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焱平
严守群众纪律的伟人典范
——毛泽东制定群众纪律、完善群众纪律、严守群众纪律纪事
■ 李焱平
综观毛泽东的一生,我们不难看出,坚持走群众路线,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既是毛泽东的重要思想,也是毛泽东的伟大实践。为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他制定了若干铁的纪律;为了切实执行这些铁的纪律,他首先从自己做起,自觉遵守,身体力行,并从严要求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毛泽东为我们留下了无价的法宝,他在群众纪律上的优良作风,是我们的楷模。
毛泽东热爱、爱护、关心、服务人民是满腔热忱的;他说人民是上帝,他高呼“人民万岁”,是发自肺腑的。正如英国女作家韩素音在《早晨的洪流》一书中评述毛泽东时所说:“他和人民之间有一种亲切的感情上的交流,他好像永远生活在群众之中。”因而,毛泽东把人民的利益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时时处处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1943年10月14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西北局高级干部会议上说:“有无群众观点是我们同国民党的根本区别,群众观点是共产党员革命的出发点和归宿。……所有的共产党员都要替人民着想。”(《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71页)
早在开创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时期,为了建设一支新型的人民军队,毛泽东就非常重视军队和群众的关系,重视用纪律规范干部战士们的行为,来竭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此,在对干部战士进行教育、做思想工作,促使他们提高认识的同时,毛泽东提出要求,作出规定,甚至制定纪律,注意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用铁的纪律维护人民军队与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
从秋收起义开始,到开辟井冈山根据地,随着工农革命军和老百姓接触的增多,毛泽东日益注意军风军纪,时常教育干部战士自觉维护群众的利益,对老百姓的一草一木都要珍惜爱护。毛泽东亲自领导的第三团,直接受到他的教育。他要求大家注意爱护群众的财物,不要损害群众的利益,还要求大家对群众要说话和气,买卖公平,不打人骂人,不拉伕,请来的伕子要给钱,等等。这样做的结果,是部队所到之处受到群众的热爱和欢迎。1927年9月下旬,在向井冈山进军途中,路过莲花县甘家村时,部队用了老百姓家里的一点粮食,走时便把米钱放在米缸里,还附上一封信说明情况,回到家的老乡看到这一切,无不为之感动。
然而,在当时极为艰苦的转战环境下,加之战士们来自各方、各阶级,受旧军队恶习的影响,仍有人自觉不自觉地做出违反群众纪律、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针对此情况,毛泽东决定对必须遵守的群众纪律作出严格的规定,作为部队行为的准则,以保证遵守群众纪律的高度自觉性和体现纪律的严肃性,他把这看作决定我们能否取得民众的信任、得到群众的支持,能否在井冈山站稳脚跟的大事。
1927年10月下旬,工农革命军沿着边界游击到了遂川县的荆竹山,准备从这里上井冈山,分散到茨坪、茅坪等地去发动群众。这天,毛泽东把部队集中在荆竹山的一块平地上,郑重地宣布了三条纪律:第一,行动听指挥;第二,不拿老百姓一个红薯;第三,打土豪要归公。1928年初,部队继续在遂川分兵发动群众。由于思想觉悟程度的不同,加之政策性和纪律性参差不齐,有些战士在打土豪的时候,还没收了部分小商贩的货物,甚至连药铺称药的戥子也给收掉了。毛泽东知道后立即开会指出,我们反对封建剥削,只能没收地主的财产,对于中小商人,要保护他们的利益,一个红枣都不能拿。后来毛泽东了解到,有的战士借了老表的门板,临走时没有及时归还,或者没有做到归还原物,致使一些老表把门板拿回去后上不到自家门上,等等。毛泽东立刻把这些情况归纳起来,又为部队规定了六项注意,一是上门板;二是捆铺草;三是说话和气;四是买卖公平;五是借东西要还;六是损坏东西要赔。到1928年4月,在桂东沙田正式颁布为“三大纪律,六项注意”,作为红军的统一纪律。
