focus of Supply Reform of Insurance Industry

Liang Jian

(China United Property Insurance Co.,Ltd.,Taizhou Central Sub-branch,Taizhou,Zhejiang 318000)

The structural reform of the supply in the insurance industry is the trend of times;examined from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industrial structure,product mix,and marketing mode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it is vital to quicken the structural reform of the supply in the field.The paper holds that the focal point of structural reform of supply in the insurance industry is to satisfy insurance consumers’ multi-level and personalized needs and safeguard their interests by improving supply mechanism,marketing service function and supervision guarantees,etc.

insurance industry;structural reform of supply;customer interest

2016-10-14

梁 健(1960- ),男,浙江嵊州人,高级企业文化师、经济师,研究方向:保险企业经营管理、企业文化等.

10.16169/j.issn.1008-293x.k.2016.09.13

F840.2

A

1008-293X(2016)09-00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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