根据情况的变化和认识的深化,毛泽东逐步将三大纪律中的“不拿老百姓一个红薯”改为“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打土豪要归公(后改为筹款要归公)”改为“一切缴获要归公”。并且对于“六项注意”,陆续增加了“洗澡避女人”和“不搜俘虏腰包”两项内容,成为最初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直到1947年10月,演变成为现在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并谱成歌曲传唱,成为了人民军队的主旋律,唱出了人民的心声,唱出了战士的意愿,时刻提醒军队官兵乃至地方干部,都要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我们的党和军队就是靠着严格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靠着严明的纪律和组织性,保证了正确路线的贯彻,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制定了纪律规定,关键还在于执行。毛泽东对此非常清楚,若有纪律不执行,就会失信于民。古人商鞅尚且能“徙木立信”,共产党人更应言而有信,执法必严,我们制定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是红军的法规。
1929年农历正月初二,红四军主力在大柏地打了个大胜仗,当天就地宿营。当地老百姓对红军还不了解,在打仗前都跑光了。按照群众纪律要求,不能随便拿群众的东西。这样,部队开火吃饭便成了问题。三千六百多名将士,刚刚打了胜仗,却吃不上饭,毛泽东、朱德当然为此事着急。前委一干部提议:“先吃房东的粮、菜,给房东留下欠条,以后归还。”毛泽东表示同意并说:“这个办法好,立即通知各部队照此办理,先吃房东的粮、油、菜,留借条,出布告,以后赔偿。”红军在大柏地休整了一天,吃用了群众的东西都留下了欠条。红军第二天离开后,回家的群众们拿着欠条议论纷纷,众说纷纭。有的认为自古以来官吃百姓都是司空见惯的事,大多群众对还款不抱多大希望。
事隔50多天,红军从闽西向赣南转移时,毛泽东、朱德决定第二次进军大柏地,并且是绕道而来,目的很明确,就是向群众偿还所欠的款子。毛泽东对此非常重视,红军定有“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要认真遵守,把这看作是取信于民、搞好军民关系的大事。他向军需干部交代说:“我们上次在这里打仗,借了老百姓很多吃的、用的东西,这次一定要赔偿,只许多给,不许少付。”于是,军需干部和一些战士手持小红旗,走街串巷向群众作宣传:“我们是穷人的队伍,是为群众谋利益的,上次打仗借了和吃了你们的东西,这次来补偿你们的损失。”
得到消息的群众都于下午集中到村坪上,毛泽东亲自向群众作宣传:劳苦群众只有团结起来,武装起来,打土豪,分田地,消灭国民党反动派,建立工农自己的政权,才能摆脱受剥削受压迫的命运。随后,便开始兑现欠条,办理还款的事。群众报多少给多少,有欠条的一般都多给,一位雇农的一担粮食给了5块光洋,他连说:“给多了,给多了。”没欠条的也给。一共发出3500块光洋,相当于这支红军十天的伙食费。
大柏地老百姓欢腾起来,许久都在议论红军还款的事。方圆几十里的老百姓到大柏地赶圩,听说此事后,便互相传诵着红军说话算数、诚挚守信、爱护百姓的义举。
对于违反群众纪律的事情,毛泽东绝不会姑息迁就,放任自流,总是因势利导、循循善诱地纠正。有一次,毛泽东发现个别战士吃了老乡地里的苞谷。在对违反群众纪律的战士进行批评教育后,毛泽东还让人找来一块竹牌子,在上面写上:因为我军战士肚子饿了,为了充饥,把你的苞谷吃了,违反了纪律,现把二元钱埋在土下,请收下。然后,把牌子插到埋钱的苞谷地里。群众看到这块竹牌子,都感动万分,纷纷称赞工农革命军纪律严明。1928年3月30日,毛泽东等率领第一团抵达桂东。他们一面了解湘南暴动部队的情况,一面在当地开展群众工作。部队在桂东受到湘南特委代表“左”倾盲动主义的影响,出现了违反群众纪律的现象。个别战士偶尔有焚烧房屋的,有的甚至把“焚烧房屋”写到标语里,在村子里到处张贴。为了制止这些危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再次发生,纠正这种极端的做法,毛泽东重申了爱护群众利益、遵守群众纪律的重要性,再次宣布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
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这是保持好与人民群众关系的基本要求。无论何时何地,毛泽东都用严明的纪律管理和规制干部战士的一言一行,要求干部战士们对群众秋毫无犯。对自己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毛泽东更是从严要求,毫不例外。
毛泽东的警卫陈昌奉回忆了这样一件难忘的事。
1934年12月上旬,长征的中央红军突破湘江后,接着将进入苗族地区。刚过湘江,毛泽东就对身边的警卫人员强调:“我们要进入苗族地区了,苗族的特点和风俗习惯同汉民族不同,大家要更好地遵守群众纪律。”听说马上就要到苗族地区了,战士们都觉得很新鲜。他们只知道苗族是一个少数民族,文化和经济都还比较落后,有自己奇特的风俗习惯。但究竟是个什么样子,大家心中有无数个想象,都想早日有个见识。
由于连续行军作战,毛泽东日夜操劳,十分辛苦,身体欠安,警卫员想弄点有营养的东西给他补一补。可是这一带的老百姓十分穷苦,除了地瓜之外,其他东西都不好找。眼看着毛泽东日渐消瘦,警卫员心里很不是滋味。
一天傍晚,毛泽东和警卫员们围在一起,边吃着用地瓜做的晚饭,边向大家讲进入苗族地区后要注意的事情。而陈昌奉的心里却一直在盘算:不知苗族地区有什么特产,有什么好吃的东西,要想办法搞一些,好给毛主席改善一下伙食。
陈昌奉正想着这件事,耳边又响起了毛泽东的声音:“广大苗族兄弟跟汉族老百姓一样,也是常常受白军的骚扰和压迫,吃尽了苦头。咱们红军可要注意影响呀!”说着,毛泽东很香甜地吃下地瓜,挺了挺身子,语重心长地叮嘱大家说:“到了苗族地区,一定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要严格遵守群众纪律,一不许到处乱跑,二不许拿群众的东西!”他扫视了大家一遍,严肃地问:“大家记住了没有?”
“记住了。”警卫战士们嘴上虽然答应了,但在心里却嘀咕开了:这不是到了“禁区”了吗!那到了宿营地以后借东西怎么办呢?正当大家心里犯嘀咕时,陈昌奉先开了口:“主席,我们宿营下门板可以吗?”毛泽东斩钉截铁地说:“不行!”口气中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陈昌奉接着又问:“那您睡觉拿什么搭铺呢?”毛泽东听着笑了:“睡什么都行,就是不能睡人家的门板!”虽然有了笑容,但说话的语气仍然十分坚定。毛泽东见大家心里似乎并没有完全想通,在队伍临出发前,再次叮咛身边的警卫战士说:“记住,一定不要动老百姓的东西!”
又是一夜的急行军,对于衣着单薄的红军战士来说,广西12月的风刮得钻骨透心,夜晚更是寒冷,走在山路上,爬上滑下,十分艰难困苦。毛泽东不时检点着人数,看有没有掉队的,然后带着大家继续前进。
天亮时,部队来到苗族兄弟居住的地方,进入一个小山村里。经过一夜的急行军,大家又冷又饿又困。警卫战士们为了让毛泽东吃上饭,想从苗族兄弟的池塘里打几条大头鲤鱼来做饭。但一想到昨天毛泽东嘱咐的纪律,大家又拿不定主意了。于是,陈昌奉去找毛泽东探听口气。
此时,毛泽东还在工作。陈昌奉提着一壶水进到屋里,悄悄把水壶放在一张竹桌上,踌躇了好一阵儿,终于开了口。他问:“主席,您饿了吧?”毛泽东确实饿了,也没想到这是在“试探”他,便接上了话:“有吃的吗?”陈昌奉克制住自己兴奋的心情,故意装作不在意的样子,一边倒水,一边说:“有啊!有鱼哩,很大的鱼!”毛泽东马上问他:“哪里来的鱼?”陈昌奉用手指了指窗外,“就那儿呗,外面的池塘里。”毛泽东走到窗前看了看,立刻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儿。他盯着陈昌奉,严厉地说:“我昨天刚给你们说的话,难道这么快就忘了吗?”陈昌奉不敢直视毛泽东,耷拉着脑袋,小声地嘟囔着:“咱们花钱买还不行吗?”毛泽东坚决地说:“花钱也不行!”陈昌奉仍然不死心,决心作最后一次努力:“少买几条总行吧?”
毛泽东知道战士们是为了他的身体着想,也看得出陈昌奉心里还是没有完全想通,便和气地招呼小陈坐下,耐心地跟他讲了一番我们党对少数民族的政策,讲了严格执行纪律,不能乱动群众财物的重要性。最后,陈昌奉终于想通了,认识到了自己的想法错误。看来让主席吃鱼彻底没希望了,陈昌奉提起水壶往外走去。刚走到门口,毛泽东又叫住他,给他提了一个要求,让他不仅自己要严格遵守红军的纪律,而且还要向大家宣传,自己有什么就吃什么,不要动老百姓的东西。
毛泽东的卫士长李银桥和他的爱人韩桂馨也回忆说:1947年10月下旬(正值深秋时节)的一天,毛泽东结束了在葭县南河底村的农村调查工作,和随从一起回住地神泉堡,他的家人恰巧回来和他团聚。临近中午时分,大家走得又累又渴又饿。毛泽东让大家在一个小村旁停下来,吃过午饭再赶路。饭后,照看毛泽东女儿李讷的小韩阿姨便领着李讷在村边散步。她俩走到一棵挂满了红枣的大枣树下,地上散落了许多熟透了的红枣。小韩阿姨拾起几个红枣,用衣服擦干净,顺手就递给李讷吃。没想到毛泽东和李银桥刚好走了过来。见她们俩正在吃枣,毛泽东严肃地说:“你们怎么吃老乡的枣呢?我们有纪律,不拿老百姓的一针一线。”小韩阿姨解释说:“这枣不是我们摘的,是掉在地下的,我们只是捡几个尝尝。”毛泽东说:“你们在枣树下吃枣,群众见了,怎么知道是摘的还是捡的呢?这样做可不好,我们每一个人都要自觉地遵守群众纪律。”接着又强调一句:“我们要做到‘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啊!”小韩阿姨的脸红了,立刻向毛泽东承认这样做不对,并且保证以后坚决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李讷也低着头,把手中的一颗红枣悄悄地扔回了枣树旁。
回到神泉堡后,一天,毛泽东带着李银桥和几名警卫步行去葭县县城。道路两旁枣树林立,红艳艳的大枣挂满枝头。地上也散落着一些熟透了被风吹下来的红枣,李银桥知道不能去捡地上的枣。谁知警卫人员中有个新战士走在后面,顺便从地上捡了几个红枣,边吃边对李银桥说:“组长,俺早就听说黄河边上的枣核小肉厚,又脆又甜,果然不假……”这话让毛泽东听见了,他立马转过头来批评这名战士。新战士急忙解释说是从地下捡的。毛泽东说:“地上的枣是哪里来的?枣子熟了,当然要掉到地上,总不会往天上飞吧。”这个战士赶紧将手里的枣扔回路边。另一个战士有些不解地说:“枣子掉在路上,踩坏了挺可惜的,还不如吃了好呢。”毛泽东认真地说:“踩坏了可惜,你可以把它捡起来放到树下嘛。老乡如果见你在吃枣,也分不清你是捡的还是摘的,会有意见的。”大家一听,觉得是这个道理,便一起将掉在沿途的枣子都捡了起来,堆放在路边的枣树下。毛泽东很高兴地说:“这就对了。我们要时刻牢记着,我们是人民的军队,解放军是有严格纪律的,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无论走到哪里,我们都要严格做到。你们都是我身边的人,不仅要严格要求别人,更要严格要求自己。‘正人先正己’,事情就好办了。”
在毛泽东思想的教育下,在毛泽东群众路线的指引下,不论是干部,还是战士,遵守群众纪律的自觉性逐渐增强,爱护人民群众财产,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不损害群众利益,维护群众利益,帮助和服务群众,为人民而牺牲私利甚至是生命,在军队官兵中蔚然成风,军队也逐渐成长为一支新型的人民军队。
遵纪守规是团结人民群众、壮大革命力量、赢得群众拥护、推动革命事业的重要保证。毛泽东在要求广大干部战士严格遵守和执行群众纪律的同时,首先自觉遵守,带头执行,身体力行,做出表率。甚至从细小的事情做起,事事处处爱护群众的一草一木,全心全意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1928年1月5日,工农革命军攻克遂川后,毛泽东随部队进驻遂川县城。当时天气很冷,晚上睡觉时,警卫战士从老百姓家借来两块门板准备给毛泽东搭床铺,而毛泽东却坚持要睡在地面上,并说:“快把门板还回去,老乡家没了门板是要骂娘的!”警卫战士回答:“说好了的,是借来的。”毛泽东依然不答应:“天冷么,老乡家没了门板怎么行呢?屋子是要进风的,还是还回去吧!”就这样,毛泽东在地上铺了稻草睡觉休息。警卫战士对毛泽东的固执实在没办法,但都为他自觉遵守群众纪律、爱护百姓利益、关心群众疾苦的行为所深深感动着。
1928年3月中旬,受瞿秋白“左”倾盲动路线的影响,湘南特委强令工农革命军进军湘南。到了酃县中村,毛泽东给战士们上了七天政治教育课。离开的那天,毛泽东亲自带头收拾床铺,细心地将铺草一把一把捆起,准备送还老表,这一切正好被一个姓刘的老表看见,他说:“毛委员,这禾草要它干什么,割禾后有的是禾草。”毛泽东认真地回答:我们不能乱拿工农群众一件东西。这禾草是向老表借的,借了就应该归还。说完便亲自把捆好的禾草送回去。刘老表眼见这个场面,心里激动,赞不绝口,逢人就讲:“毛委员真是事事带头,这么忙,还亲自送禾草。”事情传到战士们那里,大家无不为之感动。从此后,部队无论走到哪里,离开时,都自觉地把向群众借来的禾草捆好,送回群众家门。群众感动地说:“哟!哪朝哪代不是‘兵过如水洗’啊!工农革命军把老表的东西看得这么金贵!这队伍硬是万万岁!”
在毛泽东的带动下,部队驻扎时,要为老乡做好事,挑满水缸,修缮房屋、院墙和门窗,等等。出发前,战士们一定要把借住群众的房子和院子打扫干净,并上好门板,捆好铺草,归还借用了的东西,照价赔偿损坏了的东西。吃了老乡的粮食、蔬菜、油盐,都要按市价给钱。队伍出发后,还要安排人检查这一切都做好没有。
革命成功了,共产党进城执掌了政权。环境和条件变了,党的宗旨没有变,甚至对共产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毛泽东对此是非常清醒的,党的干部不仅不能搞特权,搞腐败,而且在遵守党的纪律和规定上要更加严格,绝不能有丝毫的松懈。为此,他以身作则,从严律己,树立起清正廉洁的新风。
党中央进北平后,毛泽东的亲朋故旧纷纷写信来提出参加工作或进京做事的要求。针对此情况,毛泽东明确地向秘书田家英交代说:“凡是要求来北京看我的,没有我的允许一律不准来,凡是要求我给安排工作的,一律拒绝,我这里不介绍、不推荐、不说话、不写信。”这“四不”的精神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一脉相承的,是毛泽东给自己定的规矩,也是共产党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遵守的纪律规定。
新中国刚刚建立,百废待兴,正是用人之际。工作人员告诉毛泽东说:“人民政府各机关部门,由于工作需要招收了许多新人。也有许多老干部的家属和亲朋来了,只要历史上没有什么问题,一经介绍就参加工作了。”毛泽东却说:“别人的亲友可以来,我的不能来。”作为党的领袖、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要从严律己,克己奉公,绝不做任何有损于人民利益的事情。毛泽东非常重感情,非常念旧,却在处理亲朋故旧的问题上,几乎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他的表兄弟们,尤其是对他有过帮助的文运昌、毛煦生、毛森品等亲朋好友提出参加工作的要求时,他都没有答应。就是杨开慧的哥哥杨开智提出进京工作的要求时,毛泽东也没有放弃原则,而是坚持照章办事。为此,毛泽东对身边工作人员说:“我对开慧家的人和我家里的人都一样,非常有感情。开慧在家乡搞革命工作,得到了他们的支持;开慧被反动派逮捕以后,他们千方百计去营救;开慧被反动派杀害了,他们又冒着极大的危险去收殓尸体。他们还营救岸英他们,把他们送到上海交给组织。他们这样做,我是非常感激的。可是,开慧的哥哥杨开智本来在湖南农场干得好好的,现在又要我在北京给他安排工作。我如果这么做了,不要说以后其他的亲友也会提出类似要求,就是只解决他一个人的工作问题,那也是强加于组织,强加于人民嘛!”
于是,毛泽东致电杨开智说:“希望你在湘听候中共湖南省委分配合乎你能力的工作,不要有任何奢望,不要来京。湖南省委派你什么工作就做什么工作,一切按正常规矩办理,不要使政府为难。”(《毛泽东书信选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43页)后来,杨开智听从了劝告。
再看毛泽东怎么处理学友毛森品的请求。毛森品是毛泽东在湘乡县立东山学校读书时的同学,后来两人一同进入长沙湘乡驻省中学学习,关系很好。毛泽东非常珍惜这段友情,解放以后,曾三次给毛森品写信,并从自己的工资里三次拿钱周济毛森品。但当毛森品提出请毛泽东推荐工作时,毛泽东很委婉地说明:“吾兄出任工作极为赞成,其步骤似宜就群众利益方面有所赞助表现,为人所重,自然而然参加进去,不宜由弟推荐,反而有累清德,不知以为然否?”(《毛泽东书信选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56页)毛泽东恋亲,但不为亲徇私;念旧,但不为旧谋利;济亲,但不以公济私。
革命战争年代要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和平建设时期更要爱护和维护群众利益。毛泽东一如既往地坚守党的纪律,廉洁自律,照章办事,一丝不苟,为我们做出了表率。
开国不久,武安县委县政府代表翻身解放的人民,向人民的大救星毛主席献来了一盒当地名产“大红袍”茶叶,毛泽东破例收下了,但立即委托中央办公厅给武安县委县政府寄去100元钱作为茶款。第二年,武安县的领导又寄来了一盒“大红袍”,可不久,毛泽东让中央办公厅把茶叶退了回去。针对此情况,毛泽东提议作出规定,让大家有章可循。很快,中央明确作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准接受礼物的决定。
1950年5月中旬的一天,毛泽东收到一封信和一条围巾、一双手套。这是一位在旧社会受尽苦难、解放后获得新生的北京街道居民女工张秀清用自己养的兔子身上的毛纺的线一针一线织出来的劳动成果,她要把这双感激共产党恩情的礼物送给毛主席,让毛主席御寒保暖。毛泽东知道了这份沉甸甸的情意,欣然接受了这一珍贵的礼物,亲笔写了回信,并随送了两只火腿、两只板鸭和一大包海米。张秀清老人后来回忆说:毛主席是那么的热爱人民,那么的和人民心连心。
1956年秋,甘肃省天水县花牛寨生产大队的社员们给毛泽东寄了一箱他们自己产的苹果,让领袖与他们一起分享丰收的喜悦。不久,社员们便收到中央办公厅的一封信,还有44.82元钱。钱是毛泽东交代让寄的。信中说:“中央早有不收受群众礼物的规定,请你们以后不要再送,现汇去人民币44元8角2分,请查收。”后来,这封信被花牛寨人刻成了碑,高高地竖在村口,让子孙后代铭记和怀念。
1960年,一位东北老人挖到一棵硕大的老山参,他亲自到北京要献给毛主席。毛泽东知道后,安排老人先住下,然后让同仁堂按质论价收购老山参,并派人陪老人在北京玩了几天,又买好车票送老人回家。而老人在北京的一切费用均从毛泽东的工资里支出。
上世纪60年代初,毛泽东身边的个别工作人员到地方时,收了人家的礼物,多吃多占了人家的东西。毛泽东知道后非常生气,他一面进行整顿,一面派人下去用他的稿费退赔。从天津开始,然后河南、山东、上海、杭州、江西、湖北、湖南,一路退赔过去,共退了两万多元。
毛泽东就是这样,在关系群众利益问题上,公私分明,秋毫无犯。他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绝不让人民群众利益受到丝毫的损害。这是他热爱人民群众、体恤百姓情怀的自然表露,也是他艰苦朴素、清正廉洁崇高风范的充分体现。毛泽东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上的优良作风和精神,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楷模。
(作者系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正处级巡视专员)
(责编:摄铺程)